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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樁共用單車在台灣:騎到哪停到哪為啥爭議大

稿源時間:2017-07-27 16:58:55  文章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fengsai
【摘要】騎到哪、停到哪,來自新加坡的無樁共用單車租借服務oBike2017年落地台灣,主打“無樁共用模式”,號稱要“打造台灣人的環保新生活”。有趣的是,7月24日,台北市交通局突然政策轉彎,宣佈為顧及機車停車權益,台北車站、信義商圈等8個區域的收費機車格,8月1日起禁止停放自行車,違者將拖吊移置保管。

  騎到哪、停到哪,來自新加坡的無樁共用單車租借服務oBike2017年落地台灣,主打“無樁共用模式”,號稱要“打造台灣人的環保新生活”。然而,令業者始料未及的是,運營不久就引發台灣社會強烈反彈,新北市政府乾脆對oBike下了重鍘,引來一片叫好之聲。無樁共用單車在台灣的路該怎麼走?目前還是眾説紛紜。

oBike公司宣傳圖。圖片來源:oBike公司官網

oBike公司宣傳圖。圖片來源:oBike公司官網

  擠佔機車停車格,共用變“共憤”

  新北市的一個拖吊場,堆放著至少有幾千輛自行車。無樁式共用單車oBike進駐台灣後,頻頻被民眾投訴佔用機車(摩托車)停車格、違規停車。新北市政府自7月7日起,陸續公告17個行政區禁止oBike佔用公用停車位,嚴禁業者再投入車輛。同時針對違規oBike展開拖吊執法,截至7月21日已取締拖吊4764輛oBike。新北市交通局表示,一輛oBike拖吊費用88元新台幣(下同),一日保管費20元,業者如果全數領回自行車,必須繳交拖吊移置保管費約120萬元。

  “繳錢只是為了顯示誠意,我們並不違法,會尋求行政救濟。”oBike的經營者台灣奧致網路公司認為,共用單車模式提供自行車租賃服務,提供使用者最便利服務,符合綠色運輸政策,投放自行車都在合法區域。

  隨意停的oBike究竟是否違法?一句話還真説不清。

  oBike幾個月前進入台灣。如同大陸的共用單車一樣,消費者只需下載App、預繳900元押金,就可以“騎到哪、停到哪”,15分鐘只要2元。oBike台灣總經理王妍婷説,oBike的定位是“填滿大眾交通工具站點與目的地之間的最後一里路”。

  過往台灣人熟悉的是由政府主導設立的公共自行車YouBike。事實上,oBike到台灣發展,正是看中了台灣人口密度夠高、自行車環境及大眾運輸建設完備,民眾早已適應YouBike的共用概念,大大降低了消費者的養成成本。作為站點式自行車,一般情況下YouBike站點以相距600米以上為原則,總有涵蓋不足的區域,“況且台灣也不是每座城市都有YouBike系統,我們正好能填補這個空缺,提供市民便利的單車服務。”王妍婷説。

  沒想到,oBike很快就引發眾怒:有人用完直接停放路邊,有礙市容也影響交通。多個縣市的自行車租賃業者抱怨自己被搶了生意,“連借打氣筒的人都沒有了”。機車格中停滿oBike,機車騎士找不到停車位,紛紛撥打政府舉報熱線。

  根據台灣交通部門的統計,有46.5%的台灣民眾選擇機車出行,“對台灣人來説,佔據寶貴停車格的oBike簡直就是犯了滔天大罪。而且,台灣許多機車停在停車格是要交費的,oBike反而不用交費,用公共的資源賺自己的錢,當然不行。”台北市民徐鴻均説。

  正因如此,新北市對oBike説不,被認為很順應民意。新北市長朱立倫説:新北市對oBike的處置於法有據。只要是分享型或低碳型運輸都歡迎,但必須在法規範圍內,業者未來須提出如何使用停車場域,且不影響現有機車族、自行車族的停車權益。

  合法還是違法,各地不同調

  與新北市相鄰的台北市則持不同看法。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表示,科技走在法律前面,共用經濟是世界潮流,確實擋不住,應該是要管理而不是禁止,台北市府要的是管理,會儘速擬定管理辦法。

  台北市運輸管理部門進一步説明,租賃自行車並非特許行業,不需要申請核準登記,只要有“商業登記”就能投車。法律也規定,腳踏車除停放于腳踏車區外,也可以停放于機車格,並未違法。不過,台北市目前已研擬《共用單車自治條例》,朝“申請必須給付許可費”“使用市有地必須給付租金”方向進行。

  有民眾質疑,為何台北市不能效倣新北市以“公告”方式拖吊停放在機車格內的oBike?對此,台北市認為,此舉的法源依據有疑慮,為了避免涉訟、有待研議,但最終仍必須朝自治條例進行。

  新北市説“于法有據”,台北市説“法源有疑慮”,全臺各縣市對oBike的態度也各不相同,那麼到底誰“于法有據”?台灣交通管理部門的回答是:都于法有據,法源不同而已。台北市允許自行車在機車格停放,法源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1條:“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

  而新北市行使的是“停車場法”第十三條公告的權力,根據“停車場法”第十三條規定,地方政府可于公告後,針對“租賃自行車”禁止停車範圍,進行移置(拖吊)。

  既然都合法,台灣交通管理部門既無意修法、也不打算出面協調。他們認為,停車管理是各地自行管理的事項,且因各地交通環境與特性不盡相同,交通管理部門尊重各縣市管理權責,但因為oBike算是綠色運輸,交通管理部門鼓勵業者去跟各縣市洽談,找出一個適當的營運方式。

  有趣的是,7月24日,台北市交通局突然政策轉彎,宣佈為顧及機車停車權益,台北車站、信義商圈等8個區域的收費機車格,8月1日起禁止停放自行車,違者將拖吊移置保管。

台北市自行車道。本報記者 王 堯攝

台北市自行車道。本報記者 王 堯攝

  共用經濟還是租賃行業,爭議猶未停

  遭受新北市“強力阻擊”後,oBike發表聲明,承諾會自主巡查違停車輛,若有發現違停事實,會自行移置排除。若經民眾反映違停者,市府將優先通報,由業者在1小時內前往移置,較為偏遠地區將在4小時內處理完成。此外,oBike願意配合新北市政府,積極會勘增設自行車停車空間。

  由使用者造成的違停如何處置?目前來看,台灣各縣市政府的板子多數還是打在業者身上。為了改善使用者的違規問題,oBike建立了信用評分機制,對於屢次違規使用者有停權措施,以改善違規問題。使用者被舉報違停一次將扣20分,信用分數越低,單車租借費越高,若被扣至零分將永久停權。100至80分間維持原價每15分鐘2元;80至60分每15分鐘10元;低於60分每15分鐘20元。

  另據oBike公司透露,台北市已經提供了自行車停放區域的地圖資訊,未來可整合進oBikeApp、官網當中,附近哪有自行車停車格、哪是禁停區,都能一目了然,希望可以減少單車停放機車格的現象。“目前暫定消費者若能把車輛停放到合法停車區域,就會適當給些鼓勵,鼓勵的力度尚在精算中。”王妍婷説。

  儘管obike公司想方設法降低批評聲浪,負面訊息仍然層出不窮,有人甚至直斥obike是“偽共用經濟”。“台中市不會有oBike,來一台就拖一台!”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公開表示,oBike打著共用的口號,實際上就是一間租車公司,真正的共用單車是民眾把自己的單車拿出來供他人使用,不會收錢;對這種佔用道路空間來賺錢的公司,市府絕不會縱容。

  “有YouBike就足夠了”的聲音也不小。有網民撰文稱:台灣的街道設計本身就不寬,過去要分給機車、汽車兩大族群,聽到的抱怨已經不少……也許,在台灣目前的環境下,有了有固定租借站也有廠商進行車輛維護,民眾借還車亦有秩序的YouBike就夠了。

  台北圈圈數位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鄭士傑是“汽車一族”,但平時會儘量用YouBike低碳出行,對於oBike爭議,他的看法是:“歸根結底還是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我也認同oBike不是共用經濟,就是一家租賃公司。但也不贊成將其一棍子打死,畢竟隨借隨停、還可以預約的模式比YouBike還是有其優越性。至於衍生的停車空間及費用問題,我認為應該由業者負責,讓業者自己去尋找盈利的模式。”本報記者王 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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