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8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前泰山隊球員馮建國、李娜夫婦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最終馮建國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李娜同樣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日前,從歷下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一審宣判後馮建國夫婦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針對有人提出“判決過重”的質疑,承辦此案的歷下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針對相關問題進行了釋疑。
問:馮建國夫婦的身份是否影響量刑?
檢察官:這是一件很普通、簡單並清楚的刑事案件,之所以引起公眾、媒體關注,因該案件被告人馮建國係退役足球運動員,且退役後從事過電視臺足球解説員,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眾人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要求司法機關不會因為該案件被告人係公眾人物,且該案件受到社會關注,作出有別於其他案件的處理。
但是,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獲取高收入、享有普通百姓不具備的社會資源時,必然要承擔更高的社會責任。近幾年,無論演藝界還是體育界,違法違規甚至觸犯刑法的不在少數,如何提高為社會服務的意識及其自身的法律意識,值得公眾人物深思。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