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楚光委員:關於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問題  

    一、人民內部矛盾的現狀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結構的逐步調整,經濟領域和社會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新矛盾,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虧、困、破産企業職工生活困難,因工資、工作等引發的問題比較突出。

    二是部分地區農民負擔較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成為不安定隱患。農民負擔問題始終是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敏感問題。

    三是行政管理、執法過程中引發一些矛盾和糾紛,有的釀成了事端。

    四是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①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暴露出許多新問題,與舊矛盾交織在一起,呈現多元複雜狀態,導致職工與承包商矛盾加劇,滋生鬧事事件。②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帶來的問題。如破産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以前交納過,現在企業破産了,以前交納的部分怎麼辦,個人是否繼續交納,均無法操作。還有一些企業截留或交不起職工的社會統籌金,造成職工到了年齡無法退休,退了休又拿不到工資。此外,破産企業對離休部醫療費實行一次性包死,各種政策性補貼不能落實,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造成陳情不斷。③部分企業強迫職工入股,違背中央政策,不考慮實際情況,造成職工思想動蕩。④企業收購、兼併後的交接管理出現“空擋”。對不斷增多的下崗、待崗職工的教育、管理也存在問題,潛在的隱患不可低估。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糾紛逐年增加。有些企業管理者法律意識淡薄,隨意處理職工,加班加點嚴重,又不按《勞動法》發放加班加點工資,這種情況在私營企業最為突出。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合同也是違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給經濟補償金等等。⑥當前機構改革、人員分流、房改等對幹部、職工的思想和生活將造成不小的影響,容易引起新的社會動蕩。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等也給就業工作帶來很大壓力。

    二、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基本分析

    (一)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基本特點

    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存在四個“絕大多數”:人民內部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絕大多數表現為群體性事件;人民內部矛盾的激化絕大多數與幹部的工作作風有關;人民內部矛盾中顯現出的群眾要求絕大多數是合理的;人民群眾提出的問題絕大多數通過我們的主觀努力是可以解決或緩解的。

    1.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最突出和激烈的形式是群體性事件。當前的群體性事件有以下新特點:一是數量增多,規模擴大;二是涉及的部門行業多,主體成分多元化;三是發生的時間由間斷性轉為經常性;四是組織程度明顯提高;五是相互串聯日漸突出。

    2.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矛盾是幹群矛盾,領導幹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目前許多地方幹群關係相當緊張,矛盾十分突出,主要原因是一些領導以權謀私、貪污腐化,對群眾的疾苦漠不關心,嚴重傷害了群眾感情。

    3.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集中表現為物質利益衝突,反映了群眾迫切要求解決生活困難、維護合法權益的呼聲。

    4.新時期的人民內部矛盾大都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具有較強的可預防性。

    5.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有時和敵我矛盾相互交織,政治化傾向初露端倪。

    6.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將長期存在,在一段時期可能日趨複雜。

    (二)引發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原因

    1.歷史包袱過重,改革遇到的壓力大、困難多。

    2.犯罪增長與市場經濟的不利因素有關。

    3.一些幹部嚴重腐敗,民憤極大。

    4.一些地方和部門黨政幹部官僚主義作風嚴重,行政行為失當。

    5.一些地方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

    6.民主法制不健全。

    7.基層思想政治工作比較薄弱。

    三、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方略的思考與建議

    (一)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基本原則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要繼續堅持“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逆”的原則和“區分性質、講究策略、把握時機、嚴格執法、冷靜穩妥”的基本要求。根據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新特點,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時,還應當把握和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原則。從戰略上,要強調把握好改革力度、發展速度和社會承受程度的統一。在制定改革方案、實施重大決策時,都應當充分考慮到可能暫時給部分群眾利益帶來的損害,儘量避免和減少這種損害。在具體工作上,要經常全面排查隱患,針對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突出問題、敏感地區和重點人員,逐一進行化解。

    2.力爭主動原則。一旦發現鬧事苗頭,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第一線做疏導工作,採取有力措施來平息事態,防止個別問題群體化、簡單問題複雜化、經濟問題政治化、內部問題社會化、局部問題擴大化。

    3.關心群眾利益原則。各級黨政組織、有關部門必須十分重視關心群眾疾苦,把解決群眾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問題,作為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首要環節,凡是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務必高度重視。如果不在解決群眾實際問題上下功夫,而是一味地拖、哄、壓,只能激化矛盾,即使“哄”得群眾一時平息下去,過後還要“爆發”。

    4.教育疏導原則。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不斷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幫助廣大群眾認清改革中出現一些困難的必然性和暫時性,引導群眾自覺地與黨和政府同心同德、共渡難關。任何地方、任何時候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都不能把群眾當做對立面,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深入到群眾中去,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宣講法律政策,消除群眾的對立情緒,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援。

    5.民主法制原則。要擴大基層民主,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充分尊重職工的意願,依法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在農村大力推行村務公開等民主管理制度。對群體性事件,必須堅持民主的方法、説服教育的方法,慎用警力。即使出現某些過激行為,也不能簡單地使用強制手段壓服群眾,要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在法律範圍內解決矛盾和糾紛。同時,要依法堅決打擊群體事件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方略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制。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是關係到人心的向背、事業的興衰、政權的存亡的大問題。因此,各級黨政領導都要明確黨政一把手為處理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責任人。不折不扣地落實領導責任制,把預防、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減少群體性事件作為領導工作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本地容易引發矛盾的熱點問題,做到情況明、資訊靈。實行領導接待日制度,主要領導要親自接待陳情群眾,親自閱處群眾來信,對群眾提出的重大問題,要直接督辦、親自解決。對已發生的群體性事件,黨政領導務必高度重視,對群眾提出的實際問題要認真研究,能解決的要立即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做好説明解釋工作,避免矛盾加劇,防止事態擴大。

    2.各有關部門必須各負其責,形成齊抓共管、綜合調處的工作格局。必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管、部門負責、齊抓共管、綜合調處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部門責任制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直接責任壓到有關部門和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的肩上。各有關部門必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準,把預防、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本部門、本系統的業務融為一體,避免因行政行為不當或工和失誤而引發社會矛盾。對因部門和單位工作失誤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部門和單位的主要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3.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密切幹群關係。當前要進一步加大反腐敗鬥爭的力度、嚴懲腐敗分子,痛下決心遏制腐敗現象的蔓延。對那些置群眾疾苦於不顧、以權謀私的幹部要堅決嚴厲查處,決不姑息遷就。要強化領導幹部的宗旨觀念和公僕意識,與職工同甘共苦,決不能搞特殊化。要大力改進機關作風,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對那些濫用警力,強硬壓制陳情群眾,致使矛盾激化的幹部,要嚴肅追究責任。

    4.落實改革配套措施,特別要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切實解決困難職工的生活問題。要完善和落實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養老、失業保險制度,切實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堅決按照中央要求解決虧損企業職工工資尤其是離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問題。要繼續大力開展送溫暖活動,堅持領導幹部包扶困難戶的制度,加大對困難職工的扶貧力度同時,要注意解決分配不公等熱點問題,通過政策調整社會成員之間、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懸殊問題,理順分配關係,化解群眾的不滿情緒。

    5.大力減輕農民負擔,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要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定精神,堅決把農民不合理的負擔減下來。建立健全對農民負擔問題的監督機制,把農民負擔制度化、公開化、規範化。制發監督卡和專用收據,公佈負擔的數量和徵收辦法,開展審計監督和執法檢查。凡屬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村級財務管理等,都應向村民公開,確保他們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

    6.努力化解金融風險,特別要清理整頓好農村合作基金會,切實做好集資款、儲蓄款的清償兌現工作。金融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完善央行監督、金融機構自我約束、行業自律管理及社會公開監督、金融機構自我約束、行業自律管理及社會公開監督相結合的金融監管模式,並層層建立由第一把手負責的領導責任制。加大監督力度,嚴格運作規程,最大限度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要加強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管理監督清理整頓工作,嚴格控制基金會的規模,堅決停辦非法金融機構。

    7.充分地發揮思想工作優勢,教育引導好群眾。大力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給群眾釋疑解惑,理順情緒。針對群眾普遍關心的下崗分流、再就業、困難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問題,要引導職工轉變就業觀念,增強信心,大力加強對群眾的法制觀念,啟發引導群眾通過正常法律程式來解決矛盾。對已發生的群體性事件,要充分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盡可能地通過教育疏導來化解矛盾。

    8.強化基層基礎工作,落實防範措施。要下大力氣加強基層黨政組織和黨

    政領導班子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真正幫助群眾排憂解難,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同時,要通過加強培訓等多種途徑,努力提高各級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能力,使人民內部矛盾在基層得以有效化解。目前,最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就是困難企業,基層組織力量薄弱的村鎮、街道。大力加強這些重點部位的黨政組織建設,切實改變一些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的狀況,已成為解決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當務之急。要立足預防,超前落實相關工作措施。一要大力加強調查研究,全面排查隱患,做好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基礎工作。二要大力加強信訪工作,重點做好集體陳情尤其是越級陳情的化解工作。抓好對重點信訪問題處理的跟蹤、檢查、督辦,做好重大節日、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期間的信訪預測及防範工作。三要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各地區、各單位對所轄範圍一段時期內突出的不安定因素,要定期報告;對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以免貽誤處置時機;對瞞情不報或作虛假報告導致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處理。

    中國網 200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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