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祖堯委員:入世後中國建築創作的路向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內的市場將進一步開放,更多的外國專業公司會加入競爭行列。他們一般擁有良好的設計品質,豐富的經驗,如果不改進我們的設計工作,加上一股崇洋的風氣,我們只有雙手把“江山”送給外人。

    建築創作是設計事業的核心,把建築創作繁榮起來,設計事業就會起飛。建築創作的繁榮,大部分依賴三個與設計工作有關的難題,得以完滿地改進及解決,建築創作就能回歸正路,前途無量了。三個難題是:第一,設計思維要創新;第二,創作環境要改善;第三,設計實施工作要改革。

    設計思維要創新。改革開放後,中國建築設計的理念,已經隨著潮流改進,注重經濟、美觀及實用三個方面,但面對二十一世紀及加入世貿組織的情況設計的思維不得不再作更新,來銜接新的局面,三個最重要的新元素是內涵、實用及地方特色。

    1.何為內涵?內涵是建築設計的靈魂,包括建築師對自身歷史建築的理解,認識當地文化的修養及對世界建築理念的吸收。深入研究古建築,可以磨煉一個建築師對應付各種設計要求上有所參考,更能培養起對歷史的尊重。深入研究包括消化、吸收古建築的精華,溫故知新是十分必要的。認識當地文化對建築設計是必要的,建築設計的構思要與當地文化銜接,不然的話設計出來的建築物與周邊環境不能協調。吸收世界建築理念,可以擴闊一個建築師的視野,豐富他的設計思路,當然吸收不單是深入了解,更要徹底消化不然的話我們現今常見的“搬字過紙”,盲目抄習的例子便會變本加厲,使得我國的建築設計變成外國的翻版。

    2.何為實用?顧名思議,實用就以實事求是的方式通過建築設計提供項目要求的設施、空間、精神、面積等事項。當今建築設計大部分只顧外型而且大部分是抄襲外國的樣本,對於一個建築物的佈局,空間外理,功能分配等重要成分,草草交待。這樣內外不合的設計手法就産生了現今大量城市中好看不好用的廢物,浪費國家的資源。

    3.何為地方特色?地方特色是由多方面組成的,例如:氣候、文化、風俗習慣、色彩、材料、古建築、地理等。單純把當地傳統建築的造型、色彩以“搬字過紙”的手法,複製于現代建築設計上,是建築設計的通病。要表達地方特色,就要對各種組成特色的因素,深入了解,徹底消化,吸收精華才能通過設計的思考,發揮于建築設計的構思中。這個題目困擾我國建築師多年,但希望今後通過多方面的研討及評論能早日“走出重圍”,創造出有地方特色的效果。

    二、創作環境要改善。建築創作只有在理想的環境中才能像“雨後雨筍”般的生長出來。現今的創作環境惡劣不堪,要多方面改進才能醞釀建築創造的再生。

    1、當地領導及開發商的思維。改革開放以來,有一個不良的風氣,就是外國的一切都是好的。不管什麼項目都要請外國專家來設計,雖然外國專家經驗比較豐富,但是對本地情況不熟識,所以也應該聘用本地專家去協商及合作。有些市領導及開發商不顧當地的真正需求,為了建立一些“為官一任”的政績工程或一舉成名之作,盲目要求建築師以仿製的手法把外國的例子搬到中國來。建築師沒有足夠的能力,説服他們去放棄過時的意見,這也是建築師缺乏內涵,得不到社會尊重的原因之一。

    2.設計投標的制度。這個制度,本來的出發點是好的,鼓勵公平競爭,廣開思路,但被濫用,演變成當作過場,以低廉的費用騙取幾個方案。為了符合投標制度,就算已經挑選了理想的建築師也要另請其他建築師投標,以至勞民傷財。投標制度的另一弊病,就是建築師只能根據書面設計依據進行創造,無法與當事人溝通,難以做出出色的創作,而且大部分的書面要求是由缺乏經驗的人士起稿,更加雪上加霜。專家評標後由業主自作主張的情況多的是,應該回到以選擇建築師為本的做法,根據建築師的已入業績,人力資源及對項目的構思想法來挑選。這樣才能為建築師營造好的設計環境,鼓勵設計精品的誕生。

    3.設計費的制定。現今的設計費,不斷的往下調,一般國家機構,開發商喜歡“壓價”,希望以最低廉的設計費只有每平方米一二十元,最多也沒有超過四十元。如果建築師只以稀飯過活,哪能作出好的創作來?

    4.設計院的運作。設計院在改革開放後在工作上已有應付不下的現象。設計院是國營企業,工作人員發揮不了積極性,加上有部分員工“炒更”或“秘撈”的情況,迫使有些設計院只有以蓋章來增加收入。這樣一來會對整個建築設計及建築承包行業造成半失控的現象。對設計施工,品質控制都會産生嚴重的後遺症。設計院的改革,可以用股份制來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大的設計院改組變為多間中小型的單位,方便管理及增加競爭機會,同時推行私人設計院的成立,吸引有能力的建築師開業及吸引海外建築師的參與。

    三、設計實施工作。很多人認為方案設計是整個設計實施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其實方案只是整個過程的簡介,把項目的構思作一展示。所以單靠一個好的方案是達不成一幢創作來的。一般作法是聘請出名的建築師包括外國的來做方案設計,然後交另外一家收費低廉的設計院去執行以下的工作是費時失事。方案以後的工作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及監工等,如果由粗製濫造的設計院去執行,無論方案怎樣精,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例子在各大小城市皆有。整個過程中,施工監工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而現今是委託獨立的監工單位去負責,因監工單位的質數及工作範圍有限,所以産生了建造商的坐大,阻礙建築師原意的實施。應該把整個過程包括施工監工都委託原設計院去負責,在設計費上要加以照顧,這樣“一條龍”的服務,在國外是通行的,一定能夠為建築創造的實現鋪路。

    (本文作者係潘祖堯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國網200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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