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聿文:公用事業民營化勢在必行!
鄧聿文

公用事業向民營化的轉軌,不單純是投入方式的變化,而且也是一場市場與管制、企業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的博弈。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一個穩定的法律和政策環境,締造好公共、民營合作的氛圍

在中國,市政公用行業可稱得是最後的一塊壟斷行業,幾十年的發展,其存量規模現已十分龐大,而且每年還有數千億元的投入,其收入也十分可觀。但另一方面,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歷史欠賬又很多。據調查,中國絕大多數省份基礎設施投資只佔GDP總量的1%,明顯低於聯合國提出的發展中國家城市化進程中基礎設施投入一般不低於GDP總量3%-5%的比例,基礎設施短缺已經成為困擾中國城市化進程的一個突出矛盾。

之所以如此,原因在於長期受“市政公用行業是公益事業,應該由政府統包”觀念的束縛,從而導致投融資渠道不暢通,設施能力不夠,運作效率低下等諸多問題。儘管目前有少量的民間企業和外資開始涉足市政公用事業的某些方面,比如城市供水、燃氣供應、污水和垃圾處理等,但在這一領域,基本還是由效率較低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在主導。

不過,這種情況正在面臨改觀。據有關媒體報道,在9月下旬召開的“全國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暨項目投資洽談會”上,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表示,中國將全面開放市政公用市場,允許國內各種資本和海外資金參與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各地的企業可以跨地區、跨行業參與市政公用企業的經營。

開放市政公用行業,至少有兩個好處:對消費者而言,在充分競爭的條件下,微觀經濟主體面臨著優勝劣汰的強大壓力,必須不斷提高效率,消費者因此則擁有了更多的選擇機會,從而使自己的權益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對政府來説,公用事業的民營化意味著政府可以在財政資源之外,吸引大量的民間資金,投入到公用事業中來,並改進公共服務的品質。以既定的資源做更多的事情,從而使政府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同時也可獲得更大的政績。

根據目前城市化速度,中國每年將有1500萬-2000萬農民轉移到城市,為此每年要建設200億平方米的住宅,而住宅需要供電、供水、供氣以及污水處理,預計這樣的過程要持續20到30年。從這一點看,世界上沒有一個市場比中國更大,僅上海市一年的基本建設項目就超過了歐共體的全部。

民營化是中國市政公用事業的出路所在。事實上,對於投資市政公用事業,外資與民企的熱情很高,一些地方也早就開始了在這方面的探索。比如,深圳市1998年就對公交線路運營進行了改革,引入了競爭機制,實行招投標。今年7月,四川省出臺了《關於加快市政公用行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將城市交通專營權,市政設施冠名權、廣告權、收費權、租用權,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權,市政公用設施設計、施工、維護等作業經營權等多項專營權全面推向市場。實踐證明,外資與民企進入公用事業領域不僅可行,而且是有效率的。

但在為公用事業民營化喝彩的同時,也須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民營化對政府的監管提出了挑戰。比如,就市場準入而言,政府的監管構架還沒有相應建立,政府應制定出公正、公開、透明的程式、規則和法律,並在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二是市政公用事業的價格形成機制。因為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和民營化的實現,是以市場化為導向,以一定的價格機制支撐的。如果沒有一定的回報機制,就不可能吸引多元投資主體的參與。因此,必須打破傳統的定價模式,依據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則穩步推進市政公用産品價格改革,逐步建立起激勵社會投資的科學的價格形成和管理機制。

公用事業向民營化的轉軌,不單純是投入方式的變化,即由過去政府的單一投入變為政府、社會多元投入,而且也是一場市場與管制、企業內部環境與外部環境的博弈。因此,為有效推進改革進程,開拓公用事業的“邊疆”,政府有必要建立一個穩定的法律和政策環境,締造好公共、民營合作的氛圍。

(作者單位: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

國際金融報 2003-10-9


《中國經營報》:局部公用事業民營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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