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未來收入分配核心仍是反貧困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的一份“收入分配”報告認為,從總體上看,我國居民收入尚處在快速增長過程中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過程中,富者富得快,收入低的生活也不斷改善,但兩者的差距在擴大。核心問題是給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使他們參與到經濟增長的過程中來,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這樣就不會出現兩極化。

    收入分配不平等:主要表現在城市勞動要素不平等

    報告認為,我國收入分配不平等主要表現在城市勞動要素的不平等上。勞動要素不平等導致收入分配不平等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勞動力市場存在歧視,勞動力獲得收入的機會不平等,如城市和農村、壟斷和非壟斷部門的不平等問題;二是勞動力要素提供者的身份和要素改善上的差別,主要是農村勞動者如何能有與城市勞動者平等的身份,以及獲得與城市勞動者差別較小的教育,提高素質,從而獲得現代部門的就業機會。

    從我國發展階段看,解決分配問題應分兩步走:第一步是解決工業化問題,重點是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以及資本——勞動力配置最大化,普遍的工業部門就業是這一時期最為核心的問題,只有廣泛的工業化、城市化後,勞動權才可能平等,否則勞動力市場就是分割的和歧視性的。第二步,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完成,勞動力要素權利平等化,生産力水準進一步提高,在福利制度普遍建立的條件下,分配的重點在於勞動者自身素質的提高,使其更多地分享要素收入。

    優先就業是發展戰略的重點。我國有著大量的勞動力供給,勞動力價格在世界上非常有競爭優勢,因此,應以優先就業作為今後發展戰略的最重要選擇,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特別是發展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

    促進勞動力要素的平等。一是促進勞動力市場的機會平等,這需要反壟斷和打破城鄉分割,建立全國範圍的勞動力市場,促進要素流動,通過流動使得報酬平均化,發揮市場力量對收入差距的收斂作用。二是促進勞動力本身素質和身份的平等。這裡主要強調的是普遍教育,只有提高人的基本素質,勞動者的平等才有初步的基礎。城鄉戶籍制度導致的身份不平等也應逐步消除。勞動者只有在身份和教育等方面無歧視的條件下,創造和分享價值的權利才能平等。

    收入分配政策:消除貧困並提高貧困人群分享能力

    報告認為,我國未來收入分配政策選擇,要積極吸取國際上發展中國家的經驗,核心就是反貧困,消除貧困,提高中國最廣泛的民眾分享全球化刺激經濟增長好處的能力。

    收入分配政策遵循“調高、保低、擴中”的思想進行調整。所謂“調高”就是對高收入者進行適當調整,如所得稅,通過有效的稅收政策促進高收入的收入轉向投資,如再投資抵免所得稅以擴大就業,又如轉向捐贈公益事業等;“保低”則是國家必須注重反貧困、區域平衡調整,千方百計削弱城鄉貧困極化的趨勢,增加貧困人群的就業機會,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擴中”,就是通過提高教育素質和擴大就業政策,並保證合法的多種收入途徑,使得專業人士的價值創造和收入相匹配,擴大中等收入階層,使得新中國教育普及化後成長起來的有知識人群成為社會的中堅。

    政府目標:保證經濟公平、公正和平等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初次分配上要強調市場配置資源的有效性,在再分配過程中要通過公共支出、稅收和價格等綜合手段進行調整,強調分配的相對平等,使人們在經濟增長過程中有公平的參與機會,共用增長的成果,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經濟的可持續增長。

    即在初次分配領域,堅持在公平基礎上的以效率為主的分配原則;在再分配過程中,堅持效率基礎上的以公平為主的分配原則。在現階段,應該實行較為適度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其要義是收入再分配政策不應該阻礙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不應該造成市場的扭曲,不應該以犧牲效率為代價,不應該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不應該違背絕大多數人認可的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則。政府再分配政策的目標是保證經濟的公平、公正和平等,包括人們參與市場權利的公平、競爭規則的公平和收入分配結果的相對平等。

    近期政府收入分配工作的重點應放在以下幾個方面:反壟斷和市場進入的歧視,給人們以公平參與市場的權利;反腐敗,奠定公正的市場競爭規則;反貧困,防止收入兩極化,保證人們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中國經濟時報》 200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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