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該拿多少錢  
朱山濤

    深圳一傳媒曾以“孩子們眼中的錢”為題做了一項調查,在“你這輩子想賺多少錢”的問題上,14.58%的人想賺億元以上,16.67%的人想賺1000萬以上,27.08%的人在100萬以上。每個人都想成為富人,但是,如何界定“富人”?“富人”的標準是多少?我們離“富人”的標準到底有多遠?

    富人該拿多少錢?

    八十年代,“萬元戶”是富人的代名詞。對於當時許多月收入不足百元的人來説,一萬元是個不折不扣的“天文數字”。在農村,富人的標準則更多地體現在硬體上,從“舊三件”到“新三件”,擁有與否成為“貧”“富”差別的唯一標準。九十年代,“大款”取代了“萬元戶”,成了富人新的代名詞,一些民謠也開始流行。“一萬不算富,十萬剛起步,百萬才是真正富”生動體現著當時人們對富人標準的理解。富人肯定是越來越多了,但富人的標準卻越來越模糊。什麼樣的人才稱得上“富人”?不同的群體都有自己的答案。

    國家統計局:有房有車底線3萬

    富人的官方稱謂是“高收入人群”。2000年7月,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總隊進行了第一次高收入專項調查,樣本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浙江、廣東、雲南、陜西、湖北、遼寧等10個省市的9956戶城市高收入家庭。這次高收入群體調查最後得出的中國“富人標準”是:戶均年收入3萬元以上,擁有商品房或者擁有私人汽車;雖沒有商品房和汽車,但戶均年收入遠遠高於3萬元的家庭。調查還顯示,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佔高收入群體的31%,專業技術人員佔25.2%,自由職業者佔17.8%,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佔9.5%,商業服務人員佔8.5%。影響收入的主要因素是文化程度,而不再是過去的地區、行業與工齡等。這是目前由國家權威機構公佈的唯一的高收入群體收入調查數據。稅務部門:年收入6萬以上

    相對國家統計局而言,在稅務部門眼裏,富人(高收入個人)則是另一種標準。去年在武漢召開的全國個人所得稅座談會上,根據相關部門對廣州、上海等城市所作的調查,稅務專家們初步擬定了“高收入人群”標準:年收入在6萬元以上。事實上,究竟月(年)收入達到多少才算是高收入,政府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即使在國際上也沒有“高收入標準”的先例。各地都是根據當地的情況來劃定高收入標準。北京已經率先為“富人”定出標準。日前,北京市地稅局首次明確了北京重點納稅人的界限:年收入十萬元以上、有多處取得收入的或需要二次申報的人員及外籍人員為重點納稅人。而據調查,目前北京市大約有三萬人的年收入在十萬元以上,這就是説,按照這個“標準”,北京至少有三萬富人。但是,這些標準並未能得到廣泛認同,即使在稅務系統內部,所謂“標準”也存在相當的爭議。有專家認為,對於高收入額的界定可採取兩種方法:一、以北京市統計局公佈的年每人平均工資(2000年15600元)的10倍以上作為高收入的標準,即年收入15萬元以上者為高收入人群;二、北京市個人所得稅與月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為1000元,換句話説,1000元作為個人月最低生活標準,那麼,個人年每人平均最低標准將為12000元,若以此為基數,超過10倍以上的為高收入者。依此計算,被稅務部門鎖定的“富人”年薪應該在12—15萬以上。

    以年每人平均收入折算:十萬左右

    每個社會的高收入階層總是處於社會“收入金字塔”的最頂層。據統計,全球1%富人收入佔到社會全部收入的60%。2001年,中國7萬億元的存款總量中,人數不足20%的富人們佔有80%的比例。據國家統計局城調隊的曹子瑋博士介紹,高收入的界定有絕對與相對兩種標準,比如説按家庭資産或者年收入達50萬元、100萬元來劃分,這就是絕對標準;但是絕對標準難以解決的問題是收入高低的相對概念,如北京的一般收入者到了西部可能算得上高收入。因此,收入調查中常常採取相對標準,前年的十城市高收入群體調查就是選取了10%這個相對標準。根據這一相對標準(收入最高的10%人群),再按照上述假設(富人的收入佔到社會總收入的80%),並結合最新的每人平均年收入情況,我們不妨折算一下“富人”的大致每人平均年收入。據國家統計局公報,2001年只有廣州、上海和北京三城市的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萬元,其中,廣州14694元、上海12883元、北京11578元。按上述方式計算,各城市“富人”的年收入分別為117552元、103064元、92624元。 

    儘管這樣的計算很不規範,也談不上科學,但可以大致看出三城市“富人”的年平均收入水準:10萬左右。

    公眾眼裏的富人標準

    大眾眼中的“富人”標準是多少?一百人就有一百個答案。本報記者分別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採訪了不同收入的人群。有趣的是,收入越高的人,他們的富人標準中對精神財富越為看重。以下是他們的答案(按收入高低排列)。

    北京

    任先生(某集團總裁):有人説,北京家庭年收入6萬以上就是富人,還有人説住一萬元一平方米房就是富人?我不這麼認為,如果這樣,北京早幾年就有很多富人了。舉美國的例子,1955年美國的藍領佔59%,現在佔12%,就是説很多窮人都變成富人了。社會經濟發展了,再依過去的標準劃分貧富就不太科學。生活區域不一樣,貧富標準也不一樣。

    馮先生(小公司老闆,30歲):1000萬以上資産才算得上富人。試問,在北京,沒有1000萬,能買得起好車好房嗎?連這些基本條件都滿足不了,能叫富人嗎?富人應該有自己喜歡的事業,可以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了事業就有錢了。

    趙小姐(某私企白領,年薪5萬,27歲):富人的標準是有錢有時間。有錢沒時間的,不叫富人;有時間沒錢的,當然更不是富人了。富人的年收入起碼在10萬以上。我不是富人,因為我僅有的一點時間都拿去換錢了。

    尚小姐(報紙發行員,年收入約2萬,22歲):我認為富人的標準各個地方不一樣,就我個人和北京來講,1、有車,至少是帕薩特,或者是公車開大奔!2、有房,要在北城買的,至少三居以上。3、夫婦月收入一定要過萬。4、平時家裏不開夥的,天天有飯局。大多數人距離富人太遠了,但達到小資還是可能的。

    上海

    劉女士(有房無車,年薪十萬,職業經理人,40歲):何謂富人?精神和物質皆富有之人才稱之為富人,我以為富人的標準是,其一,在精神上必須明白自己為何活著;其二,在物質上不必為了生活而奔波勞累,具有為滿足自己的興趣愛好而支付其費用的能力。我認為我本人還未步入富人行列。

    田小姐(某外企白領,年薪8萬,25歲):富人就是能夠隨心所欲,生活品質高,一切問題都能用錢來直接或間接解決。資産應該是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吧。

    小馬(自由撰稿人,年收入約5萬,26歲):富人的標準是有車,有別墅,沒有任何後顧之憂,只要自己喜歡的事情,都可以去做,實力強。錢多,從來不擔心,不考慮,為了過得充實快樂而活著。

    王小姐(在讀研究生,24歲):富人?至少收入在每年200萬以上吧。

    廣州

    蔡先生(某文化公司老總,28歲):廣州一般月薪超過一萬就是有錢人,在廣州,達到這個水準的人應該不會超過一萬人。“富人”應該有房子、車子,月收入在萬元以上。馮先生(某公司高級研究人員,年收入10萬,35歲):富人應該有1億元以上的現金和可變現資産,如果要等著年收入來過日子,肯定不是富人,有年薪的基本都是打工的。我看社會上只有很少人是富人,但現在有車有房的比例應該不低了。

    朱先生(媒體人士,年收入8萬,27歲):廣州有錢人很多,二沙島的別墅照樣有人買,如果只是工薪階層,工資再高也不可能成為富人。廣州的富人都是老闆,還有一些政府公務員。

    吳先生(某公司部門經理,年薪5萬,28歲):如果只是生活,我這個水準就算不錯了,廣州的普通生活消費不高,只是高檔消費高。維持普通的生活,月薪3000元以上就是富人了。如果真在廣州談富人的話,怎麼樣也得有個500萬吧,房子、車子就得幾百萬。

    李先生(廣告業務員,月底薪500元,23歲):富人得有房有車,衣食無憂,穿名牌,開名車,住豪宅。

    深圳

    張先生(某公司老總,隻身闖蕩深圳,現擁有兩億資産,35歲):或許在別人眼中,我是一個富人,但我自己沒有多大的感覺,但有時壓力會很大。從某種意義上説,“窮人”和“富人”之間的差別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可言,只要不在貧困線以下,大家似乎活得都不錯。

    胡太太(一家小公司老闆的太太,32歲):“富人”就應該是電影裏的那種公子哥們吧?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男的有靚女陪,女的有靚仔陪;或者一到黃金周就可以到處飛的那些人!還有那些歌星,聽説深圳“6.28電話升八位明星演唱會”,四位天王級巨星一晚工作的個人所得稅就納了14.8萬!上班族別説一年收入,即使兩年也賺不到14萬啊!

    李先生(某電子公司行銷人員,年薪6萬,27歲):富人應該是年薪三十萬元以上,自有或公司配備小車(檔次不限)、小孩讀名校、太太是全職太太,根本不用操心賺錢的事,房子在小區裏面的就可以算作“富人”。

    劉小姐(某通訊公司業務主管,年薪3萬,24歲):富人應該是在深圳有房、有車、有閒情逸致的一類人,具體金錢數目難以界定,只要能做到“三有”,就是“富人”了!

    我們的結論

    一般而言,在年收入兩萬以下的人眼中,年收入超過10萬元,收入預期穩定,有一處固定的居住場所,不為生計所困,可以經常出入星吧克這樣的“小資”格調的咖啡廳,再有個10萬左右的車基本上就是富人了。在年收入10萬左右的人眼中,富人的標準至少是年收入超過百萬,收入不一定穩定,但一定是有非凡的創收能力,至少擁有兩套住宅或者一套超豪華住宅,有一輛50萬到100萬左右的名車,可以經常出入一些豪華的私人俱樂部等場所的才可以稱為富人。 在年收入百萬左右的人眼中,他們往往不認為自己是個富人,在他們看來,富人至少要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公司或者從事一個創收很高的行業,年收入至少在1000萬左右,可以隨心所欲消費的人才可以稱為富人,這樣的富人至少擁有一套別墅,兩輛以上的名車。年收入達到1000萬的人又如何界定富人的標準呢?他們並不否認但是也不承認自己是富人,在他們眼中,只有比爾.蓋茨、李嘉誠這樣的名流才可以稱作富人,而自己不過是滄海一粟,名不見經傳的小業主而已。對比一下,你算富人嗎?

    採訪手記

    富人是個距離

    “富人概念是窮人的理解”,這是記者在採訪中聽到的一句話。毋須諱言,普通人都對富人生活充滿了好奇與嚮往。和許多人一樣,記者也很想知道:誰是富人?富人的標準是什麼?普通人離“富人”還有多遠?我們探討富人的標準也絕不僅僅是得到幾個數字,一位同行説得好,“富人的生活是個參照物,為普通人的生活品質提供了坐標。”富人大多只存在別人的眼中,在流浪者的心中,有1000塊錢的人是富人了,在1000塊人的心中,有1萬的是富人了,在1萬的人心中100萬應該算是富人了,在100萬人的心中1000萬才算富人。因為1000塊的有個床住就滿足了,1萬的有個房子住就可以了,10萬的還想有車、有房子……這樣一想,他覺得自己還是窮人。富人是一個距離,它永遠都在你的前面……

    21世紀人才報 2002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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