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怎麼解決?儘快立法!

    已經連續5年為醫療糾紛的解決呼籲國家儘快立法的徐銘漁委員説:“今年我提的還是為醫療糾紛立法的提案,要儘快把具體的法規確立,才能避免患者向醫院漫天要價或者醫院欺騙患者的事情發生。”

    糾紛索賠要出天價

    “糾紛發生的原因之一是在病人發生意外的時候,在事故性質的界定和賠償的數額上得不到共識。”徐委員説,目前我們使用的還是1987年制定的老規矩,早就不能適應現在的需要了,這也使醫療糾紛的解決暫時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態中。“最近的一個醫療糾紛,患者已經索賠到了一千萬元,這對於以滿足基本醫療服務為宗旨的醫院來説是無法接受的。但如果按照以前的民事賠償法規,很多醫院賠給患者的又確實太少,有的才賠一二百元錢,所以必須迅速出臺相關法規,法院審判時也有個具體的依據。”

    患者應理解誤診率

    根據北京市醫師協會2001年對本市71家大中型醫院的統計,近3年發生毆打醫務人員事件502起,其中90人致傷致殘,原因之一是對醫院的治療結果不滿意。

    徐銘漁委員説:“國外醫學界認為,醫療確診率僅為70%,一些發達國家醫生的誤診率為20%至30%。但這一點,因為科普宣傳太少,我們的患者並不知情。如果患者不能客觀地理解這一點,醫療糾紛就難以避免。”

    醫生要樹立醫德

    非醫療系統的委員對患者給予了更多同情,他們認為並非每個醫生都有很好的醫德,他們的形象影響了醫生在公眾心中的形象。

    徐銘漁委員説:“回扣、紅包的現象在醫生中確實存在,再加上看病時態度生硬,經常成為糾紛的導火索。”其他委員還談到,醫生工作確實辛苦,風險大,而且很多政策並沒有落實,但這並不能成為他們對患者不負責任、缺乏愛心的理由,“病人是個‘弱勢群體’,醫生如果能經常換位思考,就能體察患者的苦衷了。”

    除了立法還要宣傳

    記者了解到,解決醫療糾紛的相關法規正在審批過程中。但僅有立法仍然是不夠的,徐銘漁委員建議,在解決糾紛問題上首先要加強法制宣傳。其次要加強醫學科普宣傳,使患者能夠與醫生在疾病診療過程中互相溝通。第三,對那些以醫療糾紛為藉口擾亂醫院正常秩序的人和無照行醫、租賃醫院坑害患者的,均要依法懲處。第四,加強醫德醫風教育,醫護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醫療水準,以滿足患者的需求。有關部門也應積極解決醫療機構內部的矛盾,給醫護人員創造良好的從業環境。(記者 佟彤)

    《北京晨報》 2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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