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遊客遭脫衣搜身 旅行社與同行遊客成被告  
王景 涂建敏

    原本開開心心的出境遊,卻因為被同行遊客懷疑偷了美元而無奈脫衣,這是杭州市余杭區的應女士在一次旅遊中的遭遇。在交涉中,因為沒有合理的答覆,應女士一紙訴狀將浙江海外旅遊公司、同行遊客吳一凡及其姐姐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應女士訴稱,今年4月29日下午4點30分左右,旅遊團剛到泰國亞歷山大旅館準備入住,但未料想吳一凡與其姐姐強行進入應女士的房間,咬定應偷了她們的500美元,並動手搜查應的隨身行李物品。雙方叫來領隊張匯平後,張不但未阻止事態發展,還協助吳家兩姐妹繼續對應女士進行搜查,甚至連短褲、胸罩也不放過。事發後,應女士感到非常氣憤和委屈。應女士請求法院判令3被告賠償原告馬來西亞至新加坡的旅遊費,並承擔原告的精神損失費以及醫藥費。

    浙江海外旅遊公司表示,在這一突發事件中,張匯平對吳一凡進行了批評。應女士也繼續參加了之後的新加坡、馬來西亞的旅遊。她在此之後填寫的《旅客意見書》上也表示滿意,所以不存在賠償旅遊費和精神損失費、醫藥費的問題。

    吳家兩姐妹稱,她倆懷疑應女士偷了500美元之後,來到應的房間詢問,應也説少了500美元是蠻急的,就把旅行包內的東西“嘩”地全倒在了床上翻給吳家姐妹看,在吳家兩姐妹進行勸阻之後,應女士、吳家兩姐妹把領隊張匯平叫過來,張匯平來了之後,問應女士:“事情是這樣的嗎?是你自願的嗎?”應女士答道:“是這樣的,完全是我自願的,我還幫她們翻看呢。”後來,吳一凡説應女士曾經説過以前出門錢都放在胸罩夾層裏,應遂將衣服和胸罩脫下,張匯平見狀立即阻止。在這之後,吳一凡也在大巴士上當眾向應女士道歉。

    原告和被告在這次庭審當中辯論的主要焦點是應女士脫衣的行為到底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原被告分別拿出同團遊客的證言作為證據。在法庭上,應女士的代理人還對浙江海外旅遊公司收了6000元費用有無正規發票和領隊張匯平有無導遊證提出疑問。

    法庭本週內將再繼續開庭審理此案。應女士代理人向記者明確表示,不管怎麼樣,事情一定要討個説法。

     《浙江青年報》200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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