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遊客約翰在位於徐悲鴻紀念館內的北京文之傑文化藝術服務中心花數萬元買了多幅中國畫,經鑒定才知其所購買的全部是贗品。昨日上午,約翰在北京市一中院按《消法》獲得雙倍賠償。
2002年3月,約翰在文之傑中心以10萬元買走5幅畫,其中包括徐悲鴻的花鳥,付款收據上註明了畫家的生卒年代,並加蓋了“悲鴻紀念館藝術畫廊”章。回國後,約翰得知畫是假的,於是在2002年12月再次來到文之傑中心要求退款。文之傑中心答應換幾幅其他的畫。誰知,約翰將換來的3幅畫拿到北京文博研究鑒定諮詢中心鑒定後得知這3幅畫也是假的。於是,他把文之傑中心和徐悲鴻紀念館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買賣合同,雙賠返還購畫款18萬元。
昨天上午,一中院判決文之傑中心雙倍返還約翰18萬元,並支付約翰因索賠發生的費用12000余元。(記者楊昌平)
《新聞晨報》200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