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2:30,成都某中學49位教師及其家屬乘機回到成都,終於結束了6天泰國遊的傷心之旅。
7月7日,某中學49位教師與成都光大國際旅行社簽訂合同,每人旅遊費用3700元,且每人自費消費800元但不強迫。
旅遊團24日抵達泰國普吉島後,泰國導遊突然提出,每人必須交納2020元自費旅遊費。經過一個下午艱苦的“談判”才達成協定:自費旅遊項目每人800元,旅行社補貼200元。25日晚,導遊又將費用提高到1500元,部分老師拒絕交錢。於是導遊威脅,不交錢就找黑社會來“收拾”。接下來的兩天,老師們不但沒有出遊,旅館房門晚上還會莫名其妙被打開。28日回成都後,遊客們説,他們在泰國受的委屈太多了,決定聯名向組團的旅行社討要説法。 記者宋永坤
《華西都市報》200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