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遊客雅安被打死一案審結 主兇被判死刑

昨日雅安中院在天全縣法院開審“5·1”聚眾故意傷害致死重慶遊客魏清泉一案。經過一天的緊張庭審,昨晚9點30分,法庭當庭宣佈:判處黃國全無期徒刑,黃俊紅有期徒刑12年,其餘人分別判處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9被告人共同賠償被害人家屬共計22萬餘元。記者對此進行了獨家採訪。

庭審現場旁聽者多為被告親友

昨日上午7:30,天全縣法院審判庭內外戒備森嚴。整個審判庭只有100多個座位,所有群眾必須憑票才能進入會場。法警對每一個入場者都進行了仔細搜查,法庭不準任何人採訪拍照,記者以旁聽者的身份進入會場。旁聽群眾大部分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朋友,嫌疑人黃國全的妻子就坐在記者的旁邊。庭審過程中,悲傷流淚的除了受害人魏清泉的親戚外,還有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兒女。

頻繁報警 當時事態不斷升級惡化

據公訴方介紹,5月1日晚7時許,在天全縣兩路鄉重慶遊客與黃國全等人發生糾紛時,天全縣110指揮中心曾接到9個報警電話:18:50,重慶方報案:“快點來,我們被打了!”19:02,“不得了,要打死人了!”19:04分,“兇手要跑了,傷者很危險!”9個報警電話平均間隔12秒一次反映出當時事態不斷升級,犯罪嫌疑人對受害人的加害行為不斷加劇惡化。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魏清泉係他人使用質地不太堅硬的鈍器反覆多次作用於胸、背部,致胸腔內縱膈廣泛性嚴重挫傷,小血管破裂,肺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公訴方認為,被告人黃國全、黃俊紅等9人無視國法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辯論激烈 死者之死是否與搶救有關

昨日的庭審,公訴方與辯護方進行了激烈的辯論,雙方就被害人魏清泉死亡的直接原因、受傷情況、屍檢報告等意見分歧較大。嫌疑人的辯護律師認為:死者當晚22:30入院,醫院直到23:50才對其輸血,導致雅安市中心血站的血漿送到天全後沒有用上。而且醫院沒有進行特級搶救護理,魏清泉之死與此有一定關聯。而法醫認為,魏清泉送到醫院病情已經很嚴重,即使在省市大醫院救治也未必有效。控辯雙方言辭激烈,審判長不得不敲響法槌維持法庭秩序。

民事賠償 死者家屬索賠46萬元

死者魏清泉的妻子樊利娟及父親魏文典26日就從重慶趕到天全。在昨日的庭審中,死者家屬及代理律師認為:被告人的行為給受害人的家庭帶來了極大的痛苦,斷絕了經濟來源。除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外,還要求9名被告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161880元,撫養費106770元等共計465555余元。

據了解,“5·1”事件發生後,天全縣有關部門已墊支53000元給死者家屬。司法機關及時凍結了犯罪嫌疑人22萬存款,以作為對死者的賠償預備金。

當庭宣判 9被告人被判有罪

昨天庭審時間緊迫,從8點鐘開庭到13點才暫時休庭。稍事休息,繼續開庭。直到昨晚9點35分,庭審才結束。法院當庭作出宣判:9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此時,被告人的親屬大聲痛哭。悲傷的情緒充斥了整個法庭。

死者魏清泉的妻子樊利娟對判決結果基本滿意。她説,丈夫的在天之靈可以安息了。

新聞回放

5月1日下午,駕車來川旅遊的重慶市建工集團公司項目經理魏清泉等人路過天全縣兩路鄉時,因紅旗車發生故障找當地人黃國全維修,車未修好雙方因維修費發生爭執、鬥毆。魏清泉被當地人暴打後送天全縣醫院救治,5月2日淩晨2時許,經搶救無效死亡。截至5月8日,天全縣公安局將黃國全、黃俊紅等15名涉案人刑拘。5月14日,天全縣公安局依法公捕黃國全、黃俊紅等9人。

天全縣委縣政府5月7日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兩路鄉黨委書記山其軍、鄉長洋仁全被撤銷黨內外職務,分管安全的副鄉長行政記大過;天全縣醫院對受害人魏清泉進行了無過錯救治,但醫院沒有準備重要的救急必需物資(血液),醫院院長蘇強、副院長李仕富被行政記大過,並分別免去院長和副院長職務。 姜超 辜英智

《華西都市報》2004年7月28日


重慶遊客5.1被打死案主犯在四川雅安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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