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旅遊節隆重開幕之際,上海旅遊業加快了擴大開放的步伐。近日,市旅遊委出臺若干政策,鼓勵外省市有實力的企業、集團通過投資、參股、兼併、收購、遷移本部等方式來滬經營旅行社業務,同時吸引國內外旅遊業人才來上海市旅遊企業任職。
據介紹,來滬投資企業只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中的任何一項,即:總部遷移來滬的旅行社企業,連續三年位列全國國際旅行社前50強或國內旅行社前30強;在滬自有固定資産投資達到5000萬元以上;在滬註冊的獨資、控股(相對控股)企業註冊資本達到1億元以上;在滬註冊企業連續兩年年銷售額在5億元以上,經有關部門認定後,可以視同大企業(集團),享受上海市大企業(集團)在投融資等方面的20余項優惠政策。
此外,對於在上海市註冊的旅行社,有關部門還將實行創匯、結匯獎勵辦法;對於符合年營業收入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年接待進入上海市遊客數達5000人以上等條件的在滬註冊企業,在其開設第11個營業部起,將免收保證金。
有關部門還表示,國內外熟悉國際慣例和WTO規則的複合型高級管理人才來上海市旅遊企業任職,還將享受落戶等方面人才政策。(陶健)
《解放日報》200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