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技創新鋪路搭橋  

    英國是西方主要發達國家之一,擁有雄厚的教育、科技基礎。英國政府認為,在今後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英國取得競爭優勢的唯一齣路,是立足英國教育科技發達的特點,通過不斷創新,開闢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以高科技為核心的知識經濟。

    為了促進研究機構和企業開展創新,英國政府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建立促進産學結合的專項計劃

    建立由政府、企業和研究機構參與的多層次、多形式的專項合作計劃,是英國政府鼓勵創新的主要方式。

    目前,英國政府發起資助了多項産學結合計劃,其中“前瞻工程”是英國政府建立的一項具有戰略意義的專項計劃。它主要是通過政府、企業和科技界的密切合作,確定對英國未來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科技領域,提出今後10-20年可能出現的、對保持經濟持續發展有重要作用的關鍵技術、市場機會和應採取的對策。其研究成果不僅為政府制定科技發展重點、科技政策、規章制度和教育培訓計劃等提供依據,而且也為企業創新指明瞭方向。1995年,“前瞻工程”確定了以資訊技術、生物技術、材料科學和工藝處理技術等為重點的6大科技領域,其中行動電話、遺傳學研究等已成為英國具有優勢的新興産業,支援了大量創新企業的誕生,並成為重要的經濟增長點。

    “聯繫計劃”是一項重點鼓勵小企業參與的以項目為主的産學結合計劃,目的是通過企業與學術界的合作,幫助企業開發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新的産品、工藝和服務。該計劃的專業領域,是根據“前瞻工程”提出的發展重點確定的,主要由面向不同專業和市場的項目組成。這些項目一般由政府、企業和學術界共同確定,要求具有創新意義和風險因素。項目執行期一般為2-3年,每個項目至少要有一家企業和一所科研機構結成夥伴才能申請,項目總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通常由工業界人士擔任。目前,該計劃共有1700多家公司和200多家學術機構參與,其中一多半是小公司。事實表明,專項合作計劃的成功之處,不僅在於幫助企業開發出某個創新産品,更重要的是形成了一種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的有效機制。在這種合作中,企業可以加速研究過程、降低創新成本、實現研究成果和風險共用;學術界則可以獲得新的經費來源、積累企業經營經驗、擴大研究範圍和知識轉移途徑。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英國新推出的産學結合計劃,基本都遵循了這種模式。

    二、為創新提供資金支援

    英國資助科技創新的最常見方式,是通過各種産學結合計劃為創新提供資金支援。這種資助一般結合具體項目進行,由政府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援。支援力度視不同項目而定。如在“聯繫計劃”中,一個項目政府一般負責50%的費用,其餘由企業自己承擔。在“智慧計劃”中,如果是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可行性研究,政府可提供75%的資助,如果是新産品或新工藝定型前的研究開發,政府可提供30%的資助。資助內容包括,參與創新人員的工資、原材料消耗及交通、通信方面的費用等。“大學挑戰基金”,是英國政府為鼓勵大學對研究成果進行早期開發而建立的專項計劃。各大學可通過競爭對該基金進行申請。申請成功的大學可獲得政府資助的200萬至400萬英鎊,作為對研究成果進行早期開發的種子基金。該基金屬撥款性質,使用後不必返還,也不必支付利息,可用於提高管理技能、保護智慧財産權、增加研發經費、進行樣品開發和制定産業化計劃等方面。為支援中小企業創新,英國政府還實行了一項貸款保證計劃。該計劃由“小企業貸款保證計劃”和“小企業培訓貸款計劃”兩部分組成。“小企業貸款保證計劃”是為希望創新,但缺乏抵押資産,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小公司設立的。參與這一計劃的小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時,政府可為其提供擔保。貸款時間為2-10年,數額從5000鎊到25萬鎊不等。對新成立的小公司,政府可提供70%的擔保,營業兩年以上的小公司,政府可提供85%的擔保。“小公司培訓貸款計劃”主要是面向小公司進行人員培訓和與培訓有關的諮詢而設立的。參加該計劃的小公司,可從指定的銀行中獲得貸款。貸款第一年,公司不必支付利息,全部利息由政府承擔。此後,公司可以在2-7年內歸還貸款。

    三、為創新提供優惠政策

    “中小企業投資研發減免稅政策”是英國新實行的一項鼓勵中小企業投資研發的稅收優惠政策。它規定,年營業額少於2500萬鎊的中小企業,每年投資研發超過5萬英鎊時,可享受減免稅150%的優惠待遇。這樣,投資研發的中小企業可減少相當於研發投資30%的費用。尚未盈利的中小企業投資研發,可預先申報稅收減免,獲得相當於研發投資24%的資金返還。這一政策公佈後,受到了企業界的普遍歡迎,認為對企業創新具有重要作用。

    四、重視發展高科技企業群

    發展高科技企業群,是促進創新的有效方式。當某一領域的高科技企業集中到一定程度時,會在競爭、合作和投資等方面為企業提供大量機會,推動企業在競爭與合作中提高自身的創新能力。為此,英國政府十分重視推動高科技企業群的發展。英國貿工部與英國地區發展署和地方政府等專門制定了推動高科技企業群發展的政策框架,並投資5000萬英鎊,建立新的“地區創新基金”,主要用於發展包括科學園、技術孵化器和由科學家、企業家、金融家和管理人員參加的創新俱樂部等在內的高科技企業群。

    此外,英國還準備倣照美國“矽谷”的模式,在牛津、康橋等大學周圍,建立以生物技術為主的“基因組谷”,利用大學生物技術方面的人才與知識優勢,實現生物技術創新和産業化。英國政府認為,創新對於英國知識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無論大學還是企業,創新成功的關鍵,在於充分發揮創新主體的能動性和創造性。在此過程中,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參與或干預創新本身,而是為創新創造條件,鋪路搭橋,只有這樣,才能創造出適宜土壤和環境,使創新之花在這裡生根發芽,茁壯成長。

    科技日報 20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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