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透露,香港特區政府願意和內地有關部門磋商,看是否能新增一項單程證類別,給那些在居港權案中敗訴,但又不符合申請單程證資格的人士,申請前往香港定居。
但葉劉淑儀強調,港府不會特赦在居港權訴訟中敗訴的人士,並希望他們早日自願返回內地,再循合法的途徑申請來港定居。
葉劉淑儀指出,經港府爭取,近年已有不少港人在內地的領養子女成功來港定居。
根據目前內地的規定,有五類人士可獲優先處理申請赴香港定居,包括:(1)根據基本法,在出生時父或母已是香港永久居民的港人子女;(2)港人在內地年紀較小的子女;(3)分隔兩地的配偶;(4)港人在內地無依靠的子女;(5)需要來港照顧父母的港人子女。
中新網200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