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香港終審法院昨天作出裁決,困擾了香港數年的“居港權風波”終於畫上了一個句號。香港的多位社會人士都指出,從此大家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維持香港經濟繁榮等更重要的事情上來。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黃保欣指出,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是有法律依據的。香港是法治之區,只有依法辦事,才能夠確保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
香港媒體報道指出,香港回歸以來,有關“居港權”的訴訟和爭執持續不斷,令香港受到了各種有形和無形的損失。
由於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士在香港打官司所用的律師費,都是向法律援助署申請的,該署背上沉重的負擔。根據法援署的資料,近年有關“居港權”的法援開支不斷上升,從1997年至今已花掉2700多萬港元。其中,僅2000-2001年度的開支就高達1200萬港元。
“居港權”風波還令整個香港社會不安。爭居港權的內地人多次與警方發生衝突,一些不法之徒更跑到入境處縱火,令入境處人員殉職身亡。
人民網 200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