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6日公佈了去年修訂和廢止的十五件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情況。
修訂完成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有三件:《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關於保稅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
廢止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有《進口照相機市場管理辦法》、《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成為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境內企業在香港發佈廣告管理的通知》等十二件。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人士稱,為適應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自去年以來,國家工商總局組織對一千零二十一件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中國新聞社 200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