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廢止一批部門規章

      經決定下列部門規章予以廢止,現予公佈。

      1.中國專利局第十四號公告(1986年5月6日)

      2.中國專利局關於受理臺胞專利申請的意見(1987年12月18日)

      3.中國專利局關於受理臺胞專利申請的補充規定(1989年4月19日)

      4.專利收費標準(1985年1月19日)

      5.關於申請費的補充規定(1986年2月5日)

      6.申請專利費用減緩辦法(1992年8月18日)

      7.申請專利費用減緩辦法的補充規定(1992年10月10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行政復議規程(試行)(1991年12月29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網站 200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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