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憲容:發展資本市場的動力是競爭

最近無論是《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公佈,還是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管理高層的報告,對資本市場之發展、期許,都表明得無以復加。或許是這種期許、這種政策推動,國內股市又在一片歡呼聲中緩步向上,國內股市又讓國人看到了一線希望。

毫無疑問,無論是《意見》的出臺,還是政府強調發展資本市場的重要性,根本的目的都在於完善國內的現代資本市場體系,在於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説,政府如何強調發展資本市場都是無可非議,資本市場的發展是國內經濟得以發展與繁榮的根本所在。而且《意見》所表明的對國內資本市場理解的全面性、專業性、權威性也是十分令人讚賞的。

但是對國內資本市場的相關利益者來説,他們所關注的是如何出臺利好政策、如何鼓勵資金入市來推高股價、如何製造股市虛假繁榮。也正是這兩種力量的博弈,《意見》對國內股市實質性的問題無法涉及。如對限制政府之權力、弱化政府對證券壟斷與管制就很少論及,特別是對證監會及交易所的問責方面只字不提。很簡單,證監會作為國內資本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終極裁判所,它擁有對資本市場的無限權力,如果這種權力不能夠受到約束,那麼整個市場的法制精神就無法真正落實下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也無可落實。《意見》作為國務院發展資本市場的綱領性文件,不對這些深層次的問題有明確的認識與規定,證券市場的改革要深入發展是不容易的。

為什麼近兩年來國內股市一直處於“牛短熊長”的困境中?2003年國內股市為什麼會邊緣化(即證券市場直接融資的比重越來越小)?為什麼資本市場的極度萎縮與強勁發展的中國宏觀經濟形成鮮明的反差?為什麼民眾手中持著11萬儲蓄存款而不敢進入股市?為什麼2003年國內股市會市道低迷、成交萎縮,市值損失逾千億元?最重要的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嚴重的侵害,而造成這種現象氾濫的原因就在於政府對市場的壟斷。

在國內的證券市場,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及其他證券市場的仲介機構、證券媒體等為了自己大謀其利,而一起合謀在兜售劣質産品,從而導致了整個市場不成為市場,而是成了它們魚肉中小投資者的合法工具。在《意見》中,對於這些頑癥當然有新的政策性建議,如完善證券市場上市發行制度;要求上市公司提高品質、規範上市公司運作、完善市場退出機制;促進資本市場仲介服務機構規範發展,提高執業水準等。其實,這些要求都是證券市場的題中之義,在《證券法》、《公司法》及一些相關條例中都有相應的規定,《意見》進一步強化之也是自然。但是,實質性的壟斷問題則很少涉及。

人們可以看到,為什麼證券市場兜售劣質産品的現象可以持久十幾年呢?為什麼明知是侵犯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受損者卻不能得到補償、掠奪者不能夠受到嚴懲呢?問題的核心就在於金融資源完全為政府所壟斷、證券市場的行政化與國有化。在這樣的體制下,市場完全按政府的意志來運作,政府不僅決定了市場的準入規則、市場的規模,而且也來左右市場價格走勢。這樣,證券市場的金融資源自然向權力集中,由權力來決定金融資源的運作。市場一旦由權力來左右,就無市場可言,資源配置的效率也就蕩然無存了。

目前,無論是交易所的設立、交易所業務的確定、保薦人制度的推出、證券公司的市場準入、金融市場中的律師與會計師的準入、上市公司的準入等方面,基本上還是以計劃思維的方式來進行的,基本上還是以壟斷式的方式來規定市場準入標準的。可以説,國內資本市場的改革,如果不從這些深層次的問題入手,僅僅通過鼓勵資金入市來推動股市發展是不可能的。

比如,據報道,深圳交易所將恢復新股上市,深圳那邊一片高興。但是有人則説今後深圳交易所更應該注重中小企業、注重科技股板塊,而上海交易所則注重大上市公司、注重主機板。為什麼如此?其根據在哪?不就是早前政府強行的規定嗎?而這種規定的思路有二:

一是參照美國證券市場發展之狀況。在美國有一個紐約交易所主機板市場,一個納斯達克創業板市場,那麼中國的證券市場也完全可以參照其模式。但是大家都知道,美國證券市場有現在這樣的一種格局,完全是市場一百多年自然發展之結果,並非從一開始就是由政府設計成現在這個樣子。還有,目前美國證券市場這樣的格局,是以一系列基礎設施為背景的,如完善的法律制度、健全的信用體系、發達的現代技術、規範的行為準則等。如果這些條件不滿足,美國的證券市場要發展與繁榮是不可能的。二是既然美國的證券市場是一種可借鑒的好模式,那麼就可以用計劃的方式來打造中國市場。至於是否有相應的條件,則可以在打造中國市場過程中來完成。也就是説,市場還沒有出現,先來專業化分工。國內證券市場的設計與創建就是這種思維模式導致的結果,其特點是移植性與計劃性。

顯然,市場還沒有出現,如何有專業分工可言。各種法律制度沒有確立,就用政府的管制來替代,又如何來確立法律在市場中的地位。幾年前,就是一聲令下,深圳交易所一個好端端的發行市場就“消失”了。龐大的社會資源就在這樣的命令中耗散,其教訓豈不值得國人認真深思?

目前,深圳交易所將重新開啟發行新股的市場,這是完善國內證券市場體系的重要一步。但是,為什麼從一開始就要對兩個進行市場差別性對待呢?為什麼不讓兩個市場在同一平臺上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呢?在兩個市場差別性對待的情況下,市場競爭根本無法形成,因為,上市公司在進入市場之前,它們別無選擇,只能按照已規定的路徑進入某一個市場。對投資者來,既然産品在哪個市場銷售是一定的,他們只能進入所規定的市場購買,而不管自己是否願意進入。在這樣的情況下,哪還有市場競爭,也根本無法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沒有市場競爭,資源配置的效率也無從談起。

因此,在中國目前的市場環境下,要打破證券市場的壟斷,根本不應移植美國發展成熟的市場模式,而要從本國的約束條件出發,首先要打破證券交易所的市場壟斷。打破證券交易所的壟斷,就得讓任何一家交易所從一開始就站在同一平臺上,而不是市場都沒有,就來什麼專業化分工。在中國,不只是建立一二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建立三四家證券交易所(如在北京、重慶再設立交易所),讓這些交易所在同一平臺競爭,看看哪一家交易所所提供的服務好、監管嚴格、上市公司滿意、投資者滿意,並設立一套科學的指標對這些證券交易所進行考核。證監會可以根據這些考核來激勵與約束交易所發展。如果這樣,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就會自然形成。在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形成基礎上,交易所的問責機制、優勝劣汰也就自然形成了。

事實也證明,政府無論推出什麼法律與規則,無論這些規則設計得如何好、如何科學、如何是他人行之有效的東西,一到證券市場實施就問題重重。這不僅在於相關的法律制度條件不滿足,還在於沒有一種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來推行與保證這些制度實施,在於交易所沒有激勵與動機來落實這些法律制度的推行。看看香港證券交易所,一有問題就能夠及時處理、及時跟蹤、及時找到問題之癥結,何故?他們有問責,有市場競爭也。

還有,醞釀了一年多並於今年2月1日開始實行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雖然從整個制度設計與科學性來説是無可厚非的,但是由於該制度實質意蘊的壟斷性,即通過嚴格的限制減少進入者,從而使得在保薦人準入時就出現種種尋租作弊現象。正如有人所雲,保薦代表人在沒有浮出水面之前,就已經失去了他們最應該具有的誠信,那麼保薦人制度推行後最具有的誠信在哪,只有天才知道了。而在一個沒有誠信的環境中,這種制度要有效率是不可能的。那麼,我們的制度為什麼會這樣?問題就在於我們的制度規定不是鼓勵市場競爭,而是製造了少數人的壟斷。而在壟斷的情況下,人們為了獲得利益,或是靠近權力,或是作弊,別無選擇。在目前國內的證券市場這樣事情比比皆是(如上市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的不正當行為)。

總之,對於國內的證券市場來説,最為重要的問題仍然是證券市場金融資源的壟斷性及資源配置的非市場化。如,證券機構的行政化、證券機構管理人員的官員化、金融資源政府審批化等都沒有走出計劃經濟的窠臼。如果不打破證券市場的壟斷,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國內證券市場要健康持續地發展是不可能的。有效的市場競爭才是國內資本市場發展繁榮的動力。 (作者易憲容: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發展室主任)

中國經濟時報 2004年2月18日


易憲容:不應讓直接融資抑制間接融資
易憲容:國內股市不要再陷入政策市泥淖
王國剛 易憲容: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易憲容:建立國內股市的公理體系
易憲容:十六屆三中全會後的金融改革
易憲容:中國證券市場何去何從?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