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退稅政策調整醞釀已久 出臺始末與意義
王進昌

上週末,中國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工作座談會。溫家寶總理在講話中指出,改革出口退稅機制,是中國做出的重要決策。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確保改革平穩順利實施。

顯然,這次會議的召開意味著醞釀已久的中國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正式浮出水面。

所謂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財政手段獎勵出口生産,增強出口競爭能力的一種措施。某些部件或製成品的出口,如果它已繳納了所用進口原料的進口稅和國內稅,以致加大了生産成本,可以退還全額或部分稅款。為了擺脫一九九八年亞洲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進一步擴大出口,一九九九年中國大幅度提高了出口退稅率,將平均出口退稅率由百分之六提高到百分之十五。

出口退稅率的提高和中國長時期以來實行的鼓勵出口的政策是分不開的。新中國成立五十多年來,在大部分時間裏都處於外匯短缺狀態。與此相適應,中國一直實行鼓勵出口的外貿政策。出口創匯多少往往成為一個企業甚至地方政府的政績之一。

雖然出口導向型的外貿政策對中國今天的經濟成就功不可沒,但這一政策目前已顯得與中國經濟發展水準和國際貿易實力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隨著出口規模的擴大,財政拿得出的資金與出口退稅實際需求之間存在較大缺口,出口欠退稅成為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這構成了中國財政的沉重負擔。中央財政今年已追加安排出口退稅資金三百億元人民幣,使今年可用於出口退稅的資金規模比去年增長了百分之二十六。儘管如此,一下子完全解決所有欠退稅問題仍是不可能的。同時,一些低水準的出口産品憑藉退稅優勢,展開無序競爭,有時違背了世界貿易組織的遊戲規則,這也是中國國際貿易摩擦日益增多的原因之一。

因此可以説,目前實行的出口退稅政策使出口退稅數額超出了中央財政承受的能力,已不利於出口貿易的科學、規範管理,出口增長越快,中央財政負擔越重,建立出口退稅新機制勢在必行。

當然,為避免政策突然改變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中國近年來在政策調整時十分重視平穩過渡,對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也不例外。正如溫家寶指出,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方案經過大量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地方和企業的意見,綜合考慮了各方面的利益和承受能力。改革的基本原則是:“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對出口退稅率進行結構性調整;二是建立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出口退稅增量的新機制;三是新增加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收入,首先用於出口退稅;四是調整出口産品結構,推進外貿體制改革;五是累計欠企業的退稅款由中央財政解決。

目前,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外貿出口形勢良好,國家外匯儲備充足,推進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條件已經具備。正在召開的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原因之一,就是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列為主題,而在中國已成為世界貿易大國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出口退稅機制正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題中應有之意。

中新社 200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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