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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彩民多捐贈少納稅

    體育彩票越來越火,中大獎的越來越多,但由於宣傳不夠,知道“捐贈返稅”的彩民卻很少。記者從地稅部門了解到,如果中獎者進行了社會捐助,捐助部分將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王大爺是某期特等獎(該期特等獎金為300萬元)的中獎者。他拿到扣完稅後的240萬元獎金,將其中30萬元捐給了希望工程。社會各界在對王大爺的善舉大加頌揚之時,卻忽視了一個嚴肅的稅法問題,那就是:所得捐贈的扣除。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就是説,王大爺捐助的30萬元應從300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按照20%的稅率,270萬元偶然所得應納稅54萬元,其所交的60萬元個人所得稅,可以退還其6萬元的個稅,作為對其捐贈的一種政府鼓勵。 

    人民日報 2001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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