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重組企業能否自主定價

      政府進行干預 價格會更激烈 企業不會再賠本亂打折

    提問者:記者高杉

    解答者:中國民用航空學院院長 吳桐水博士

    記者:民航重組後,政企分開體現在哪些方面?

    吳院長:政企分開以前,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民航總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既要對企業進行監管,又要負責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這是計劃經濟體制延續下來的,也是民航業的特殊性決定的。政企分開後,民航企業成為市場的主體,而民航總局作為政府的一個行業主管部門,只當“裁判員”,不再是“運動員”,不再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

    記者:政企分開後,是否意味著企業可以自主定價?

    吳院長:重組不意味著企業對機票價格想怎麼定就怎麼定,而是要在政府制定的規則和範圍內定價。市場經濟必須遵守規則,像國際上的“反傾銷”,實際上就是對價格的干預。美國在1992年完成了放鬆對民航業的管制這一目標,但政府仍對機票價格實行嚴格的監管。航空公司每天兩次向政府報價,如果政府對企業所報價格有異議,那麼這個價格就不能向旅客公佈。我們也是這樣,政府制定一個價格浮動範圍,企業不能逾越。政府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也要避免企業的惡性競爭。

    記者:民航業形成新的競爭格局後,三大集團之間會不會發生新一輪價格戰?

    吳院長:在一定範圍內,可能會出現比以前更加激烈的價格競爭,但政企分開後,企業的自律性會比以前更強。過去,企業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市場主體,因此有些行為是非理性的,比如不顧成本地濫打折,一些機票比火車臥鋪票還便宜。政企分開也好,重組也好,都是給民航業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一個前提條件,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就會使價格競爭更加理性,更加科學。更多地採用新技術,注重降低成本,就會達到既降低票價,企業又有收益的目的。

    《北京青年報》 2002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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