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月中實行 薪酬與本地相同

     香港入境事務處將於本月中推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新的計劃將除消行業限制和不設限額,同時亦允許受聘人攜同配偶和十八歲或以下未婚及受供養子女來港。入境處相信,新計劃對內地人才來説將會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入境處昨日宣佈,該處將於本月十五日推出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取代現有的“輸入優秀人才計劃”和“輸入內地專業人才計劃”。

    入境處助理處長白韞六表示,新計劃是儘量劃一內地居民和外國公民來港就業的條件。

    薪酬須與本地僱員相同

    他稱,鋻於現有計劃的限制過多,而商界亦向入境處反映現有計劃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故推出較少限制的新計劃。

    在港進修者須返回辦證

    白韞六表示,若現時在港工作或研讀的內地人士提出申請,在獲發進入許可標籤後,也必須先返回內地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適當的赴港簽注,才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計劃來港工作。

     受聘人資格須接受年審

    一般獲准來港的受聘人在入境時會先獲批准逗留十二個月。如他們來後仍符合有關計劃的資格準則,便可獲准延期逗留。新計劃也准許受聘人帶同配偶和其十八歲以下的未婚和受供養子女來港居住。

    中新網 200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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