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7月15日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3日宣佈,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將於本月15日實施,並由該日起接受申請。當新計劃實施後,現有的“輸入優秀人才計劃”和“輸入內地專業人才計劃”將會取消。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新計劃旨在吸引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香港對人才的需要,支援香港在經濟及其他領域上的發展,提高香港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據介紹,新計劃不限行業,也不設限額,但規定內地人才必須擁有香港缺乏或無法即時提供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能為本地企業的日常運作及有關的行業作出貢獻,以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專才外,計劃也適用於輸入藝術、文化、體育,以至飲食界的人才,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輸入人才的數目由本地人力市場的需要自行調節。

    發言人表示,入境事務處會按既定的申請資格,詳細考慮每一宗申請。審批工作一般可于收妥所需的全部資料後4星期內完成。獲准來港的受聘人在入境時會先獲批准逗留12個月,如他們來港後仍符合有關計劃的資格準則,便可獲准延期逗留。

    根據新的計劃,准許受聘人帶同配偶和其18歲以下的未婚和受供養子女來港居住。新計劃將不接受受聘人其他家屬的來港居住申請。

    新華網200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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