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內地赴香港工作投資讀書者可攜家眷

    香港政府由今天起,實行新的受養人來港入境政策,容許來港就讀11間認可院校者,或以資本投資者,可帶同子女和配偶來港。當局指在即將實行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來港工作者亦可帶同家人來港,因此相信新政 策未來可吸引高質素內地人才,對港經濟發展有幫助。不過,新政策亦將子女來港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父母亦不準來港,因此預計受影響人士約一成。

    目前其他地區來港工作者,都可帶同家人來港,但內地人士來港工作,即只有優才計劃可容許帶同家人來港,在53名已來港者,帶來家人76名。當局日內將宣佈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取代目前的優秀人才計劃及內地專才計劃,並容許可帶同家人來港。當局並未能評估會有多少內地人可因此來港,但若不實行此步,則有關人才只會流向別處。

    在新政策下,亦容許來港讀書人士,帶同家人來港。他們只要就讀11間認可院校(8間大學資助委員會轄下的院校、公開大學、演藝學院及樹仁學院)的全日制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另外,以資本投資來港者,其家人亦可申請來港。

    受影響總計約一成

     當局數字顯示,在過去三年,平均每年有13575名受養人來港(不包括優才計劃下的數十名內地家人),當中7000人為配偶;約860人為父母;5700人為子女,其中288人年齡在19歲至21歲。因此在新政策下,即調低子女來港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以及不準父母來港,受影響者超過1100人。另再加上將寡婦及鰥夫可申請來港年齡劃一為年滿60歲或以上(舊制寡婦不限年齡,鰥夫要年逾50歲),涉及約100人,總計受影響者約一成。

    目前申請受養人來港者都是來港工作人士,一年大約18000宗,帶來家人13000多人,比率約為一比零點七,較內地優才計劃的一比一點四為少,這反映內地人才若來港工作,傾向帶同較多家人來港。另外,來港讀書者,一年約有5000人,他們在新政策下,若帶同子女及配偶來港,須給與遠高於溫飽水準的生活。

    當局又表示,放寬七個國家和地區的受養人來港,包括保加利亞、羅馬利亞、蒙古、越南、寮國、柬埔寨的國民,和身處澳門的內地居民。仍在禁止之列有古巴、朝鮮、阿爾巴尼亞及阿富汗。而新政策亦有過渡安排,只適用於7月1日或之後送抵入境處的申請。

    另外,當局將會修訂現行香港永久性居民配偶及未婚受養子女居港滿三年可申請無條件逗留的安排。由今日開始,香港永久性居民配偶及子女,要居港滿七年,才可申請無條件逗留的安排。修訂是把申請條件與適用於非香港永久性居民配偶及子女的申請條件劃一處理。而適用範圍包括今日或以後來港的配偶及未婚受養子女,以及于七月一日前來港,但仍未合資格按當時的政策申請無條件逗留安排的配偶及未婚受養子女。(鄭玉君)

    《香港商報》200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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