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業稅收政策有較大調整 農民負擔砍掉大半

 

  昨天,市地稅局和市財政局共同研究出臺了本市農村稅費改革調整農業稅政策的實施方案及相應配套徵管措施。

  據了解,此次農業稅稅收政策有較大調整,主要內容包括重新確定計稅土地面積、重新核定農作物的常年産量、重新確定農業稅計稅價格、重新確定農業稅稅率。最受矚目的是把徵收農業特産稅改為徵收農業稅。根據計算,此次農業稅調整後,農民每人平均年負擔將由90.67元降至40元左右,每畝土地負擔由51.66元降至30元左右。

  據介紹,此次農村稅費改革調整工作到10月底將全部完成。在這之後,本市農民以往交納的農業特産稅將改為徵收農業稅。像以往種植水果、乾果、藥材、果用瓜、花卉、經濟林苗木等園藝作物的收入、水産品收入、林木産品收入、食用菌收入等將由徵收農業特産稅改為徵收農業稅;對牲畜産品,不在土地上生産的農業特産品(不含水産品),零星、分散地塊上生産的農業特産品,既不徵收農業特産稅,同時也不徵收農業稅。在確定計稅收入時,對利用耕地和園地生産的,按照當地同等土地糧食作物的常年産量確定計稅收入;利用其他土地生産的,參照當地耕地上糧食作物常年産量確定計稅收入。對捕撈的水産品,按其歷史收益情況確定計稅收入。對採伐的原木,按照採伐量確定計稅收入。計稅收入確定以後,原則上保持一定時期的穩定。

  市地稅局負責人説:“農業特産稅是20世紀60年代制定的稅收政策,它抑制了農民多种經營的興趣,是改善農民生活道路上的絆腳石。此次把徵收農業特産稅改為收取農業稅將極大地鼓勵農民從事多種副業的經營,為他們生活水準的提高創造了有利的條件。”(李健)

    《北京晨報》 2003年8月6日 


稅費改革後農業稅不正常增加 種地仍然無利可圖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農業稅收徵管機構
南方都市報:取消農業特産稅利國利民
北京退耕還林地免征農業稅
小湯山三個村今年免征農業稅
安徽:4月1日起取消農業特産稅 統一改徵農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提出農業稅收徵管“十不準”
六億多中國農民告別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
為何計稅土地是徵收農業稅的基礎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