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農業稅收徵管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業稅收徵管機構隊伍建設,加大依法治稅力度,切實規範和加強農業稅收徵管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具有獨立執法資格的農業稅收徵管機構。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今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全面推開後,農業稅徵收任務將大幅增加。為規範農業稅收徵管程式,納稅登記、納稅申報、納稅通知等各項規章制度要全面貫徹落實,徵收機關的工作量也將相應大幅增加。各級農業稅收徵收機關既要承擔組織收入的繁重任務,同時還負有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的重要職責。為此,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級農業稅收徵收機關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徵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實徵管力量,為做好農業稅收徵管工作、確保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打好堅實的基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通知精神,各地要相應充實力量和調整管理機制,按照法制化、規範化、資訊化、專業化的目標,調整工作職能,合理定編,建立健全農業稅收徵管機構,使之成為一支精幹的農業稅收徵管執法隊伍,並要建立農業稅收執法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農稅幹部的考核管理。

    新華網200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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