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獨”與“洋獨”的合流——顯微鏡下看“台獨”之九   
張鳳山

    “土獨”比喻島內“台獨”勢力,“洋獨”者,乃海外“台獨”勢力之謂也。在相當長的時間裏,這兩股勢力分別在島內外活動,于20世紀90年代初,兩“獨”實現“合流”。所謂“合流”,包括不同層次的內容,這裡指的是“洋獨”將活動重心轉向島內,兩者實現了組織上一定程度的統合。

    “洋獨”要把“主戰場”轉進台灣

    海外“台獨”有的組織一貫主張“鬥爭主戰場”在島內,如“台獨聯盟”,1972年制定的文件就提出:“革命的主戰場是在台灣”。只是由於條件的限制,而不得不在美日等地活動。世界進入80年代中期,世界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情況出現巨大變化,尤其是國民黨的政治革新、台灣“黨外”勢力組成“台灣民主進步黨”、李登輝越來越明顯地執行“兩個中國”政策,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海外“台獨”分子。他們認為“台灣體制已經發生轉變”,“台灣已進入新的時代”,於是決定將“鬥爭主戰場”轉到島內,以“落實台灣獨立建國計劃”。最先意識到這一點並採取行動的是許信良,他是海外“台獨”分子中,第一個為了回臺而“闖關”的人。1988“台獨聯盟”決議開展“島內獨立運動公開化,海外返鄉運動普遍化”運動。彭明敏的“亞太民主協會”等“台獨”團體,也有同樣的反應。

    有的組織像“台灣人公共事務會”、“台灣國際關係中心”、“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北美洲台灣教授協會”等,雖然不宜或不能把活動重心放在島內,但它的一些領導人也想回臺搶佔地盤,為自己在台灣政壇上分一杯羹累積資本。

    民進黨雖然害怕“洋獨”回來瓜分自己的資源,但在台灣“本土化”、“民主化”的大趨勢下,它不能不對其表示歡迎,否則,這一資源有被國民黨搶走的可能,因為國民黨對海外“台獨”採取了“解凍政策”,它們已成了國民黨爭取、團結的對象。

    “突破黑名單,爭取返鄉權”

    為防堵海外“台獨”分子進入台灣,國民黨有一個限制他們出入境的“列管名單”,俗稱“黑名單”。“洋獨”為了回臺,打著人權的幌子,在“土獨”配合下,在李登輝的姑息、縱容、支援下,在美國一些勢力的支援下,開展“突破黑名單,爭取返鄉權”的活動。為此,兩“獨”配合開展了三個有先後次序又彼此交叉的活動。

    第一、走“民主”、非暴力路線。“洋獨”調整路線,以得到島內的接納與國際上的同情與支援。許信良在退出“台灣革命黨”之後,宣佈:如果國民黨有誠意實施民主,他絕不會走革命之路。1987年,“台灣革命黨”總書記洪哲勝宣佈解散該黨,成立了以“民主自決為訴求”的“台灣研究社”。洪哲勝説:“我們必須提出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才能博得台灣人民的支援”。1987年底,“FAPA”會長彭明敏稱:“只要台灣實行國會全面改選,什麼國旗、國號根本無關宏旨,我完全不在意這個問題”。1989年2月,“台獨聯盟”主席許世楷表示:“我們並非一直相信暴力”,“不要讓台灣人説:國民黨都在變了,你們都不變。”

    第二、政治鋪路。一是與李登輝合作,對台灣的所謂“憲政體制”進行改造,從根本上為“台獨”勢力的生存、發展創造條件。二是開展廢除“刑法一OO條”的活動,在議會和街頭向國民黨施加壓力。1992年5月,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刑法100條”修正案。按照新條文規定,“內亂罪”,只有在當事者“以強暴或脅迫方式著手實行”時才成立,從而使“台獨”主張、言論和持非暴力路線的組織合法化,也就是説“台獨”勢力獲得了言論與結社的“自由”。這是“台獨”勢力在島內的一大突破,它不僅為海外所有“台獨”分子回臺敞開了大門,也使“台獨”勢力在島上的活動合法化。

    第三、多方回臺。一是爭取通過合法手續入境回臺。如:1990年前“台獨聯盟”創盟主席、“台灣人公共事務會”首任會長蔡同榮,獲准返臺奔喪。二是“闖關”回臺。如:1991年12月,“台獨聯盟”總本部主席張燦鍙,從日本乘飛機“闖關”,在機場被捕。再一種手段是利用特殊管道,秘密潛回台灣。如:1989年9月,“台灣民主運動海外組織”主席許信良由福建海面“偷渡”入臺,被捕。

    民進黨將支援“洋獨”回臺,作為發展自己的有利契機,故它搞了大量聲援、支援的勾當。如:1991年1月,“新潮流係”成立“黑名單工作室”,為海外台灣人“爭取返鄉權”;1991年5月,民進黨通過決議,支援“台獨聯盟”遷臺。

    兩“獨”組織上實現統合

    “台獨”勢力通過以上種種活動,在“刑法100條”修正之前,國民黨對它已經逐步實行解禁的政策。如:1989年在“立委”選舉時,准予打著“台獨”旗號的“新國家連線”參與選舉;1990年5月,李登輝宣佈“持赦”包括“台獨”分子在內的27名政治犯;1991年5月,台灣當局允許“獨立台灣會”的陳正然等四人保釋出獄;同年6月,台灣“高檢署”宣佈撤銷對彭明敏等7名政治犯的“通緝令”;1991年7月又宣佈,對“台獨聯盟”普通成員回臺不再設限。到1992年5月之後,海外“台獨”得到了隨意出入台灣的自由,整個“台獨”活動在島內也“合法化”了。

    在這種情況下,1990年10月,許信良的“台灣民主運動海外組織”,在島內成立“許信良辦公室”,完成了遷臺任務;1992年10月,“台獨聯盟”在台灣召開中央委員會,確立運動方針和組織路線;1992年11月,彭明敏和他的“亞太民主協會”回到台灣;1993年“獨立台灣會”的頭目史明回到台灣。“台灣人公共事務會”、“台灣國際關係中心”等組織的人,如蔡同榮、蕭欣義等也紛紛返臺。至此,部分海外“台獨”組織如願以償地將活動重心,轉到了島內。

    “洋獨”大舉返鄉時,它們確定回臺後充分運用民進黨這塊招牌發展力量,不再另組新黨。在此策略下,許多原海外“台獨”組織的頭目參加了民進黨,使“台灣民主運動海外組織”、“亞太民主協會”完全融入了民進黨,“獨盟”成為它的一大派系。一批頭目,比如“獨盟”總本部主席張燦鍙、總本部副主席李應元、秘書長王康陸,“台灣民主運動海外組織”主席許信良,“台灣人公共事務會”的核心成員蔡同榮、張旭成、楊黃美幸、謝聰敏,“亞太民主協會”會長的彭明敏,“台灣研究社”頭目洪哲勝等,都成了民進黨的骨幹乃至核心成員。

    這一切表明,兩“獨”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組織上的統合,完成了它們最高形式的“合流”。從而壯大了“台獨”力量,提高了“台獨”聲勢,“台獨”活動更加猖獗。當然,也使民進黨的派系矛盾更為複雜,增加了其內耗。

    “洋獨”仍在海外活動

    “洋獨”組織的一部分,或其主體或其全部遷回台灣,一部分仍留在海外,像“台灣人公共事務會”、“台灣國際關係中心”、“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北美洲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學生社”。“台獨聯盟”也還有力量在美、日活動。但它們已處於次要和配合的地位。

    這些組織除了進行一些遊説活動外,還公開搞一些為“台獨”造勢的勾當。如:1995年8月,“五大台灣人社團”發表“聯合聲明”,妄稱:“嚴厲譴責中國二度飛彈試射”;1997年6月,一些人在美國達拉斯舉行遊,“向中國大聲説不”;2000年3月,“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在“總統”大選的前夕,專程趕回台灣,支援陳水扁;同時,“FAPA”會長陳文彥“帶回一項好消息”,30位美國眾議院議員于3月9日共同提出決議案,明確表示美方將與任何一位經由民主産生的台灣“總統”合作;2001年5月,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發起臺商返臺投資,“共同為台灣經濟打拼”,得到陳水扁的賞識;2002年1月,“FAPA”在台北舉行其成立二十週年慶活動,陳水扁到會打氣,特意將批准“護照”加注“台灣”之舉,作為獻給“FAPA”的“最佳禮物”。兩者一唱一和,掀起一波“台獨”惡浪。

    這些事實告我們,海外“台獨”勢力不可忽視,它仍是“台獨”的一翼,是我們反獨鬥爭的對象之一。

    (本文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網2002年4月4日


民進黨是如何一步步成為“台獨黨”的?
——顯微鏡下看“台獨”之八
 
海外“台獨”出現多元化——顯微鏡下看“台獨”之六 
島內“台獨”分子的早期活動——顯微鏡下看“台獨”之七 
以“台獨聯盟”為主導的“台獨”活動
——顯微鏡下看“台獨”之五
 
“台獨”概説——顯微鏡下看“台獨”之一 
廖文毅的“皇民化台獨”——顯微鏡下看“台獨”之三 
“台獨”活動的濫觴在那裏?——顯微鏡下看“台獨”之二 
台灣
2001台灣研究報告
警惕“漸進式台獨”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