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7-07-24 13:38:07 | 來源:國家科技部 | 作者:佚名 | 責任編輯:胡俊

4.打造人工智慧創新高地。

 

結合各地區基礎和優勢,按人工智慧應用領域分門別類進行相關産業佈局。鼓勵地方圍繞人工智慧産業鏈和創新鏈,集聚高端要素、高端企業、高端人才,打造人工智慧産業集群和創新高地。

 

開展人工智慧創新應用試點示範。在人工智慧基礎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地區,組織開展國家人工智慧創新試驗,探索體制機制、政策法規、人才培育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推動人工智慧成果轉化、重大産品整合創新和示範應用,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引領帶動智慧經濟和智慧社會發展。

 

建設國家人工智慧産業園。依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創新載體,加強科技、人才、金融、政策等要素的優化配置和組合,加快培育建設人工智慧産業創新集群。

 

建設國家人工智慧眾創基地。依託從事人工智慧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地區,搭建人工智慧領域專業化創新平臺等新型創業服務機構,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人工智慧眾創空間,完善孵化服務體系,推進人工智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援人工智慧創新創業。

 

(三)建設安全便捷的智慧社會。

 

圍繞提高人民生活水準和品質的目標,加快人工智慧深度應用,形成無時不有、無處不在的智慧化環境,全社會的智慧化水準大幅提升。越來越多的簡單性、重復性、危險性任務由人工智慧完成,個體創造力得到極大發揮,形成更多高品質和高舒適度的就業崗位;精準化智慧服務更加豐富多樣,人們能夠最大限度享受高品質服務和便捷生活;社會治理智慧化水準大幅提升,社會運作更加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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