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落實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政策解讀

來源:中國網地産 2020-05-08 17:19:09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一)完善住房用地供應制度是深圳市落實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改革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住房問題事關民生福祉,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報告同時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轉換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十九大報告為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指明瞭方向,要求通過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來促進人民住有所居和實現住房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完善住房用地供應制度,努力建設主體多樣、渠道完備的住房用地供應體系是貫徹落實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要求、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

(二)完善住房用地供應制度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在住有宜居方面取得新進展的具體實踐。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要求深圳“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方向前行,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並賦予深圳“民生幸福標桿”的戰略定位,要求深圳“建成全覆蓋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住有宜居”。完善住房用地供應制度,是深圳解決好住房問題、改善人居環境、實現新時代歷史使命的具體實踐。

(三)完善住房用地供應制度是貫徹市委市政府住房改革精神,高品質完成我市住房供應目標的關鍵手段。2018年7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2018〕13號)(以下簡稱《改革意見》)系統構建了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提出了170萬套住房供應數量目標及市場商品住房和三類公共住房套數4:6的供應結構要求。落實170萬套住房供應任務任重道遠,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優化住房用地供應機制,保障住房用地供應,是落實住房供應任務的關鍵舉措。

二、主要內容

(一)引導多主體參與。為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我市公共住房建設,《暫行規定》明確由政府負責統籌引導各類住房用地供應,並主要承擔出租的公共住房的建設;市場主體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設出售的公共住房。

(二)拓展供應渠道。在對我市歷史住房用地供應情況、各類住房用地供應渠道、各類住房用地供應潛力進行了系統梳理分析的基礎上,《暫行規定》確定了十一種住房用地供應渠道。即在新供應、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土地整備留用地建設等原有政策供應渠道的基礎上,增加了原農村集體未完善徵(轉)地補償手續用地、歷史遺留未完善出讓手續用地、已出讓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機關企事業單位存量用地、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軌道交通用地綜合開發等住房用地供應渠道。

(三)挖掘用地潛力。《暫行規定》堅持新增供應和存量盤活相結合,橫向擴展和縱向挖潛相結合,鼓勵已批未建用地和已建合法用地,在無償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後建設公共住房;鼓勵交通場站、變電站及消防站等公共設施用地,在符合規劃、滿足中遠期業務發展需求、滿足公共配套設施及市政交通設施承載能力且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出租的公共住房。此外,軌道交通用地(含車輛段、停車場、軌道交通站點)等在符合規劃且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分層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用於住房建設。

(四)調整供應結構。《暫行規定》明確建設住房的類型應綜合考慮擬供應用地周邊的人口結構、産業特徵以及住房需求等因素確定;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機構及産業集聚園區周邊以建設人才住房為主,軌道交通站點等交通便利地區以建設人才住房和公共住房為主。《暫行規定》也對其他渠道各類住房用地供應建設公共住房的類型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

(五)優化審批流程。為提高公共住房建設審批效率,《暫行規定》簡化了規劃調整審批程式,明確公共住房建設涉及的規劃調整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派出機構審批後按規定備案;優化了用地報批程式,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統籌全市公共住房的用地供應,土地供應方案或處置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後實施。

(六)強化監管考核。《暫行規定》以全市安居工程年度實施計劃為抓手,由市住房建設部門將《改革意見》確定的各階段住房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區,並負責對各區年度實施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同時,由區政府負責做好土地供應後開發利用環節的監管工作。

(七)做好政策銜接。《暫行規定》在起草過程中就注重與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棚戶區改造及工業區塊線管理等相關政策之間的銜接。城市更新、土地整備及棚戶區改造政策已有規定的,嚴格按照既定的政策實施;工業區塊線內的用地,嚴格按照《深圳市工業區塊線管理辦法》執行。

三、預期效果

《暫行規定》作為落實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參與相結合、新增供應與存量盤活相結合,將盤活存量土地、化解土地歷史遺留問題與拓展公共住房用地渠道相結合,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勵土地複合利用和綜合開發與增加公共住房空間相結合,盡可能地拓展住房用地供應渠道,盤活各類存量潛力資源,有效增加各類住房用地供給,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70萬套住房供應任務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5月8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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