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産訊 10月11日保利浙南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經43輪競拍,以36.77億元競得浙江溫州市城市中央綠軸區域一宗商住用地。樓面價1.71萬元/㎡,溢價率12.9%。
地塊編號溫審資中心土告字〔2019〕74號,地塊名稱溫州市城市中央綠軸區域G-13地塊,出讓面積6.93萬平方米,起始價32.57億元,容積率3.1。
據土地出讓文件顯示,出讓部分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劃撥部分土地用途為公園綠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城鎮住宅用地七十年,零售商業用地、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40年。
地塊內需配建一處9班幼兒園,用地面積不小于4655平方米,建築面積不小于3840平方米。地塊配建幼兒園建設要求由鹿城區教育局提供,具體由區教育局與競得人簽訂《溫州市城市中央綠軸區域G-13地塊幼兒園開發建設合同》進行約束,區教育局需做好幼兒園項目的全程監管。配建的幼兒園用地性質為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另行頒發《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項目施工期內暫登記在受讓人名下,竣工驗收後移交給鹿城區人民政府。
G-13地塊內需設置垂直于中央綠軸的公共開放空間,南北向寬度不小于40m,具體邊界可適當調整,用地面積不小于7500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不少於50%),具體參照《規劃條件》4.2.2公共開放空間相關內容執行。地塊需設置公配設施,詳見《規劃條件》中公配設施、市政與豎向部分,並在建成後按規定無償移交給鹿城區人民政府。
地塊非相容地下機動車位須按規定另行繳納地價款後,可由競得人銷售或出租。地下一層非相容機動車位樓面地價為1034元/平方米,地下二層按517元/平方米執行,地下三層以下(含三層)免收出讓金(不含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單列建築面積指標的地下建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築面積按建築工程實際建築面積計算,除作為車庫及消防、人防等配套設備用房外,其餘功能建築面積另行單列建築面積指標。
設置地下商業、娛樂和辦公的,地下一層地價款按980元/平方米收取,地下二層地價款按490元/平方米收取,地下三層以下(含三層)免收出讓金。設置其他用途的,結建地下空間經規劃主管部門核定單列建築面積指標的,土地出讓價款按平均成交樓面價在項目復核驗收時結算收取。
地塊住宅建築外立面(含門窗)平均造價不低於1000元/平方米;商業建築外立面玻璃幕墻不低於1200元/平方米,非玻璃幕墻不低於1000元/平方米;辦公建築外立面玻璃幕墻不低於1500平方米,非玻璃幕墻不低於1200元/平方米;外景觀工程平均價格不低於1000元/平方米。地塊建設相關的履約保證、違約責任等內容,按《溫州市城市中央綠軸區域G-13地塊項目建設管理合同》執行。
地塊內北側預留給水管和閥門井,地塊受讓人在施工建設期間需做好保護。地塊東南角地下有220kV臨時電纜穿越,穿越範圍地下部分不納入出讓範圍,地上部分應作為公共開放空間,不得設置建築物,具體建設要求詳見《規劃條件》地下空間部分,地塊受讓人務必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退讓與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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