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如何看待“地財政”
1994年的這次高級別會議召開,地方政府紛紛加快土地有償出讓制度的推進,國土收益的效應也進一步得到體現。在收穫真金白銀的同時,已經逐漸有地方將此稱為“地財政”。
一位原國務院領導曾在“土地日”五週年(1995年)發表署名文章稱,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強對土地資産的管理,規範土地市場,逐步形成運用市場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的運作機制。國家要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嚴禁對原劃撥土地進行非法交易。
原山西省土地局所上報的“1995年山西省土地管理工作概況”中提及,1995年,全省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把組織好國土收益工作作為全年工作的重點,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力量,創造了10月底提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5億元任務,12月底國土收益達到5.7786億元,年收益總量較1993年(9700萬元)增長5.96倍,較1994年(6385萬元)增長9.05倍的優異成績。
“1995年全省土地出讓純收益計劃指標為2億元,實際完成2.996156億元,超收9961.56萬元。”該材料中稱。
類似的情況還有山東。“1995年山東省土地管理工作概況”材料中提及,1995年全省土地出讓面積佔土地供應量的比重由上年的20%提高到40%左右。全省出讓土地5670幅,面積2879公頃,合同出讓總價款15億元,其中土地純收益近5億元,另外,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總金額7.7億元。
“土地開始成為政府生財、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上述材料稱。
湖南省在1995年該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要求發揮土地資産效益,完善生産要素市場,確保國有土地資産保值增值。此次會議確定該省“九五”期末,建設用地拍賣,招標出讓要佔整個出讓的40%以上;有60%以上的縣市“地財政”收入佔當地財政收入的20%以上,全省土地收益超過60億元。
這個“地財政”的描述十分貼切,並且在隨後的20年時間裏逐漸野蠻生長。按照《第一財經日報》的計算,從1999年至2015年,這十七年是中國歷史上土地資産化最為迅猛的年代,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7.29萬億元,年均1.6萬億元。
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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