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訪
涉及政策自行諮詢
曾有媒體在報道時,直接表述“司法拍賣的房屋不受限購限制”。
對此,詹同表示,法院不參與審查競拍人是否有購房資格。在發佈競買須知時,法院會註明“特別提醒,競買人需詳細諮詢房産過戶的相關政策,過戶風險自行承擔。”
詹同稱,也有當事人諮詢司法競拍所得的房産是否受北京限購政策的限制,他們不會答覆此問題,而是讓當事人自己先到相關區縣的房管局、住建委等相關部門諮詢,看自己的情況能否在競拍成功後過戶,如果覺得自己符合就參與競買,但如果最終拿著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文件沒能辦理過戶,法院不管,競買人要風險自擔。
司法拍賣房也限購
昨天,記者諮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便民服務電話。接線員説,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在京沒有購房資格的人,拍下司法拍賣的房屋也過不了戶,並稱“司法拍賣的房屋不受限購限制”的表述不準確。
記者隨後諮詢海澱區房屋管理局,接線人員稱,法院拍賣房屋的過戶不受限購政策限制。此前,也有媒體轉述執行法官的話,稱北京各區縣房管部門對司法拍賣房屋的過戶執行有所不同,有的區房管部門在市民提交了法院的執行文件後,即使發現他已經沒有購房資格,也可以過戶。
記者再次致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接線員重申“凡是法院拍賣房屋都受限購政策影響”,並認為區房管局對政策理解得不對。
本版采寫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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