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該如何流轉?
記者: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為兩類,一類是經營性用地,一類是公益性用地。今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引導和規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那麼,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是什麼意思?它將給普通老百姓帶來什麼?
王小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主要是集體所有性質的工業用地及其他非農産業用地,包括規劃為工業、商業、旅遊、商品房用地的集體土地。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要入市的話,肯定要和城鎮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市場並軌。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中央文件提出的“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的涵義:
第一,在一級市場上實現並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國有土地一樣,可以通過出讓、租賃、入股三種方式進入市場,形成統一的一級市場。
第二,在二級市場上實現並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後,就可以和國有出讓土地一樣進行轉讓,形成統一的二級市場。這意味著,將來經營性建設用地不管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實行統一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第三,在市場監管、稅費義務等方面與國有土地實行同等對待。要在政府統一的規劃管制和市場監管下,和國有土地一樣在統一的土地有形市場上進行“招拍挂”出讓,在這個過程中也要承擔和國有土地一樣的稅費義務。在統一規劃管制下,通過在市場開放、市場監管、稅費義務等方面與國有土地實行同等對待,進而實行同權同價。一塊集體土地與一塊國有土地,如果其區位相當、條件相似、規劃用途相同,經過統一的土地有形市場入市,繳納同樣的稅費之後,獲得的收益也應當是一樣的。同權同價就是這樣一個概念。
這方面的改革確實難度很大。這樣的改革無疑會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益,尤其是對於城市化地區、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和城鄉結合部,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農民能夠更多地分享土地收益、分享財富增值。
是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中國網旗下地産頻道,是國內官方、權威、專業的國家重點新聞網站。
中國網地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