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聚焦>大數據殺熟10月1日起明令禁止,商家不得“見人下菜碟”
來源:北京日報 2020-09-17 07:48:01
今年10月1日起,《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施行,其中明確提出,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對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的行為將被禁止。也就是説,線上旅遊經營者利用大數據“殺熟”將被禁止。
“殺熟”行為以前主要存在於傳統經營活動之中,經營者利用熟人間的信任,拿熟人開刀,謀取高額利益。隨著網路技術、大數據的不斷發展,“殺熟”也衍生到了虛擬網路社會中,線上旅遊經營者利用大數據“殺熟”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例如基於搜索頻率等分析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需求的迫切程度,動態浮動加價,尤其是針對具有相應消費習慣的消費者。
不得不説,長此以往,經營者的“殺熟”終將殺沒消費者的信任,殺沒誠信的經營環境,最終不得不“自殺”。今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的《規定》,使得“殺熟”不再是法外之地,消費者的旅行消費也將更加放心。筆者認為,其他行業的“殺熟”行為也應被規制,利用大數據資源和個人資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應被嚴厲打擊,不斷念緊法治“緊箍咒”。
對於“殺熟”的法律制約是必要的,將有效制約經營者“見人下菜碟”的行為,但最根本的還是在培育經營者誠信為本的觀念,正如《規定》第四條要求,“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堅守人身財産安全、資訊內容安全、網路安全等底線,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承擔産品和服務品質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相關部門應明確大數據收集者、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合法正當、明示同意、用途確定、安全保密、境記憶體儲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大數據的使用監管力度。對於違背誠信原則的不良經營者,要加大處罰力度,一旦發現其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例如向他人出售、提供消費者個人資訊,或者竊取、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作為消費者,當發現被“殺熟”時要果斷維權,保護自己的權利,不給不良經營者可乘之機。
經營者的正確做法應是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消費者需求,以需求為導向優化商品或服務品質,秉持誠信公平經營理念和公開透明的銷售策略,營造誠信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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