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武漢樓市新規:禁止夜間開盤,開售後5個工作日提交購房者名單
來源:長江日報 2018-06-01 19:38:01
今天下午,在前期公開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武漢市正式向各開發企業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提出實行銷售方案備案與公示、售前約談與承諾、售中現場巡查、售後報告與抽查等6項具體措施制度。
關鍵詞:備案公示
《通知》要求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前報備《商品房銷售方案》,明確預售房源、銷售時間、銷售方式、銷售人員等基本資訊。
這一舉措將保護購房人的知情權,幫助購房人理性選擇,從源頭減少發生矛盾糾紛的幾率,並有利於房管部門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加強銷售過程監管,以及售後的調查處理。
關鍵詞:實名購房、人房綁定
新規要求開發商在意向購房人實名登記的基礎上,將公開銷售並選定的房屋通過“網簽備案系統”與認購人綁定,且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
這樣一來,就堵塞了開發商和仲介搶佔、把控房源的渠道,壓縮違規空間。同時,也將為實施“網簽即備案”奠定基礎,可以防範開發商延遲網簽、佔用購房款項的行為。
根據計劃,武漢市將逐步推行“意向購房人實名登記”和“購房資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終在系統、流程配套完善後,實現“一人一房一碼”的“實名購房”模式。
關鍵詞:進度管理
商品房銷售進度管理也將加強。據介紹,通過“人房綁定”實時掌握項目銷售資訊,並可通過“房地産市場資訊網”準確發佈項目可售房源資訊,防止開發企業捂盤惜售行為;明確要求開發企業應在項目公開銷售後5個工作日內,報備銷售進度及清冊。
這將有利於房管部門有針對性開展售後監督檢查,提早發現處置潛在違規問題,將違規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
關鍵詞:夜間禁售、公證搖號
《通知》還提出,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銷售時間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對於意向購房人數多於項目準售房源的,倡導採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具體銷售時間段的規定,意味著此前部分開發商半夜開盤的行為將受到明令禁止,“夜間禁售”“倡導公證搖號”都將不斷增加開發商及仲介違法違規的難度,壓縮違規牟利空間。
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
各房地産開發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規範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行銷售方案備案與公示制度。房地産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向房管部門提交申報預售房源銷售方案,銷售方案備案後,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房地産開發企業應通過銷售現場、網路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已備案的銷售方案。
二、實行售前約談與承諾制度。房地産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接受房管部門的售前約談,配合開展項目銷售前的檢查,並向房管部門提交規範開展銷售活動的書面承諾。
三、實行售中現場巡查制度。房地産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銷售時間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項目銷售期間,房管部門對項目銷售現場進行巡查和監督,房地産開發企業應主動配合併接受房管部門的巡查和監督。
四、實行售後報告與抽查制度。商品房項目公開銷售後五個工作日內,房地産開發企業須向房管部門報告房屋銷售情況,提交認購人名單,並通過“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系統”將認購人與所購房屋進行實名綁定,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項目銷售完畢前,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定期向房管部門報告銷售進度;商品房項目銷售後三十日內,房管部門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對購房人進行抽樣調查。
五、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合理控制意向購房登記規模,意向購房人數多於項目準售房源的,倡導採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六、房地産開發企業如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我局將依法責令立即整改,記入房地産開發企業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示;對拒不整改的,納入房地産開發企業信用警示名單,並可依法暫停商品住房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帳戶的資金撥付。
七、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二年。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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