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限購政策發佈丨沈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區域實施限購

來源:中國網地産 2018-04-17 1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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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對外發佈《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將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範圍由“三環區域及渾南區全域(不含沈撫新區)內”擴展至“全市行政區域(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內”,限售政策按照“59號文件”執行。


同時對沈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3個區域(以下簡稱限購區域)實行限購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購房時需提供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予認定。


以下為全文:


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沈政辦發〔2018〕6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為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住建部關於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在繼續執行《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沈政辦發〔2017〕59號,以下簡稱“59號文件”)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做好穩房價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大新增土地供應,供應規模不低於2017年水準,在堅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挂出讓的前提下,靈活採取“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配建”“限地價、競自持”和“限地價、競租賃住房”等競價方式。各區、縣(市)政府要加大存量土地攻堅力度,挖潛存量土地資源,保證土地供應後備資源。積極盤活閒置土地,對施工進展緩慢、停緩建等開發不充分的項目,督促其加大投資力度、加快建設進程,確保儘早入市銷售。(責任部門:市規劃國土局、房産局、建委)


二、擴大商品住房價格監控指導範圍,對“59號文件”確定的價格監控指導範圍以外區域(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的所有在售商品住房項目,也要實行價格監控指導。對外擴區域內所有2017年8月7日前下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未售房源,一律暫停合同網簽備案並重新申報商品住房預售價格。


未售房源重新申報均價不得超過2018年3月的備案均價。在3月未發生備案行為的,其未售房源申報均價不得超過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備案均價。

(責任部門:市房産局)


三、將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範圍由“三環區域及渾南區全域(不含沈撫新區)內”擴展至“全市行政區域(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內”,限售政策按照“59號文件”執行。(責任部門:市規劃國土局)


四、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資金流動性系數調節。資金流動性系數與公積金資金使用率掛鉤,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8;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0%且小于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9;資金使用率小于90%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資金使用率和流動性調節系數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定期向社會公佈。(責任部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五、調整提取公積金後準貸時限。將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6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調整為“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責任部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六、加大對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市規劃國土局負責對開發企業“批而未建”行為依法查處;市房産局負責對開發企業“未許先售”“許而不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嚴格依法處罰。(責任部門:市房産局、規劃國土局)


七、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防止局部區域房價過快上漲,對沈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3個區域(以下簡稱限購區域)實行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購房時需提供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予認定。


因回遷安置、司法判決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在限購範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等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核查認定。商品住房限購認定時間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地稅局、民政局)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市場形勢變化適時做出調整。


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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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範圍由“三環區域及渾南區全域內”擴展至“全市行政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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