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難抵大病來襲 “病貴命輕”治還是不治
發佈時間: 2015-01-05 11:10:35 | 來源: 半月談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幸運兒”仍是少數
重慶梁平縣梁山街的蔣梁蔚7個多月時被檢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一年前,在愛佑華夏慈善基金會 “愛佑童心”救助項目的支援下,他成功在第三軍醫大學新橋醫院接受了手術,現在終於能像其他孩子一樣無憂無慮地玩耍了。
與蔣梁蔚相比,山西省左權縣麻田鎮6歲的李光宇則沒有那麼幸運。2010年8月底,他被診斷為腦積水。父親李彥文從親戚朋友那裏東拼西湊借了5萬元錢,帶著他去北京看病。“北京的專家會診後,説孩子小腦上長了一個囊腫,導致小腦萎縮,同時還有腦膜炎、肺炎和癲癇。”李彥文説,他兒子看病一共花了10多萬元,新農合報了2萬元,至今仍欠著別人8萬元。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發佈的《中國兒童大病救助與慈善組織參與現狀報告》顯示,2012年全國70多家慈善組織開展了130多個兒童大病救助項目,覆蓋了10多種兒童重大疾病,但主要是唇腭裂、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等。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項目管理部部長朱愛晶説,慈善活動也要講究效率和成本。慈善組織開展大病救助項目往往主要針對花錢少、見效快的群體和病種,比如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唇腭裂等,這些項目一般只需要幾萬元,並且很快能得到治愈。因此,更易於獲得慈善組織的救助。而其他病種如腦癱、癲癇等病種,治療時間長,花費比較大,效果不明顯,就很難列入慈善項目。
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介紹,目前中國慈善組織的大病救助具有很強的選擇性,申請者首先要符合專項救助項目的病種、年齡等條件,其次要通過是否適合救助等篩選,很少有針對中老年人大病的慈善救助項目。
資訊共用平臺亟待建立
除了慈善組織救助,近年來,通過輿論關注、社會人士主動捐助成功獲救的案例也讓許多重病患者看到希望之光。然而,記者調查發現,“草根慈善”參與救助常常是跟隨輿論關注熱點,而並不是按照病人的病情輕重緩急、家庭承受能力來選擇救助對象。而社會輿論一旦“退燒”,救助無以為繼的情況也讓慈善救助的效力打了折扣。
山西省左權縣澤城村村民王志華3歲的女兒子怡患有“賁門失弛緩症”,無法咀嚼,發育遲緩,瘦弱不堪。王志華不得不每天“嘴對嘴”喂食。“喂食爸爸與女兒”的故事經媒體報道引起社會關注,社會各界紛紛為其捐款。記者採訪時發現,就在其治病的山西省兒童醫院,同病房的不少兒童家庭條件更差,治病花費更高,一些家庭甚至賣了房子給孩子看病,住院時大人孩子一天三頓稀飯鹹菜。
山西省兒童醫院血液科主任郝國平等認為,對符合標準的大病救助貧困家庭,應從入院前就有專門機構審核,入院後實行“綠色通道”,減少此類現象發生。
隨著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慈善組織在大病救治方面存在著較大的提升空間,與社會保障之間缺乏完善的資訊銜接平臺、有效的溝通機制,已經成為當前慈善組織實施救助的最主要制約。
“如果能夠以社區為平臺成立社會救助協調中心,充分利用和發揮民政系統的作用,使不同的慈善組織之間能夠共用他們所救助患者的資訊,一方面能避免重復救助,另一方面,通過官方資訊系統,慈善組織也能更加高效、科學的尋找合適的救助者,為慈善大病救助工作降低搜尋成本,提高救助的準確性和可及性。”朱愛晶説。
對此,業內專家建議,應首先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和國家醫療救助、慈善組織醫療救助的銜接,建立並逐步形成“醫療救治→基本醫保報銷→國家醫療救助→慈善組織救助”的報銷和救助流程,而非目前的“醫療救治→慈善組織救助→基本醫保報銷”的模式。
此外,還應加強慈善立法,對慈善組織醫療救助的運作和監管加以規範,明確慈善組織、醫院、患者的權責。通過“慈善市場”自由配置救治資源,通過規範和引導,使慈善救助成為大病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