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關於促進養老服務消費擴容升級的若干措施有哪些?
為進一步釋放養老服務領域消費潛能,推動養老服務高品質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拓展養老服務消費新模式新業態
(一)創新“智慧+”養老新模式。支援發展“虛擬養老院”,持續優化老年人服務專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線上線下養老服務。支援開發“養老服務電子地圖”等應用程式,方便老年人獲得更多養老服務。開展“智慧廣電+養老服務”,通過有線電視、5G網路等方式,開發體驗式、互助式養老服務消費場景。支援智慧健康養老試點示範單位開發智慧養老新技術新産品。(省民政廳、省大數據中心、省廣電局、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發展“行業+”養老新業態。支援“物業+養老”、“家政+養老”服務模式,物業、家政服務企業可承接政府補貼的居家養老到府服務,2026年底前,培育50家以養老照護為主的家政服務企業。推進“健康消費引領行動”,推動養老服務與中醫醫療、養生保健等健康服務協同發展。支援“旅遊+養老”服務模式,發佈“甘肅省旅居養老地圖”,拓展5000張旅居養老床位,同等享受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支援“文體+養老”服務模式,在公共體育設施佈局中充分考慮老年人健身需求,豐富老年人體育賽事活動,支援開發適合老年人的專場文藝演出,拓展文體娛樂消費。支援建設老年大學,2025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文旅廳、省體育局、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擴寬“平臺+”養老新渠道。支援網路電商、購物應用等平臺企業提供適老化服務,增強老年人消費便捷性。組織“養老服務消費促進月”活動,鼓勵企業發放購物優惠券、降價促銷,支援商場超市、購物中心等設立線下老年用品展示、售賣專區,培育消費新增長點。在大型展會設置養老服務消費專區,舉辦産品對接活動。(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
二、推動養老服務供需適配
(四)積極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持續實施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支援餐飲企業開發適合老年人的餐飲産品和服務,按國家規定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支援家政企業開發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潔服務産品。支援社區助浴點、流動助浴車、入戶助浴等多業態發展,培育一批專業化、連鎖化助浴機構。建立智慧化助醫服務系統,培育專業助醫陪診隊伍,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取號、就醫陪護、代取藥品、代辦繳費等助醫服務。(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豐富拓展社區養老服務。統籌盤活鄉鎮(街道)、村(社區)閒置資源,暢通區域內養老服務供需渠道,為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料、日間照護、康復護理、休閒娛樂等服務,構建“一刻鐘”養老服務消費圈。支援設立社區老年用品、康復輔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務(租賃)站點,提供展示、科普、評估、配置、租售等一站式綜合服務。(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優化提升機構養老服務。支援民辦養老機構自主建設改造護理型床位,符合條件的新增床位享受一次性建設補貼。支援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增設認知障礙照護專區,提供專業照護服務。支援將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或拓展為連鎖服務機構,提供價格合理的機構養老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高品質養老機構,滿足不同老年消費群體服務需求。(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快發展農村養老服務。實施縣域養老服務體系改革創新試點“銀齡家園行動”,組建縣域養老服務聯合體。支援農村個人閒置住房改造建設“互助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各地要統籌現有資金資源積極保障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運轉。加快推進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支援老年人消費品下鄉,鼓勵對標記為老年用品的郵件提供適老化配送服務。(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援養老服務設施設備更新
(八)增加養老服務設施有效供給。統籌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社會力量投入等多渠道資金,穩步實施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項目。結合完整社區建設、城市更新行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城市危舊房改造、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等,補齊老舊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要求,確保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到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養老服務設備更新。支援養老服務領域設備更新,通過超長期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及現有資金來源支援養老機構護理類、輔助洗浴類、功能代償類、康復訓練類、適老化設施改善類、健康監測類、消防安全類等設備實施必要的更新改造。(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開展適老化改造。將居家適老化改造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支援範圍,對購置物品和材料進行補貼,2025年底前,全省改造不少於10萬戶。優先支援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舊居住(小)區加裝電梯。支援在城市公共區域加裝老年人休息椅。支援網約車平臺企業優化完善“一鍵叫車”服務功能,方便老年人出行。(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養老服務消費保障
(十一)提升老年人消費支付能力。健全完善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相銜接的老年人照護保障制度,提升老年人照護服務消費支付能力。支援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發展養老金融業務,鼓勵信託公司加大養老領域信託業務拓展,適應不同年齡段和風險偏好的老年人群需求。鼓勵保險公司合理設計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等産品。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對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券。(省民政廳、人行甘肅省分行、甘肅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大財稅金融支援。養老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享受國家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精準對接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老年用品租賃、適老化改造等融資需求,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創新金融産品。(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行甘肅省分行、甘肅金融監管局、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支援引導更多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畢業生對口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推進養老服務職業體系建設。支援各地培育遴選一批社會化評價機構,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探索建立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指導制度,促進養老護理員的技能等級和收入水準同步提升。支援家政從業人員、醫療護理從業人員參加養老護理員培訓,提供各類養老服務。支援養老服務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和職業資格評價。支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立公益崗位等方式,推動補齊農村養老服務人才隊伍短板。(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壯大養老服務經營主體。實施標準化養老服務企業培育計劃,到2026年底,全省培育不少於30傢具有引領和示範效應的養老服務企業。鼓勵社會資本投入養老服務行業,不區分經營性質同等享受運營、服務補貼。建立黃河流域省(區)養老服務合作機制,跨區域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機構養老服務等項目。(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造優質養老服務消費環境
(十五)加強養老服務消費監測。建立養老服務消費統計監測機制,把握養老服務消費規模、結構、發展趨勢等。研究發佈養老服務消費活力指數,及時反映養老服務消費市場變化。(省民政廳、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營造安全的養老服務消費環境。實施養老服務領域安全生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加強養老機構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強化入住機構老年人人身安全保障,嚴厲查處欺老虐老行為。加強“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力度,開展養老服務品質監測。嚴格要求養老服務按照規定明碼標價。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省民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甘肅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及時處理養老服務消費糾紛。暢通養老服務消費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向投訴老年人反饋核實及處置情況。建立老年用品和服務消費評價機制。開展適合老年人身心特點的防騙集中宣傳活動,提升識騙能力。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産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政策落地實施。(省市場監管局、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人行甘肅省分行、甘肅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