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內容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商務部等14部門《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加力支援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國範圍內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創新驅動、齊抓共管,統籌推進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助力提升電動自行車各環節安全水準。
二、重點任務
(一)增強電動自行車優質産品供給能力。制修訂《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鋰離子電池行業規範條件》,實施動態公告管理,及時調整不符合規範條件的生産企業。督促生産企業強化合規經營意識,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産品認證要求組織生産,保障産品品質水準。(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牽頭負責,國家消防救援局配合;各地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二)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督促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建立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格核查産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産品認證等資訊,經確認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産者實施召回。依法嚴厲查處銷售未經強制性産品認證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強化電商平臺監管,嚴禁銷售未依法經強制性産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等産品;在電動自行車相關商品銷售頁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裝”內容。(市場監管總局牽頭負責,商務部配合;各地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費促進活動。統籌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納入“2024消費促進年”活動安排,組織合規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的合格産品參加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鼓勵相關企業整合上下游資源,開設線上線下專區,便利廣大群眾以舊換新。(商務部牽頭負責,工業和資訊化部配合;各地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四)加大以舊換新惠民支援力度。各地要統籌用好加力支援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資金,結合實際制定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並換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予以補貼,鼓勵享受補貼的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企業生産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並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可適當加大補貼力度。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 43854)標準要求。支援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與生産企業、回收企業聯合開展以舊換新,對消費者給予疊加優惠。各地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利用地方財政資金對消費者交回高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給予補貼。發現以不合格産品作為換新産品的不予補貼,明知為不合格産品作為換新産品的視為騙取補貼處理。各地要妥善回收處理廢電動自行車及其廢蓄電池。(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人民政府組織落實)
三、保障措施
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納入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部際工作協調體系。各地要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工作協同,細化工作舉措,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引導生産企業強化合規經營意識,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工業和資訊化、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時報送工作進展等情況。各地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機制)要組織做好相關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