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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內容是什麼?

2024-09-19 20:14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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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部署,加快推動全省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

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發展佈局更加優化,産業規模和競爭力位居國內前列。省內新能源汽車産銷量突破50萬輛,其中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車滲透率超過40%。新能源關鍵零部件本地配套率顯著提升,佔比達到70%。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提速更新替代,充換電服務便利性顯著提高。率先開展城市及高速公路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應用。産業智慧化改造、數字化轉型和綠色化發展走在全國前列。

(一)加快創新能力提升。

1.開展核心技術攻關。靈活運用“競爭擇優”“揭榜挂帥”“軍令狀”等組織形式,挖掘優勢創新主體,深入激發創新活力,促進重大成果産出,助力解決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難題。加強整零協同,重點攻關高比能、高安全、耐低溫動力電池及關鍵材料、電池管理系統、高效電驅動系統、大功率氫燃料電池電堆及關鍵部件,加快推進換電技術研發及模式創新,加強大功率超快充、智慧充電、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攻關。

2.搭建新型創新平臺。推動省工業研究院、省科技創新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技術創新平臺,集聚高端人才和創新要素。加快申建國家汽車智慧整合技術創新中心和新能源汽車檢測中心,拉動産業鏈供應鏈電動化、智慧化創新轉型。加快國家新能源汽車産品品質檢驗檢測中心(吉林)等國家級創新載體建設落位,提升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檢測和認證能力。

3.培育創新型骨幹企業。加大對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企業上市、産業鏈協同創新、技術改造、科技攻關等方面推進力度。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打造國內汽車行業細分領域領軍型企業。到2026年,力爭培育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領域2家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1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0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形成龍頭帶動、多點開花式的創新型骨幹企業梯隊。

(二)做強做大自主品牌。

4.全力提升自主品牌形象。借助中國品牌日、中國汽車創新大會暨吉林省汽車産業創新日、長春國際汽車博覽會、東北亞博覽會,以及各類展會、體育賽事等活動契機,全方位宣傳和推介紅旗、解放、奔騰等自主品牌,擴大國際、國內影響力。

5.加快産品轉型和企業提質。全力推動新一代模組化高性能插電式混合動力、純電動整車平臺開發和應用。加快紅旗、奔騰和解放品牌新能源化轉型,加快新能源車型導入,打造過硬拳頭産品,儘快提升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佔有率。力爭在2026年底前推出20款以上自主品牌新能源整車産品。通過兼併重組、合資合作等方式加快盤活整車存量資源,引入國內優勢整車資源,提升産能利用率。

(三)高品質開展示範應用。

6.加快實施新能源汽車示範應用。持續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示範應用,全力推動長春市高標準建設國家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公共領域全面電動化先行區等試點城市,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制定新能源商用車路權政策,針對城市貨運物流、渣土等領域車輛分時段、分區域開放城市通行。加快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更新替代,2026年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環衛等領域新能源汽車佔比達到80%以上,鼓勵按規定運用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漲價補貼部分支援城市客運領域新能源汽車運營和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除特殊場景外,機要通信用車和固定線路執法執勤用車要按照能用盡用的原則配備新能源車輛。推動燃料電池汽車在公交、重型載貨、非道路移動車輛等特定場景開展示範應用,探索商業化新模式。

7.穩步推進智慧網聯汽車示範應用。加強在長春國際汽車城、機場高速等開放道路場景實施智慧公交、智慧物流、智慧環衛等示範應用。推進更高級別自動駕駛(L3級及以上)示範區建設,全力爭取國家智慧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加快實施“車路雲一體化”先行示範,提升道路基礎設施的智慧化和數字化水準,打造國家級智慧網聯汽車商業化應用場景。

(四)深入推進産業鏈固鏈、補鏈、強鏈。

8.加快延伸新能源“三電”産業鏈。進一步做強鋰電池隔膜、輕量化殼體等電池材料優勢板塊,強化正負極材料、電解液等産業鏈佈局,加快固態電池、鈉離子電池等新一代産品産業化,促進産業集聚引領發展。大力發展高功率密度驅動電機、功率半導體等高端産品。推進電池、電機電控整合化發展,積極推動電池車身一體化、多合一電驅動系統等技術開發及應用。

9.著力打造智慧汽車核心零部件産業。主要圍繞智慧感測器、車載控制單元、線控部件、車載計算平臺、智慧資訊安全與通信等重點領域集中突破,大力發展中高端汽車電子産品及關鍵核心部件。打造智慧座艙産業基地,推進中央和域控系統、車載資訊娛樂系統、C-V2X通信系統等智慧産品體系化、集聚式發展。

10.加強與“鏈主”企業協同聯動。聚焦新能源和智慧網聯産業鏈“鏈主”發展需求,全力推動多域融合控制系統、線控底盤系統、全固態電池等技術和産業領域實現新突破。搭建整車與零部件、原材料、電子資訊等相關企業協同對接平臺,加快現有傳統汽車零部件企業轉型突破。建立政企對話合作機制,全力保障生産要素,圍繞主機廠打造百公里配套圈,推動本地配套率提升。

11.全力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以電動化、智慧化為主要方向,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和建設,在中央基建投資、政府投資基金和貸款對接服務等方面給予重點保障。專班推動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重大項目建設,實行“點對點”調度和服務,加快重點項目投産達效。動態完善《吉林省重點産業鏈強鏈指南(3.0招商版)》,高品質開展産業鏈精準招商。

12.積極爭取國家專項支援。對標國家部委相關專項指標要求,加快培育符合國家“揭榜挂帥”條件的項目,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援。

(五)推進産業生態融合發展。

13.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長春市率先開展5G-V2X、車載終端、資訊安全、邊緣計算等領域開展新技術研發和基礎設施佈局,實施智慧高速公路網建設、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推動企業建設充換電站,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充電網路,推動換電站運營、電池供給等模式優化。2026年,全省建成充換電站超2000座,充電樁突破12萬個,新增公共充電樁與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比例力爭達到1:1(換電版車輛不納入統計),高速公路服務區實現直流快充樁100%全覆蓋。強化省級充換電基礎設施監控平臺服務功能,整合充換電資訊資源,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及一站式查詢、支付。有序推進佈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加氫體系建設。2026年底前,結合車輛推廣實際情況,力爭建設5座加氫站。

14.推動全生命週期綠色低碳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動力電池生産企業、梯級利用電池企業及再生利用電池企業進行溯源管理,協助企業申報工業和資訊化部《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企業名單,加快佈局新能源汽車退役動力電池有序回收、梯次利用、拆解再利用産業鏈。積極培育國家、省級綠色工廠,實施吉林省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動態化清單管理。

(六)積極推動企業國際化發展。

15.推動新能源整車企業擴大出口。加快紅旗、奔騰、解放等自主品牌海外建廠、建店,強化海外産品開發及認證,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標準,開拓國際市場。開闢汽車進出口綠色通道,優化進出口通關流程,提供全天候預約通關服務。積極協調中歐班列等運力資源,保障流通要素。推動車企以合作自建的方式,在重點市場建立完善行銷和服務保障體系。

16.拓展産業鏈國際合作。依託合資企業資源優勢,推動自動駕駛、“三電”控制、燃料電池等重點領域開展前瞻技術國際合作和産業化落位,推進大陸汽車電子長春技術中心、緯湃汽車電子長春品質實驗室等外資企業研發類重點項目建設。

二、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構。統籌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發展相關工作,成立吉林省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産業發展工作推進專班,由省級工業和資訊化、發展改革、科技、公安、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國資、機關事務管理、能源、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金融等相關部門組成,專班辦公室設在省工業和資訊化廳。市(州)以及相關中央和地方企業各負其責,協同推進相關重點工作。重要工作事項報請省政府專題研究。

(二)加強財政金融支援。圍繞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領域關鍵技術攻關、産業化項目落地、企業培育壯大、産業集群化發展等方面,打好財政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基金組合拳,加快“補鏈、強鏈、延鏈”。

1.在關鍵技術攻關方面,對符合省科技發展計劃支援條件的科技研發項目,擇優通過省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給予支援;省工業研究院集中提供技術創新平臺支撐,以緩解企業單獨投資資金壓力,助力項目培育。

2.在産業化項目落地方面,對符合産業化攻關條件的核心零部件新建項目,通過爭取中央相關資金以及使用省級工業和資訊化高品質發展專項資金給予支援。

3.在企業培育壯大方面,發揮好省産業引導基金參股的一汽創新發展基金、紅旗産業發展基金等汽車産業基金優勢,積極對接産業資本、金融資本,對具備産業基金投資條件的,省産業引導基金通過“子基金+直投”的方式,擇優分階段對相關企業進行投資,重點投向新能源汽車整車擴産擴能、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零部件配套以及車聯網上下游配套産業,提供長期穩定的投後服務,推動企業孵化、培育和上市。

4.在産業集群化發展方面,支援各地打造國家級先進製造業集群,鼓勵整車及零部件企業在吉設立研發、銷售和結算中心並實體化運營,省級財政視情況給予相關市(州)資金支援,統籌用於支援産業發展。

(三)支援推廣示範。支援各地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制定運營補貼、通行路權、用電優惠、低/零碳排放區等政策舉措。鼓勵各地依據充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服務與運維品質出臺相應的獎補政策,積極探索市場化運營路徑。支援有關市(州)、汽車生産企業、示範應用單位等聯合開展智慧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城市級“車路雲一體化”示範應用等國家級試點申報工作,對納入國家相關試點示範的牽頭城市,結合國家相關政策,適當給予支援。

(四)強化人才引育。推廣吉林大學“紅旗學院”教育合作模式,推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等聯合設立現代産業學院,深化産教融合。推動長春汽車職業技術大學與中國一汽共建“數智化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加強職業院校、職業教育基地建設,開展針對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的專業化教育,培養市場緊需的技術服務人才隊伍。

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滿足本方案多項扶持政策要求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援,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方案有效期3年,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援吉林省智慧網聯及新能源汽車供應鏈産業園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辦發〔2019〕41號)同時廢止。

【責任編輯: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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