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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內容是什麼?

2024-07-17 13:55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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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3〕37號)精神,大力推動專利産業化,加快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我省基本建成資源配置效率高、要素市場活力強、配套服務供給足、利益共用機制優的專利轉化運用體系,全省涉及專利的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300億元,發明專利産業化率達到42%,專利密集型産業增加值佔全省地區生産總值比重達到13%。

二、激活專利供需對接新動能,大力推進專利産業化

(一)實施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計劃。利用國家專利導航綜合服務平臺,採取發明人自評、高校和科研機構集中評價等方式,綜合考慮技術成熟度、應用場景、産業化前景等因素,篩選出市場需求潛力較大、經濟價值較高的專利,于2024年底完成全部存量專利盤點入庫。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存量專利篩選評價、供需對接、推廣應用、跟蹤反饋機制。基於企業對專利産業化前景評價、專利技術改進需求和産學研合作意願,分層構建可轉化的專利資源庫。圍繞江西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鏈,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將入庫專利按産業細分領域向企業匹配推送。(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科學院、省農科院,省林科院,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二)實施專利技術助力中小企業提質升級行動。依託全省各類智慧財産權運營服務平臺,梳理分析相關中小企業的技術需求、專利佈局等資訊,形成專利需求資訊目錄,推動全省優質創新資源與中小企業實現精準供需對接。支援江西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鏈企業利用專利分級分類工具,篩選較為成熟、實施難度不大的專利技術,以轉讓、許可、産研合作等方式,與同一産業鏈的中小企業進行分享,並鼓勵通過先使用、後繳納許可費等方式,降低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獲取門檻。加強政策支援、完善全鏈條服務,培育300家以上以專利産業化為成長路徑的入庫樣板企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國資委,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三)推進專利密集型産品備案和認定。依託國家專利密集型産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聚焦智慧財産權優勢示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創新主體,全面開展專利産品備案。建立健全全省專利密集型産業增加值核算和發佈工作機制,加強專利密集型産業監測評價。協同推進專利産品備案與智慧財産權優勢示範企業培育工作,2025年底前實現全省國家智慧財産權優勢示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專利産品備案全覆蓋。(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統計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四)推進重點産業智慧財産權強鏈增效。以江西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領域企業為主體,開展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産出一批彌補共性技術短板、具有行業領先優勢的高價值發明專利組合,到2025年底,組織實施省級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30個以上。健全專利導航産業和企業發展決策機制,支援國家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等平臺為我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鏈和重點企業提供創新規劃、專利佈局等專利導航服務。鼓勵條件成熟的産業園區申報國家級智慧財産權運營中心。推動專利鏈與創新鏈、産業鏈、資金鏈和人才鏈深度融合,支撐産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五)強化創新成果獎勵示範引領。強化江西省專利獎的價值導向和品質導向,加大對專利轉化運用的支援和傾斜。在中國專利獎推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評選過程中,加強對專利等成果轉化運用方面的評價。對新獲得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智慧財産權示範企業獎勵10萬元,全力做好獲獎項目的宣傳推廣。(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六)提升創新主體智慧財産權管理運用能力。強化智慧財産權管理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融合,推動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等創新主體深入實施《創新管理—智慧財産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圍繞江西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鏈共性技術需求,支援企業參與各類創新平臺建設。支援産業鏈龍頭企業與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智慧財産權運營服務機構等組建創新聯合體,對産業鏈核心技術進行産業化突破。(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教育廳)

三、完善專利轉化機制,打通專利産業化關鍵堵點

(七)強化以專利品質提升促進專利産業化政策導向。健全專利高品質創造支援政策,形成激勵與監管相協調的管理機制。推進高校、科研機構加快實施以産業化前景分析為核心的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有效運用專利導航、科技成果評價等方法,對創新成果進行深入評估,做優專利增量。全面取消對專利申請和授權的各類財政資助,不得將財政資助獎勵政策與專利數量簡單掛鉤。圍繞江西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鏈開展專利統計分析監測,常態化開展全省創新主體專利創新指數報告編制和專利調查統計工作。在省級及以下涉及專利指標的相關項目評審、機構評估、企業認定、人才評價、職稱評定等工作中,將專利轉化效益作為重要評價指標,不得直接將專利數量作為主要條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八)建立專利技術産業化推進機制。圍繞江西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鏈,結合地區産業優勢,舉辦“贛鄱專利轉化對接‘一地一鏈’”活動,精準匹配專利資源和人才資源,推動實現專利技術産業化。支援專利權人採用專利開放許可方式,有效促進專利“一對多”快速許可。發揮省級科創基金引導撬動作用,組建以社會化投入為主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對省內高校有市場前景的專利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孵化,推進高校專利成果轉移轉化。鼓勵支援高校、科研機構通過多種途徑籌資設立智慧財産權管理資金和運營基金,強化智慧財産權管理運營。(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國資委,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九)完善創新成果收益分配激勵機制。加強産學研合作協議智慧財産權相關條款使用和規範,合理約定權利歸屬與收益分配。進一步推進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不低於10年的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建立單位、科研人員和技術轉移機構等權利義務對等的智慧財産權收益分配機制。有序推進“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專利的聲明制度”落地見效。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專利,對授權超過5年沒有實施且無正當理由的專利,國家可以無償實施,或將其納入公開轉移轉化清單,轉移轉化方式和費用標準由應用方與權利人協商確定。組織有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健全專利轉化的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

(十)加大創新成果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推動修訂《江西省專利促進條例》,提高智慧財産權保護法治化水準。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設,發揮南昌、贛州、景德鎮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等國家級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作用,圍繞江西省製造業重點産業鏈發展需求,提供專利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一站式”綜合服務。加快推動省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建設國家級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貫徹落實長江中游三省智慧財産權執法協作等區域智慧財産權保護戰略合作協議,打造區域合作一體化智慧財産權保護平臺。依法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違法行為,優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加強對創新成果的全鏈條保護。(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南昌、贛州、景德鎮等設區市政府)

四、優化運營服務體系,有力支撐專利産業化

(十一)加強智慧財産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國稀土智慧財産權運營中心建設;完善全省高校院所專利運營平臺功能,提升高校、科研機構智慧財産權運營能力,力爭到2025年底,在省內10所高校建設智慧財産權運營中心。推動構建全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促進省市聯動、部門協同、校企結合、資源互通,提升專利成果轉化效能。依託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完善智慧財産權和科技成果交易機制,打造省級智慧財産權和科技成果交易服務平臺,為智慧財産權和科技成果交易提供“線上+線下”全鏈條服務。編制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政策彙編,強化政策解讀宣貫,指導高校、科研機構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科技(專利)成果轉化服務手冊》。高效連結國家資源,實現全省專利轉化供需資訊一點發佈、全網通達。聚焦重點區域和産業鏈條,加快建設區域性、産業化智慧財産權服務業集聚區,爭創國家智慧財産權服務業高品質集聚發展試驗區、示範區。各地要結合本地産業發展實際,建立産業智慧財産權運營中心。(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十二)加強專利轉化運用服務機構培育和人才培養。加快培育和引進一批熟悉技術轉移和專利轉化運用的專業服務機構。拓展專利代理機構服務領域,支援其從事智慧財産權運營。支援創新主體探索建立以品質為導向的專利代理等服務招標機制。依託國家智慧財産權培訓基地,加快培養專利轉化運用人才,鼓勵從事專利轉化運用人員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智慧財産權師和專利管理工程師系列職稱,鼓勵參加技術經紀人培訓,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獲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人員100名以上。支援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專利轉化運用相關課程,自主設置智慧財産權相關交叉學科,積極推進智慧財産權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建設。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根據專利轉化運用專業服務人員特點,分類建立崗位考核、職稱晉陞機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三)加強智慧財産權評估工作。推廣實施《專利評估指引》國家標準,推動企業、金融機構、評估機構等主體根據實際需求和具體場景選用評估指標體系,深入開展法律、技術、經濟價值分析。大力培育和引進智慧財産權評估機構,推動評估機構本土化建設。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開展銀行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內部評估試點,引進智慧化評估工具,促成專利合理定價和價值實現。(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

(十四)強化智慧財産權金融賦能産業發展。指導各地建立政府引導的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和質物處置機制,綜合運用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等方式降低信貸風險。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的專利質押貸款,符合條件的納入“科貸通”風險補償政策支援範圍。爭取國家相關部門支援,開展江西省銀行業金融機構智慧財産權質押登記線上無紙化辦理試點,健全質押登記等服務“綠色通道”。鼓勵各地開展專利、商標和版權等智慧財産權混合質押。加強擬上市企業智慧財産權服務,持續推進重點産業鏈智慧財産權證券化工作。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專利轉化運用保險産品。(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江西證監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十五)深化專利轉化運用開放合作。不斷擴大智慧財産權貿易,積極爭創國家智慧財産權服務出口基地,支撐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建立區域專利轉化長效對接機制,推進中部地區、長江中游三省專利轉化對接合作,全面對接融入長三角一體化和粵港澳大灣區,主動承接産業技術轉移,促進專利跨區域轉化運用。(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科技廳,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五、強化組織保障,營造專利轉化運用良好環境

堅持黨對專利轉化運用工作的全面領導。省智慧財産權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立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具體承擔專利轉化運用重要工作任務的落實,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督促調度工作進展。各地要將專利轉化運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做好跟蹤監測、分類統計和總結上報工作。落實好支援專利轉化運用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帶動社會資本投向專利轉化運用。加強智慧財産權公共服務網點建設,健全便民利民的智慧財産權公共服務體系。加強政策宣傳,強化輿論引導,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挖掘典型案例,廣泛宣傳專利轉化運用過程中的新進展、新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有利於專利轉化運用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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