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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關於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內容是什麼?

2024-04-23 10:21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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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我省傳統建築業轉型升級,助力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建築業高品質發展總體目標,通過新一代資訊技術驅動,以工程全壽命期系統化整合設計、精益化生産施工為主要手段,把“像造汽車一樣造房子”的理念貫穿工程全産業鏈、價值鏈和創新鏈,加快向高效益、高品質、低消耗、低排放的建造方式轉變,實現建築業轉型升級和持續健康發展。

到2025年,基本建立與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相適應的政策、管理、建材、裝備、建造、評價、人才和市場等八大創新體系,綠色建造、智慧建造、建築工業化水準顯著提升,市場接受度明顯提升,逐步形成新型建築工業化“湖南模式”。全省城鎮新開工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40%以上,其中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力爭達到50%以上。到2030年,綠色建造、智慧建造、建築工業化發展取得顯著進展,全省新型建築工業化創新體系基本形成,應用場景更加廣泛,市場化程度與行業整體效益大幅提升。

二、重點工作

(一)制定發展規劃。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組織編制本地區新型建築工業化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明確本地區發展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高品質綠色建造、裝配化裝修等方面的具體目標、重點任務和實施範圍,引導裝配式建築産業基地和新型建築工業化産業鏈合理佈局。規劃編制完成後,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責任單位均包括各市州人民政府,不再列出;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實施分類推進。建築面積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築以及其他建築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應當採用裝配式建築方式或其他綠色建造方式。各市州人民政府規定要實施裝配式建築的項目,應採用裝配式建築。積極推廣鋼結構、木結構裝配式建築。選擇模數化、標準化程度高的建築類別,如學校、醫院、養老育兒場所;保障性住房、居民自建房和民宿等文旅設施;標準化廠房及倉庫、輸變電工程;城市地鐵管片、地下綜合管廊、市政橋梁和園林綠化輔助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類推進、重點突破,形成可複製推廣經驗,並向其他建築類別推廣。鼓勵商品房住宅以産品思維為導向,提高部品部件整合應用程度,推進裝配化裝修。(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強化項目前期管理。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政府投資的民用建築項目,應當對綠色建築有關內容進行論證,並將綠色建築要求納入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規範;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在土地出讓或劃撥時,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提出新型建築工業化的相關具體要求,並落實在土地出讓或劃撥監管協議中,按照“誰提出、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對約定事項實施監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創新管理模式。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將學校、醫院、養老育兒場所、保障性住房、居民自建房、民宿、標準化廠房、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根據不同建築類別分類定制審批流程,推進建築資訊模型(BIM)報建和智慧輔助審查試點,實現全週期數字化管理。推行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建築師負責制、工程總承包(EPC)、裝配式建築領域工程總承包(EMPC)、全過程諮詢組織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築項目設計階段預評價及竣工驗收階段評價制度。(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

(五)完善標準體系。編制新型建築工業化技術的設計、施工、裝修、驗收、部品部件生産等地方標準及評價導則。嚴格執行《建築模數協調標準》,以學校、醫院、養老育兒場所、保障性住房、居民自建房、民宿、標準化廠房、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項目為重點,推進模數化、標準化、整合化設計,推廣“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編制形成標準産品系列圖集。推動構件和部品部件模數化、標準化,擴大標準化構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規模,加強設計、生産、運輸、施工、安裝的模數協調,研發推廣與模數化適宜的生産、運輸和施工裝備。(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

(六)推動資訊技術融合。探索推進建築工程“BIM一模到底”數字化應用和國內自主可控BIM軟體應用,逐步實現裝配式建築正向BIM全覆蓋。推進建築、結構、設備管線、裝修等多專業一體化整合設計,以BIM技術為核心引領産業技術協同,打破産業鏈間技術通用化壁壘。推廣應用BIM技術驅動智慧生産設備和建築機器人進行工業化生産和機械化施工。推廣應用湖南省裝配式建築全産業鏈智慧建造平臺,統籌産業鏈上下游資源,推動新型建築工業化數字共用,形成建築資訊化協同發展新格局。(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

(七)推進綠色建造發展。開展綠色策劃,通過綠色設計、綠色建材選用、綠色生産、綠色施工、綠色交付的一體化綠色統籌,推進精益化建造,實現全過程綠色效益最大化。以創建高品質綠色建造項目為抓手,推廣綠色建材、整合化建築部品、裝配化裝修、可再生能源、超低能耗、低碳建造、建築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等技術措施,開展星級綠色建築預評價和認定工作,建立綠色建材、部品部件、軟體及裝備等産品目錄庫。完善房地産市場競爭機制,定期公佈星級綠色建築、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築、高品質綠色建造等工程項目及相關企業名單。(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支援政策

(一)加強財稅支援。積極推進綠色建造和新型建築工業化産品下鄉,對星級綠色建築、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築、高品質綠色建造項目,以及採用裝配式建造的居民自建房,屬地政府可給予適當財政補貼,省財政統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引導等專項資金加大支援力度。鼓勵和支援企業、科研機構研究開發新型建築工業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給予容積率核算優惠。對裝配式建築商品房項目,其外墻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核算,不計容建築面積最高不超過總建築面積的3%。(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優化招投標條件。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及監理企業有星級綠色建築、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築、高品質綠色建造項目業績的,在招投標時予以加分獎勵。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産企業應作為平等市場主體,納入EPC(EMPC)項目投標聯合體。符合條件的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在芙蓉獎、省優質工程獎評選中予以加分,推薦申報魯班獎和國家優質工程獎。(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四)引導市場需求。對裝配式建築、星級綠色建築、高品質綠色建造、智慧建造試點示範的商品房項目,長沙市在實施商品房調控政策的區域,可根據實際開展積極精準可控的市場調控政策試點。採用裝配式一體化裝修的商品房,裝修費用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予以明確,計入購房貸款基數,不計入繳納公共部位維修資金基數。商品房項目可將新型建築工業化增加的成本列入成本核算,在價格備案中予以體現。(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

(五)鼓勵創新發展。將新型建築工業化産業納入我省重點鼓勵發展的特色産業,重點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積極推薦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支援新型建築工業化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相關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成果轉化,將新型建築工業化技術研發列入省級科技計劃指南。將示範帶動作用突出的項目納入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儲備庫。鼓勵組織或者個人設立科學技術獎,支援在新型建築工業化領域創設高水準、專業化的獎項。(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推廣綠色金融。將星級綠色建築、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築、高品質綠色建造等工程項目及相關企業納入綠色信貸、綠色債券重點支援範圍,金融機構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闢綠色通道,給予階梯式、差異化利率優惠,可優先配置信貸資源。鼓勵市州在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前提下設立專項基金。引導保險機構提供綠色建築品質保證保險服務。(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

(七)加強信貸支援。對購買裝配式建築、星級綠色建築、高品質綠色建造的商品房,在不超過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情況下,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一定比例。對於有資金需求、符合條件的農村裝配式自建房業主給予信貸支援,具體比例及要求由各地結合實際與各商業銀行確定。(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新型建築工業化工作推進機制,統籌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各項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推進本轄區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明確任務目標、工作要求和實施路徑,確保政策落地和目標達成。(責任單位:省直和中央在湘各有關單位)

(二)加強監督管理。各級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結合工作職責,在項目立項、用地、規劃、施工圖審查、現場監督、竣工驗收等環節加強管控,構建全過程資訊化閉合監管機制,不得擅自降低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標準要求。各市州裝配式建築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依規依程式納入高品質發展考核範圍。(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三)加強隊伍建設。拓展建築業高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優化職稱評價機制,探索將新型建築工業化相關專業納入土建工程專業職稱評價體系。鼓勵企業通過培育自有建築工人、吸納高技能技術工人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等方式,建立相對穩定的核心技術工人隊伍。加強新型建築工業化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給,促進建築農民工向産業工人轉型。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援高校、職業院校等開設新型建築工業化相關課程和專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供專業人才保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

(四)加強宣傳推廣。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龍頭企業等相關企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學會的作用,依託示範項目,開展新型建築工業化的政策宣貫、技術指導、成果交流、示範推廣。培育打造世界建造業大會開放合作平臺,辦好新型建築工業化主題展會,加強國內外溝通交流,營造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貿促會)

【責任編輯: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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