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內容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準確把握電力系統技術特性和發展規律,紮實做好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慧的新型電力系統,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和“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深刻認識未來相當長時間內,電力系統仍將維持交流電為主體、直流電為補充的技術形態,穩定問題將長期存在,牢固樹立管電就要管系統、管系統就要管穩定的工作理念。立足我國國情,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堅持系統觀念、守正創新,堅持先立後破、遠近結合,統籌發展和安全,做好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可靠電力保障,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用電需要。
(二)總體思路
夯實穩定物理基礎。科學構建源網荷儲結構與佈局,保證電源結構合理和電網強度,建設充足的靈活調節和穩定控制資源,確保必要的慣量、短路容量、有功、無功和阻尼支撐,滿足電力系統電力電量平衡和安全穩定運作的需求。
強化穩定管理體系。圍繞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的電力系統在源網荷儲互動環境下安全穩定運作,科學謀劃電力系統轉型的發展方向和路徑,統籌規劃、建設、運作、市場、科研等各項工作,建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穩定管理體系,確保穩定工作要求在新型電力系統全過程、全環節、全方位落實。
加強科技創新支撐。圍繞系統安全穩定技術需求,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推進重大技術和裝備攻關,加快先進技術示範和推廣應用,協同構建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穩定技術標準體系,以創新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二、夯實電力系統穩定基礎
(三)完善合理的電源結構。統籌各類電源規模和佈局。可靠發電能力要滿足電力電量平衡需要並留有合理裕度,為系統提供足夠的調峰、調頻、調壓和阻尼支撐;科學確定電源接入電網電壓等級,實現對各級電網的有效支撐;構建多元互補的綜合能源供應體系。增強常規電源調節支撐能力。新建煤電機組全部實現靈活性製造,現役機組靈活性改造應改盡改,支援退役火電機組轉應急備用和調相功能改造,不斷提高機組涉網性能;積極推進主要流域水電擴機、流域梯級規劃調整等,依法合規開展水電機組改造增容,新建水電機組按需配置調相功能;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加強核電基地自供電能力建設;在落實氣源的前提下適度佈局調峰氣電;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動支撐能力。推動系統友好型電站建設,有序推動儲能與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逐步實現新能源對傳統能源的可靠替代;協同推進大型新能源基地、調節支撐資源和外送通道開發建設,推動基地按相關標準要求配置儲能,保障外送電力的連續性、穩定性和高效性。
(四)構建堅強柔性電網平臺。明確網架構建原則。構建分層分區、結構清晰、安全可控、靈活高效、適應新能源佔比逐步提升的電網網架,合理確定同步電網規模;保證電網結構強度,保持必要的靈活性和冗余度,具備與特高壓直流、新能源規模相適應的抗擾動能力和靈活送受電能力。提高直流送受端穩定水準。直流送端要合理分群,控制同送端、同受端直流輸電規模,新增輸電通道要避免過於集中;直流受端要優化落點佈局,避免落點過於密集;常規直流受端和新能源高佔比地區應具備足夠的電壓支撐能力,短路比等指標要符合要求;積極推動柔性直流技術應用。促進各級電網協調發展。合理控制短路電流水準,適時推動電網解環;推動建設分佈式智慧電網,提升配電網就地平衡能力,實現與大電網的相容互補和友好互動。
(五)科學安排儲能建設。按需科學規劃與配置儲能。根據電力系統需求,統籌各類調節資源建設,因地制宜推動各類儲能科學配置,形成多時間尺度、多應用場景的電力調節與穩定控制能力,改善新能源出力特性、優化負荷曲線,支撐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有序建設抽水蓄能。有序推進具備條件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探索常規水電改抽水蓄能和混合式抽水蓄能電站技術應用,新建抽水蓄能機組應具備調相功能。積極推進新型儲能建設。充分發揮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氫儲能、熱(冷)儲能等各類新型儲能的優勢,結合應用場景構建儲能多元融合發展模式,提升安全保障水準和綜合效率。
三、加強電力系統全過程穩定管理
(六)加強電力系統規劃。統籌整體規劃。統籌源網荷儲整體規劃,強化區域協同,加強規劃方案及過渡期安全穩定和供電充裕性的系統論證,提高規劃階段電力系統安全穩定計算分析的深度和精度,加強系統調節能力統籌規劃。強化規劃執行。嚴格按規劃推動源網荷儲協同發展、按時投運,滾動開展供需平衡分析,合理安排支撐性電源和調節性資源建設,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作、電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納要求。有序做好銜接。加強規劃與建設、運作等環節的有效銜接,提升規劃方案的適應性、可行性與安全性;加強一、二次系統銜接,協調開展安全穩定控制系統的整體方案研究。
(七)加強工程前期設計。深化設計方案。在大型輸變電工程、大型電源接入系統、直流輸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設計工作中,加強工程對系統的影響分析。開展差異化補強設計。針對重點區段開展差異化設計,提升工程可靠性和抵禦災害能力。優化二次系統設計。合理配置繼電保護、穩定控制、通信、自動化、監控系統網路安全等二次系統,確保滿足相關標準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八)加強電力裝備管理。緊密圍繞電力系統的穩定技術要求開展相關裝備研製、系統試驗。針對不同應用場景優化直流、新能源等電力電子裝備的並網性能。嚴格把關電力裝備入網品質,充分開展試驗測試,消除裝備品質系統性缺陷。對新研發的首臺(套)電力裝備,加強科學論證和風險管控。
(九)加強電力建設管理。強化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環保、品質、進度等全週期管理,實現工程“零缺陷”投運。組織實施與基建工程配套的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措施,確保二次設備與相應的一次設備同步建設、同步投運。針對工程建設過渡階段,開展系統分析校核,落實過渡期安全保障措施。
(十)加強電力設備運維保障。加強大型電源和主網設備的可靠性管理,持續開展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和狀態監測,針對重要輸電通道、樞紐變電站、重要發電廠等關鍵電力設施開展專項運維保障。及時開展設備缺陷及故障原因分析,制定並落實反事故措施,定期核定設備過負荷能力。加強二次系統運維保障,確保二次設備狀態和參數與一次系統匹配,防止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不正確動作。
(十一)加強調度運作管理。嚴肅調度紀律。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各並網主體必須服從調度機構統一指揮,調度機構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開展穩定管理工作;統籌安排電力系統運作方式,協同落實互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措施;發生嚴重故障等情況下,調度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果斷採取控制措施。強化協同控制。建立一、二次能源綜合管理體系,加強電力電量全網統一平衡協調;提升新能源預測水準,嚴格開展各類電源及儲能設施涉網性能管理,通過源網荷儲和跨省區輸電通道送受端電網協同調度,提高面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的調度管控能力。
(十二)加強電力系統應急管理。建立健全應對極端天氣、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等的電力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加強災害預警預判和各方協調聯動。強化重點區域電力安全保障,合理提高核心區域和重要用戶的相關線路、變電站建設標準,推進本地應急保障電源建設,重要用戶應根據要求配置自備應急電源,加強移動應急電源統籌調配使用,在重點城市建成堅強局部電網。加強超大、特大城市電力保供分析,根據需求保留部分應急備用煤電機組,應對季節性和極端天氣保供。提升事故後快速恢復和應急處置能力,優化黑啟動電源佈局,完善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
(十三)加強電力行業網路安全防護。強化安全防護建設。堅持“安全分區、網路專用、橫向隔離、縱向認證”原則,強化結構安全、本體安全,探索構建安全子域,推進新型並網主體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能力建設,強化供應鏈安全管理,深化安全防護評估。提升網路安全態勢感知及應急處置能力。完善網路安全態勢感知平臺建設應用,推進電力網路安全靶場高品質發展,強化備用調度體系,制修訂電力監控系統專項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四、構建穩定技術支撐體系
(十四)攻關新型電力系統穩定基礎理論。研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接入電力系統、特高壓交直流混聯運作的穩定機理和運作特徵,掌握電力系統故障暫態過渡過程及抑制方法。創新電力系統多維度穩定性控制理論與方法,突破海量異構資源的廣域協調控制理論,深入研究新型儲能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支撐作用與控制方法。加快攻關源荷高度不確定性環境下的電力電量平衡理論,建立完善各類靈活調節性資源規劃設計理論。
(十五)提升系統特性分析能力。推進電力系統多時間尺度分析倣真能力建設。在電力系統各環節深入開展分析,對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接入電網開展電磁暫態倣真或機電-電磁混合倣真校核,建立和完善集中式新能源、新型儲能、直流等詳細分析模型,開展含分佈式電源的綜合負荷建模,推動新能源發電機組模型與參數開放共用。加強電力系統穩定特性分析。考慮運作工況的多變性和隨機性,強化線上安全分析應用,充分利用實際故障和系統性試驗開展研究,掌握系統安全特性及穩定邊界。
(十六)強化系統運作控制能力。融合先進資訊通信技術,匯集一次能源、設備狀態、用戶側資源、氣象環境等各類資訊,構建全網監視、全頻段分析、全局優化、協同控制、智慧決策、主配一體的調度技術支援系統,提高電力系統運作控制的自適應和數字化水準,實現調度決策從自動化向智慧化轉變。提升新能源和配電網的可觀、可測、可控能力,研究分佈式電源、可控負荷的匯聚管理形式,實現海量分散可控資源的精準評估、有效聚合和協同控制,同步加強網路安全管理。建設技術先進、覆蓋主配、安全可靠、高速傳輸的一體化電力通信專網,為運作控制、故障防禦提供堅強技術支撐。
(十七)加強系統故障防禦能力。鞏固和完善電力系統安全防禦“三道防線”,開發適應高度電力電子化系統的繼電保護裝置和緊急控制手段,研究針對寬頻振蕩等新型穩定問題的防控手段,擴展穩定控制資源池,滾動完善控制策略,加強安全自動裝置狀態和可用措施量的線上監視,保障電力電子化、配電網有源化環境下穩定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研究新能源高佔比情形下發生極端天氣時的電力系統穩定措施。加強電力系統故障主動防禦能力,提升全景全頻段狀態感知和穩定控制水準,實現風險預測、預判、預警和預控。
(十八)加快重大電工裝備研製。研發大容量斷路器、大功率高性能電力電子器件、新能源主動支撐、大容量柔性直流輸電等提升電力系統穩定水準的電工裝備。推動新型儲能技術向高安全、高效率、主動支撐方向發展。提高電力工控晶片、基礎軟體、關鍵材料和元器件的自主可控水準,強化電力産業鏈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十九)加快先進技術示範和推廣應用。緊密圍繞電力系統穩定核心技術、重大裝備、關鍵材料和元器件等重點攻關方向,充分調動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力量,因地制宜開展電力系統穩定先進技術和裝備示範,積累運作經驗和數據,及時推廣應用成熟適用技術,加快創新成果轉化。
(二十)加強穩定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現有標準指導作用。建立健全以《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電力系統技術導則》《電網運作準則》為核心的穩定技術標準體系並適時修訂完善,強化標準在引領技術發展、規範技術要求等方面的作用。持續完善穩定技術標準體系。完善新能源並網技術標準,提升新能源頻率、電壓耐受能力和支撐調節能力;建立新型儲能、虛擬電廠、分佈式智慧電網等新型並網主體涉網及運作調度技術標準;完善新型電力系統供需平衡、安全穩定分析與控制保護標準體系,指導新型電力系統廣域協同控制體系頂層設計;開展黑啟動及系統恢復、網路安全等電力安全標準研製;引領新形勢下電力系統穩定相關國際標準制修訂。
五、組織實施保障
(二十一)建立長效機制。完善電力行業穩定工作法規制度,強化政策措施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建立健全電力系統穩定工作長效機制,強化規劃執行的嚴肅性,加強統籌協調,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重大任務,定期研究解決重點問題與重大運作風險,協調解決保障電力供應和系統穩定運作面臨的問題。
(二十二)壓實各方責任。建立健全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指導,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電力用戶各負其責、發揮合力的電力系統穩定工作責任體系。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經濟運作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履行好電力規劃、電力建設、電力保供的屬地責任。發電企業加強燃料供應管理,強化涉網安全管理,提高發電設備運作可靠性,滿足系統安全穩定運作要求。電網企業做好電網建設運維、調度運作等環節的穩定管理,強化電網安全風險管控。電力用戶主動參與需求響應,按要求執行負荷管理,踐行節約用電、綠色用電。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依法加強監管,推動相關穩定措施落實到位。
(二十三)完善投資回報機制。建立健全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資源投資回報機制,合理反映其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的價值。持續完善市場機制,推動各方積極參與負荷控制建設、運營和需求側響應,按照“誰提供、誰獲利”的原則獲得合理收益。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電力系統穩定調節資源投資、建設和運營。完善電力市場交易安全穩定校核制度,保證各類市場運作場景下電力系統穩定可控。
(二十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形式多樣的政策宣傳和解讀,凝聚行業共識,引導各方力量樹立全網一盤棋的思想,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合力。加強電力系統穩定工作人才培訓和隊伍建設,提升電力系統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工作水準。及時總結電力系統穩定工作經驗,推廣典型模式和先進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