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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地下室 私拆承重墻 房屋結構豈能説動就動

2025-11-19 09:01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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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地下室 私拆承重墻 私改管道位置

房屋結構豈能説動就動

編者按

家裝,本應是構築溫馨家園的美好過程,卻因行業亂象頻發,成為許多消費者維權無門的“痛點”。從野蠻施工、私拆承重墻,到合同陷阱、惡意增項;從預付款“打水漂”、裝修公司跑路,到家電維修中的“李鬼”售後、價格欺詐……一系列問題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埋下安全隱患,擾亂市場秩序。

從今天起,法治經緯版推出“家庭裝修家電維修亂象調查”系列報道,挖掘家裝與家電維修市場中存在的各類亂象及其成因,探尋有效治理路徑。敬請關注。

□ 本報記者 韓丹東 孫天驕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上海市浦東新區某小區一業主在房屋後院花園私自挖掘地下室,最終形成面積約300平方米、深6米的巨坑。鄰居陸續發現,家中房屋出現不同程度的開裂、沉降、墻體斷裂等問題。11月13日,在派出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物業公司的聯合監督下,該施工被叫停,涉事業主被要求在限定期限內修復巨坑。

類似事件並非個例。上海市黃浦區某小區一層業主曾私自拆除圍墻、開挖屋內地面,引發小區業主集體恐慌,街道與城管部門隨後介入進行安全檢測。更早前,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縣景秀藍灣小區一業主私挖近300平方米地下室,導致同樓棟32戶房屋開裂,涉事業主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發現,私挖地下室、私拆承重墻、私改各類管道位置……近年來,這類擅自改動房屋結構與公共設施的違規裝修行為頻發,不僅擾亂鄰里正常生活,更給建築安全埋下重大隱患,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地下室遭“擴建”

在天津市某小區,一樓業主私自擴建地下室的現象普遍。該小區一樓之下原本是面積僅10平方米左右的單間地下室,如今不少業主將其擴建至幾十平方米甚至上百平方米。

該小區業主李先生作為電器維修工,到府服務時發現了這一情況。他詢問後得知,許多購買一樓的業主會購買位於自己房屋底部的地下室,然後再進行擴建。

“這樣做會破壞地基結構,存在很大的安全風險。”李先生分別向物業公司和居委會反映,但部分業主拒絕工作人員到府查看,事情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帶著疑問,記者聯繫了該小區物業公司進一步詢問。該物業公司一名管理人員承認確有此事,他回憶説:“之前接到投訴,我們到府想要查看具體情況,業主卻理直氣壯地説,‘這是我自己花錢買的房子,挖地下室與別人無關’。”

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小區沒有地下車庫,近幾年,一樓業主紛紛“擴建”地下室,而物業公司因缺乏執法權,只能進行口頭勸導,難以有效制止這類行為。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類私挖行為已引發安全問題。前述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説,有業主施工時不慎挖破地下水管,導致周邊幾棟磚混結構樓房的地基被水浸泡,這些樓房均為6層建築,地基受損後的安全風險不言而喻。

墻體被“私拆”

裝修時為擴大空間、改善佈局而私拆承重墻,是另一種危險的違規裝修行為。

北京業主李女士最近裝修二手房時,看到小區裏同戶型鄰居拆除了陽臺和廚房間的墻體,也曾想效倣,但被裝修公司及時勸阻:“這面墻體要為陽臺壓重,絕對不能動,高層住宅尤其危險。”

在天津某新建樓盤,記者看到,不少業主在裝修時擅自改動主臥房門位置:有的將門改到原定廁所的位置,有的則開在靠近陽臺的一側。

記者詢問裝修工人得知,主臥位置周圍大多為承重墻,私自改動房門位置很不安全。但一些業主出於各種原因,要求裝修工人“改門”,他們往往很難拒絕。

“這些年我見過太多違規操作,比如把承重墻拆了改成門的,在墻面鑿壁櫥的,比比皆是。”一名裝修工人告訴記者,曾有業主三次更改房門的位置,拆了再砌的新墻並非鋼筋混凝土結構,牢固度遠不及原墻。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因私拆承重墻釀成的事故時有發生。

2023年5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某小區業主私拆承重墻,導致240多戶業主被緊急疏散。當地警方對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承租人、施工人員及物業公司經理等5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涉事房屋所有人朱某彬、物業公司按上限從重處罰。

在社交平臺上,相關亂象同樣突出。記者以“承重墻”等為關鍵詞檢索發現,不少網友發帖反映鄰居有私自拆改承重墻的違規行為,也有部分網友因損害承重墻被舉報。甚至有部分網友為正在裝修的業主“支招”:“裝修期間關門,誰也不讓進”“全程關門裝修,這樣就不會被人發現舉報了”。

管道遇“改道”

今年6月,安徽的岳女士在裝修時發現,鄰居為佔用共用空調機位,在未與物業公司和她本人溝通的情況下,私自將空調出水管改道到自己家中,讓自家憑空增加漏水風險。

岳女士諮詢得知,管道改造的隱患可能長期存在,若鄰居後續賣房,出現問題將無人負責。經過多番溝通,雙方簽訂協議,鄰居最終將管道改回原狀。

“哪家的水管就在哪家,千萬不能讓鄰居私自拆改,有問題必須及時解決。”岳女士説,這件事讓她“長了教訓”。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私自拆改下水、供暖、天然氣等管道的情況時有發生。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今年10月強制執行的一起案件中,三樓業主擅自改動衛生間的供暖管道,導致樓下86歲的獨居老人連續兩個冬季無暖氣可用。法院判決業主恢復管線原狀,但對方遲遲不履行,最終在強制執行下才完成復原。執行法官提醒,戶內共用暖氣管道屬於公共設施,業主無權私自拆改。

隨著供暖季到來,山西太原天然氣公司發佈提示,在新建小區燃氣交付與老舊小區燃氣管網改造過程中,部分用戶私自改動燃氣管道的行為,不僅存在泄漏風險劇增、加速管道腐蝕、阻礙檢修維護、影響整體供氣等一系列嚴重危害,還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北京朝陽某小區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他們處理過多起私改管道投訴:有業主為擴大廚房空間挪動下水管道,導致同單元下水頻繁堵塞;有租戶私自更改衛生間管道走向,引發樓下天花板滲水。“這些問題隱蔽性強,一旦發生漏水甚至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採訪中,記者發現,違規裝修亂象的滋生,既源於部分業主無視安全、貪圖便利的心理,也暴露了監管層面的現實困境。物業公司、居委會作為一線管理方,雖然能發現違規操作行為,但因缺乏執法權,只能反覆溝通勸導,面對業主的不配合,往往束手無策。

一名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無奈地説道:“我們只能勸,可一些業主根本不聽,有的還反駁‘別人能做,憑什麼我不能’。”


【責任編輯: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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