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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可與哪些人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人社部解答

2025-11-18 09:3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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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可與哪些人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人社部11月18日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作出解答。

企業可以與知悉商業秘密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企業與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約定競業限制義務的,要提前告知理由,説明需要保守的商業秘密具體內容。

勞動者僅掌握行業通用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工作中接觸到的僅為企業一般經營資訊,不屬於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圖片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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