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企業涉稅新規落地,對“小哥”有何影響?
工人日報記者 周懌
10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發佈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關要求,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將首次正式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資訊、收入資訊。
新規落地半月有餘,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情況如何?新規對於平臺內從事外賣、快遞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小哥”而言有何影響?對此,記者展開了採訪。
超六成平臺已完成資訊報送
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截至10月15日,已有6654家境內外平臺報送了平臺自身的基本資訊,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資訊的平臺數量已達4100多家,超過應報送平臺總數的六成。拼多多、餓了麼、滴滴出行等多家頭部平臺,從10月初即啟動了涉稅資訊報送工作。
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從目前報送的涉稅資訊來看,各平臺總體能按照《規定》要求報送,特別是部分境內外頭部平臺積極主動提高報送數據的準確率和規範性,較好發揮了引領帶動作用。
主要為鋼鐵交易提供平臺的找鋼網負責人表示,前期稅務部門採取線上線下多種輔導形式,幫助平臺正確掌握涉稅資訊報送政策、表單填報和數據傳輸路徑。10月開始正式報送後,找鋼網順利報送了平臺內商戶的身份資訊和收入資訊,並主動向平臺內商戶開展了稅收政策宣傳,提醒其如實申報納稅。
按照《規定》,所有平臺企業需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上述涉稅資訊首次報送工作。對目前尚未報送的平臺企業,稅務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培訓輔導和提示提醒力度。
年收入12萬元以下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規定》明確,網際網路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不需要納稅的,無需報送其收入資訊。“這就意味著,《規定》實施不會對各類‘小哥’、家政人員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稅負産生影響,各類‘小哥’、家政人員也不會因此增加稅收負擔。”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介紹説。
平臺內從業人員還將享受辦稅便利和減負帶來的利好。《規定》實施後,為減輕平臺內從業人員在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環節的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制發《規定》的配套公告——《關於網際網路平臺企業為平臺內從業人員辦理扣繳申報、代辦申報若干事項的公告》,對包括外賣員、快遞員等各類“小哥”在內的平臺內從業人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採用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稅款,即扣除20%的費用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後,再按3%~45%的七級累進預扣率來計算預扣預繳的稅款。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紹,按照上述公告規定的累計預扣法來計算,實際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臺上各類“小哥”無需預扣稅款。即便月收入高於6250元被暫時預扣了小額稅款,在次年的年度匯算時,大部分“小哥”還可以進一步申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項目,並依法申請退稅。全年來看,年收入12萬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減除費用和法定的扣除項目後,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轉換主體身份等違法行為將受到追究
記者了解到,有一些“小哥”擔心平臺在代扣代繳過程中變相多扣費用,或借此轉嫁涉稅義務增加其稅收負擔。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負責人表示,根據稅收徵管法、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網際網路平臺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平臺企業的涉稅義務轉嫁給平臺內的從業人員,更不得以代扣代繳為藉口向從業人員額外收取費用。稅務部門將依法查處涉稅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個別平臺存在為平臺內從業人員在平臺所在地違規批量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等行為,試圖將個人勞務報酬等收入轉化為個體戶經營所得收入,以達到騙享有關政策而少繳或不繳稅的目的。對此,《關於規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涉稅資訊報送有關行政處罰事項的公告》明確,通過為平臺內經營者、從業人員批量辦理登記註冊、更改店舖唯一標識碼以及其他方式違規引導或幫助平臺內經營者、從業人員轉換收入性質或者分拆收入,均屬於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
稅務部門提醒,如實申報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任何分拆收入、轉化收入性質、轉換主體身份等違法行為都將受到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