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今年將繼續組織開展勞動力調查
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佈公告,今年將繼續組織開展勞動力調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查範圍:我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和鄉村地域。
二、調查登記對象:國家統計局按照抽樣方法抽中的本社區(村)家庭戶和集體戶。應在被抽中戶中登記的人是:
(一)調查時點居住在本戶的人;
(二)本戶戶籍人口中,外出不滿半年的人。
三、調查時間:一般為每月10—16日,如受法定節假日影響,調查時間作適當調整。
四、調查方式: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派調查員到本社區(村)被抽中的住戶家中進行登記。調查員入戶登記時,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頒發的工作證件。
(總臺央視記者 李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