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12月1日起全國推廣應用“數電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1號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明確的“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廣東省、上海市和內蒙古自治區試點推行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以下簡稱數電發票)以來,試點地區已逐步擴大至全國。試點推行工作平穩有序,取得了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的積極效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在全國正式推廣應用數電發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數電發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電子發票”的一種,是將發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數字化、號碼全國統一賦予、開票額度智慧授予、資訊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等方式在徵納主體之間自動流轉的新型發票。數電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數電發票為單一聯次,以數字化形態存在,類別包括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發票(普通發票)、電子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電子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電子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數電發票可以根據特定業務標簽生成建築服務、成品油、報廢産品收購等特定業務發票。(樣式見附件1)
三、數電發票的票面基本內容包括:發票名稱、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購買方資訊、銷售方資訊、項目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稅率/徵收率、稅額、合計、價稅合計、備註、開票人等。
四、數電發票的號碼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西曆年度的後兩位,第3-4位代表開票方所在的省級稅務局區域代碼,第5位代表開具渠道等資訊,第6-20位為順序編碼。
五、稅務機關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免費的數電發票開票、用票服務。對按照規定不使用網路辦稅、不具備網路條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稅風險的,可以暫不提供服務,具體情形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六、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稅收風險程度、納稅信用級別、實際經營情況等因素,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授予發票總額度,並實行動態調整。發票總額度,是指一個自然月內,納稅人發票開具總金額(不含增值稅)的上限額度。
納稅人因實際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發票總額度的,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予以調整。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數電發票的開具需要通過實人認證等方式進行身份驗證。
八、藍字數電發票開具後,如發生銷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一)藍字數電發票未進行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發起紅衝流程,並直接開具紅字數電發票。農産品收購發票、報廢産品收購發票、光伏收購發票等,無論是否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均由開票方發起紅衝流程,並直接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二)藍字數電發票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用於出口退稅勾選和確認的仍按現行規定執行),開票方或受票方均可發起紅衝流程,並經對方確認《紅字發票資訊確認單》(以下簡稱《確認單》,見附件2)後,由開票方開具紅字數電發票。《確認單》發起後72小時內未經確認的,自動作廢。若藍字數電發票已用於出口退稅勾選和確認的,需操作進貨憑證資訊回退並確認通過後,由開票方發起紅衝流程,並直接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受票方已將數電發票用於增值稅申報抵扣的,應暫依《確認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轉机出,待取得開票方開具的紅字數電發票後,與《確認單》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九、已開具的數電發票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動交付。開票方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二維碼、下載列印等方式交付數電發票。選擇下載列印方式交付的,數電發票的票面自動標記並顯示“下載次數”“列印次數”。
十、受票方取得數電發票後,如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成品油消費稅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勾選成品油庫存的,應當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確認用途。確認用途有誤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
十一、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自有的稅務數字賬戶、個人所得稅APP,免費查詢、下載、列印、導出已開具或接受的數電發票;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對數電發票入賬與否打上標識;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或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免費查驗數電發票資訊。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4年11月12日
解讀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要求,深入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制發的背景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明確的“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廣東省、上海市和內蒙古自治區試點推行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以下簡稱數電發票)以來,試點地區已逐步擴大至全國。試點推行工作平穩有序,取得了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的積極效果。新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電子發票的法律地位,數電發票已具備從分省試點推行到全國推廣應用的條件。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發了本《公告》。
二、數電發票具有哪些優點?
數電發票同防偽稅控發票相比,將多個聯次改為單一聯次,將依賴紙質形態存在改為依賴數字形態存在,將線下申請領用介質後使用改為線上實人認證後使用。主要有以下優點:
(一)領票流程更簡化
數電發票實現“去介質”,納稅人不再需要預先領取專用稅控設備;通過“賦碼制”取消特定發票號段申領,發票資訊生成後,系統自動分配唯一的發票號碼;通過“賦額制”自動為納稅人賦予發票總額度。基於此,符合條件的新辦納稅人基本實現“開業即可開票”。
(二)開票用票更便捷
納稅人可以登錄全國統一規範電子稅務局,使用其整合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上的“發票業務”功能,即可進行發票開具、交付、查驗以及用途勾選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務,不再需要登錄多個平臺才能完成相關操作。納稅人如果在開票、受票的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使用“徵納互動”功能,享受智慧諮詢和答疑服務;如果對賦予的發票總額度有異議,也可以通過“徵納互動”向稅務機關提出。
數電發票取消了特定版式,增加了XML的數據電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時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發票使用成本,提升納稅人用票的便利度和獲得感。數電發票的樣式可根據不同業務進行差異化展示,為納稅人提供更優質的個性化服務。
(三)入賬歸檔一體化
通過制發電子發票數據規範、出臺電子發票國家標準,實現數電發票全流程數字化流轉。同時,通過稅務數字賬戶下載的數電發票含有數字簽名,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即可入賬歸檔。
三、數電發票包括哪些特定業務發票?
在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兩類數電發票下,根據特定業務標簽,目前設置了建築服務、成品油、報廢産品收購、旅客運輸服務、貨物運輸服務、不動産銷售、不動産經營租賃服務、農産品收購、光伏收購、代收車船稅、自産農産品銷售、差額徵稅、機動車、二手車、代開發票、通行費、醫療服務、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稀土等特定業務發票。
四、發票總額度如何調整?
發票總額度的動態確定有四種方式,包括月初賦額調整、賦額臨時調整、賦額定期調整、人工賦額調整。
(一)月初賦額調整
月初賦額調整是指資訊系統每月初自動對納稅人的發票總額度進行調整。
(二)賦額臨時調整
賦額臨時調整是指納稅信用良好的納稅人當月開具發票金額首次達到當月發票總額度的一定比例時,資訊系統自動為其臨時調增一次當月發票總額度。
例1:2024年8月初成立的A公司,初始發票額度為750萬元。
情形一:2024年8月中旬,A公司銷售額增加,至8月20日,實際已使用額度達到600萬元(達到當月發票總額度的一定比例),經資訊系統自動風險掃描無問題後,為A公司臨時增加當月發票總額度至900萬元。
情形二:2024年8月中旬,A公司銷售額增加,至8月20日,實際已使用額度達到580萬元,未觸發資訊系統臨時調整。8月21日,A公司因經營需要,需開具1份金額為200萬元的數電發票,在填寫發票資訊時,因累計金額達到780萬元(達到當月發票總額度的一定比例),經資訊系統自動風險掃描無問題後,為A公司臨時增加當月發票總額度至900萬元。
(三)賦額定期調整
賦額定期調整是指資訊系統自動對納稅人當月發票總額度進行調整。
例2:2023年7月初成立的B公司,初始發票額度為750萬元。根據B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以及7月至12月各月發票額度的使用情況,2024年1月初資訊系統將其當月發票總額度調整至850萬元。
(四)人工賦額調整
人工賦額調整是指納稅人因實際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申請調整發票總額度,主管稅務機關確認未發現異常的,為納稅人調整發票總額度。
例3:C公司2024年7月初發票總額度為750萬元,因銷售額增加,資訊系統為C公司臨時調增當月發票總額度至900萬元,但仍無法滿足C公司本月開票需求。C公司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增當月發票總額度至1200萬元,主管稅務機關確認未發現異常後,相應調增C公司當月發票總額度。
五、納稅人在增值稅申報期內如何使用當月發票總額度?
納稅人在增值稅申報期內,完成增值稅申報前,可以按照上月剩餘發票額度且不超過當月發票總額度的範圍內開具發票。納稅人按規定完成增值稅申報且比對通過後,可以按照當月剩餘發票額度開具發票。
例4:納稅人D公司是按月申報的一般納稅人,2024年7月發票總額度為750萬元,截至7月31日實際已使用額度400萬元,剩餘發票額度為350萬元。
情形一:8月1日,資訊系統自動計算其8月發票總額度為750萬元。如果D公司在8月11日9時完成7月所屬期增值稅申報並比對通過,則8月11日9時前(即未完成7月所屬期增值稅申報前),D公司的可使用額度為350萬元(7月剩餘發票額度350萬元<8月發票總額度750萬元)。
8月1日至11日9時,如果D公司實際已使用額度為20萬元,則8月11日9時(即完成申報)後的剩餘發票額度為730萬元(750萬元-20萬元=730萬元)。
情形二:8月1日,依據納稅人風險程度、納稅信用級別、實際經營情況等因素,資訊系統自動計算並將8月發票總額度調整為250萬元。如果D公司在8月11日9時完成7月所屬期增值稅申報並比對通過,則8月11日9時前(即未完成7月所屬期增值稅申報前)D公司的可使用額度為250萬元(7月剩餘發票額度350萬元>8月發票總額度250萬元)。
8月1日至11日9時,如果D公司實際已使用額度為20萬元,則8月11日9時(即完成申報)後的剩餘發票額度為230萬元(250萬元-20萬元=230萬元)。
例5:納稅人E公司是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2024年8月發票總額度為10萬元,截至8月31日實際已使用額度為5萬元,剩餘發票額度為5萬元。
9月1日,資訊系統自動計算並將9月發票總額度重新調整為10萬元。因E公司是按季申報的納稅人,9月無需完成8月所屬期增值稅申報,則9月1日後可使用額度為10萬元(即9月發票總額度)。9月1日至30日,E公司實際已使用額度為8萬元,剩餘發票額度為2萬元。
10月1日,資訊系統自動計算並將10月發票總額度重新調整為10萬元。如果E公司于10月6日9時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所屬期增值稅申報並比對通過,則10月6日9時前(即未完成第三季度所屬期增值稅申報前)可使用額度仍為2萬元(9月剩餘發票額度2萬元<10月發票總額度10萬元)。
10月1日至6日9時,如果E公司實際已使用額度為2萬元,則10月6日9時(即完成申報)後的剩餘發票額度為8萬元(10萬元-2萬元=8萬元)。
六、納稅人怎樣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納稅人發生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數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紅字發票資訊確認單》(以下簡稱《確認單》)後,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依據《確認單》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或由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紙質發票,無需受票方確認。其中,《確認單》需要與對應的藍字發票資訊相符。
例6:2024年6月10日,F公司(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發現有一張在2024年5月31日開給G公司(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的紙質專用發票內容有誤,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查詢到G公司未對取得的發票進行用途確認和發票入賬。F公司聯繫G公司將該發票相關聯次取回後,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並上傳《確認單》,無需G公司確認,F公司可以自行選擇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若選擇紅字數電發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依據《確認單》全額或部分開具;若選擇紅字紙質發票,則由F公司自行全額或部分開具。
例7:2024年4月,H公司(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為I公司(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提供加工勞務。H公司在2024年4月18日已為I公司開具了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4月20日因客觀原因勞務終止,此前I公司未對該發票進行用途確認和發票入賬,H公司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確認單》,無需I公司確認,H公司依據核實無誤的《確認單》資訊,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二)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用於出口退稅勾選和確認的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受票方為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開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並提交《確認單》,經對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確認後,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受票方為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由開票方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或由受票方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填開並提交《確認單》,經對方確認後,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數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其中,《確認單》需要與對應的藍字發票資訊相符。
受票方已將發票用於增值稅申報抵扣的,應當暫依《確認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轉机出,待取得開票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後,與《確認單》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例8:2023年10月,J公司(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銷售一批服裝給K公司(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已開具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K公司已對取得的發票進行用途確認。2023年11月,該批服裝發生銷貨退回。
情形一:K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確認單》,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資訊,錄入金額和稅額。J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後,J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情形二:J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確認單》,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資訊,錄入金額和稅額。K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後,J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例9:2023年11月,L公司(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銷售一批玩具給M公司(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已開具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M公司已進行用途確認。2023年12月,該批玩具發生銷貨退回。
情形一:L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確認單》,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資訊,錄入金額和稅額。M公司財務人員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後,L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情形二:M公司財務人員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發起《確認單》,選擇原因和對應的藍字發票資訊,錄入金額和稅額。L公司財務人員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完成確認後,L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七、從事二手車業務怎樣開具紅字發票?
(一)當二手車交易市場僅作為開票方,為實際發生二手車交易的購銷雙方開具紙質紅字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紅字數電發票時:
1.如果銷售方為自然人或未辦理稅務資訊確認的單位,購買方未進行入賬確認的,由購銷雙方中任意一方向開票方申請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方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由開票方開具紅字發票,無需確認。
例10:自然人N向自然人O銷售二手車,由二手車交易市場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N或O向P申請開具紅字發票,P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開具紅字發票,無需確認。
2.如果銷售方為自然人或未辦理稅務資訊確認的單位,購買方已進行入賬確認的,由購買方或開票方填開並提交《確認單》,經購買方或開票方中的另一方確認後,由開票方開具紅字發票。
例11:自然人N向企業Q銷售二手車,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Q已進行入賬確認,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Q或P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經P或Q確認後,由P開具紅字發票。
3.如果銷售方為已辦理稅務資訊確認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購買方未進行入賬確認的,由銷售方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由開票方開具紅字發票。
例12:企業Q向企業R銷售二手車,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R未進行入賬確認的,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Q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由P開具紅字發票。
4.如果銷售方為已辦理稅務資訊確認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購買方已進行入賬確認的,購銷雙方均可填開並提交《確認單》,經對方確認後,由開票方開具紅字發票。
例13:企業Q向企業R銷售二手車,通過二手車交易市場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R已進行入賬確認的,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Q或R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經R或Q確認後,由P開具紅字發票。
(二)當二手車交易市場銷售自己名下的二手車,同時作為開票方和銷售方,為購買方開具紙質紅字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紅字數電發票時:
1.如果購買方未進行入賬確認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填開並提交《確認單》開具紅字發票,無需確認。
例14:二手車交易市場P向自然人N銷售二手車,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P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P開具紅字發票。
2.如果購買方已進行入賬確認的,雙方均可填開並提交《確認單》,經對方確認後,由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紅字發票。
例15:二手車交易市場P向企業Q銷售二手車,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Q已進行入賬確認的,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P或Q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經Q或P確認後,P開具紅字發票。
(三)當二手車交易市場購進二手車,同時作為開票方和購買方,代銷售方開具紙質紅字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紅字數電發票時:
1.如果銷售方為自然人或未辦理稅務資訊確認的單位,由二手車交易市場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開具紅字發票。
例16:自然人N向二手車交易市場P銷售二手車,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P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P開具紅字發票。
2.如果銷售方為已辦理稅務資訊確認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二手車交易市場未進行入賬確認的,由銷售方填開並提交《確認單》,由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紅字發票。
例17:企業Q向二手車交易市場P銷售二手車,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P未進行入賬確認的,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Q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P開具紅字發票。
3.如果銷售方為已辦理稅務資訊確認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二手車交易市場已進行入賬確認的,雙方均可填開並提交《確認單》,經對方確認後,由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紅字發票。
例18:企業Q向二手車交易市場P銷售二手車,P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P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時,由Q或P填開並提交《確認單》後,經P或Q確認後,P開具紅字發票。
八、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開具紅字發票的流程有哪些變化?
(一)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為受票方納稅人提供了《確認單》的發起、接收、確認等功能;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為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提供了填開、提交《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以下簡稱《資訊表》)功能。
(二)納稅人發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第一條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第七條規定情形的,銷售方未使用數電發票但購買方已使用數電發票的,購買方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並提交《資訊表》;銷售方已使用數電發票但購買方未使用數電發票的,購買方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填開並提交《確認單》,或對接收的《確認單》進行確認。
例19:2024年5月,S公司(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銷售一批服裝給T公司(已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已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T公司已進行用途確認。2024年6月,該批服裝發生銷貨退回。T公司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填開《資訊表》,S公司財務人員據此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九、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發票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範圍內開具紅字發票。
(二)在開具藍字數電發票當月開具紅字數電發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同步增加其剩餘發票額度;跨月開具紅字數電發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不增加其剩餘發票額度。
(三)在開具藍字紙質發票當月開具紅字紙質發票,或者作廢已開具藍字紙質發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同步增加其剩餘發票額度;跨月開具紅字紙質發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不增加其剩餘發票額度。
例20:納稅人U公司,2024年10月發票總額度為750萬元。
2024年10月1日至5日U公司開票累計金額100萬元,10月6日開具紅字數電發票金額10萬元(對應2024年8月25日開具的藍字數電發票,金額10萬元),10月7日開具紅字數電發票50萬元(對應2024年10月3日開具的藍字數電發票,金額50萬元),則10月8日剩餘發票額度為700萬元(7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700萬元)。由於跨月開具紅字數電發票不增加剩餘發票額度,10月6日開具的紅字數電發票金額10萬元不列入剩餘發票額度計算。
十、已開具的數電發票是否可以作廢?
納稅人因開票有誤等情形需要作廢數電發票的,應當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全額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十一、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或者勾選確認發票用途後,如何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等字樣的數電發票,其金額及稅額應分別填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開具其他發票”相關欄次。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發票,勾選用於進項抵扣時,其份數、金額及稅額填列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相關欄次。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已用於增值稅申報抵扣的,對應的《確認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填列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進項稅額轉出額”相關欄次。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數電發票,其金額及稅額應填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或“其他增值稅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其中,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按規定填入“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等相關欄次。
十二、納稅人需要勾選確認發票用途,通過什麼渠道辦理?
《公告》發佈後,納稅人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使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具備的發票用途確認、風險提示、資訊下載等功能。
納稅人取得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等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如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應當通過稅務數字賬戶或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用途。
未使用數電發票的納稅人繼續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使用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功能,取得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等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用途。
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
十三、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後,如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
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為申報抵扣且已申報抵扣的,如果要改為用於申報出口退稅或代辦退稅,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主管稅務機關在核實確認相關進項稅額已轉出後,為納稅人調整發票用途。
納稅人錯誤確認發票用途為用於出口退稅、代辦退稅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如果納稅人尚未申報出口退稅,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將發票資訊回退至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納稅人可以重新確認發票用途;如果納稅人已申報辦理出口退稅,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十四、納稅人如何通過稅務數字賬戶計算農産品進項稅額以及加計扣除農産品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農産品,取得符合規定的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産品銷售發票等憑證或者開具符合規定的收購發票,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進行用途確認,按照相關規定計算當期進項稅額。
其中,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産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産品,可以由主管稅務機關開通加計扣除農産品進項稅額確認功能,按照相關規定計算當期進項稅額,並將已進行用途確認的憑證明細轉入加計扣除農産品進項稅額確認待用。納稅人將購進農産品用於生産或者委託加工的當期,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選擇相應憑證,按規定計算填寫本次加計扣除農産品進項稅額。
納稅人取得符合以上規定的尚未用於加計扣除農産品進項稅額的憑證,可以前往辦稅服務場所申請補錄。
十五、如何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個人所得稅APP查詢、下載、導出已開具或接受的數電發票?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登錄自有的稅務數字賬戶,選擇票據類別、發票來源、票種、發票號碼等條件,查詢、下載、列印、導出發票相關資訊。自然人可以登錄本人的個人所得稅APP個人票夾查看、下載、導出、拒收從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取得、申請代開的數電發票,並可使用掃碼開票、發票抬頭資訊維護、紅字發票提醒等功能。
十六、納稅人開具和取得數電發票用於報銷入賬歸檔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納稅人開具和取得數電發票用於報銷入賬歸檔的,應按照《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十七、左上角顯示“機動車”且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電子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其使用及管理是否參照《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
左上角顯示“機動車”且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電子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與現有機動車發票(包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帶有“機動車”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其使用及管理參照《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和數電發票有關規定執行。
十八、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如果取得的是帶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應當如何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等業務?
納稅人憑帶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等便利化方式線上辦理車輛購置稅申報等業務。納稅人到稅務機關現場辦理車輛購置稅申報等業務時,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帶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字樣的數電發票相關資訊,無需提供數電發票紙質列印件(數電發票資訊異常的除外),具體要求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電子信息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