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縮略圖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首頁> 中國國情>

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標準 能否緩解社區居民的“充電焦慮”?

2024-11-15 09:06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

分享到:
連結已複製
字體:

電動自行車是現如今很多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增加,引導電動自行車進行戶外充電,也成為了消除安全隱患、保障用電安全的當務之急。

説起電動自行車車主充電的煩惱,那還真不少。既要看充電樁“擠不擠”,還要看充電價格“貴不貴”。還有網友曾吐槽説,同一輛車,同樣充一次電,有時候花兩塊錢,有時候卻要五六塊錢,不同充電樁的價格差距成了不少人的一“樁”心事。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此前的通知要求,各地應規範充電收費行為,引導充電服務收費標準合理形成,推動降低群眾充電負擔,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原則上自明年1月1日起全面實現充電電量單獨計量,也就是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該分別標示、分別計價。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難在哪些地方?規範定價標準,能否緩解社區居民的“充電焦慮”?

規範定價標準,能否緩解社區居民的“充電焦慮”?

隨著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在各地得到越來越高的重視,充電樁數量不足的問題在許多小區有了改善。“價格”隨即成了許多電動自行車主的最大煩惱。在河南鄭州的多個小區,記者發現,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單次充電的費用從一兩元到四元不等,不同品牌的充電設施收費標準不一,有的按充電時長收費,有的按時長和功率收費,還有的必須先充值一定金額後才能充電,同時很多費用明細都未進行公示。

某充電設備廠家的負責人何先生介紹,以江蘇宿遷為例,在兩部門發佈通知、要求規範充電收費行為前,大部分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以“電費+服務費”的方式收取費用,其中,電費分為充電時長和功率兩種形式,實行市場調節,在一小時4~6元不等。一些充電設施執行便民電價,每度約0.7元,還有一些設施定價為每度1元左右,這就導致不同地方的充電收費標準有所不同。

何先生:一般設備的出廠設置是1塊錢4個小時。但是隨著市場的需求和政府管理部門的介入,現在宿城區這一塊要求各家第三方産業時間改成1塊錢6個小時,或者一塊錢5個小時。現在省政府也有文件,供電部門也在配合,我們廠家自己申請電錶,用的也是峰谷電,算下來劃到5毛錢一度電,服務費一般是2毛。

家住江西宜春的李先生,接送小孩上下學完全依靠電動車。小區內的自行車充電樁的收費,他算了筆細賬,直呼划不來。

李先生:我一般是在樓下的電動車棚裏充電,電池充滿大概需要1度電,但小區的充電樁是按時間計費,從虧電到充滿大概需要8個小時,就得出4塊錢,這個價格相比居民電價,差額有點大。

幾元的收費,0.5元的電價,中間的差價是什麼?河南鄭州某新能源科技企業負責人蔣永健介紹,這部分差價與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的運營成本有關,涉及設備投入、服務運維費用,部分小區還有場地租賃費:

蔣永健:不管是我們生産企業還是運營商,進小區之前有一個前提,首先我們提供的就是設備,很多小區要求必須要建車棚的,中間還有設備的運維、保修、巡檢,一系列都會産生成本和費用的,比方來説咱進小區市電(居民用電),按鄭州來説,五毛六一度電,再加上運營成本,再包括有些小區可能還有進場費之類的,在無形當中就增加了我們的運營成本。運營成本上升以後,對於業主充電消費來説,不能按五毛六一度電來計算了,這樣算起來的話,成本有可能超過一塊,甚至一塊二,高達一塊五的也存在的。

今年5月,繼1500個充電介面全部實施“民電”收費標準後,北京西城區大柵欄街道試點取消電動自行車充電服務費,用戶只需支付每度約0.5元的電費,平臺費用、流量費用等必要固定成本被納入街道年度財政支出。而對於更多地方,充電設備運營商的當務之急,還是實現標示和計價的規範化。

不久前,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文明確規範省內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要求各有關經營者嚴格落實充電電價政策,明碼標價保證收費透明。南昌市新建區某充電運營企業負責人李先生表示,企業也在對充電設備後臺進行程式更新。

李先生:我們目前正在新增一個收費模組,按照統一的收費標準,將充電費用細分為電費和服務費兩部分進行標示和計價。新模組的引入,也可以讓電動自行車車主在充電的時候,將能夠清晰地了解到自己的充電費用構成。這樣也可以提高收費的透明度,讓車主們對自己的充電費用有更加清晰的認識。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的通知中要求,充電費用實行價費分離,嚴格明碼標價;嚴格落實有關電價政策;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推動降低充電服務費等。

鄭州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會長 余土金 :這個價費分離,就是服務企業明碼標價(充電費用中)電費是多少錢,服務費是多少錢,讓居民真正能夠充分地了解到每一次充電的價格,出行的費用是多少。第二個就是以國家電網跟服務企業收取的電費,在居民小區內,按正常居民的用電電價收取費用,服務企業向用戶必須也按居民小區用電電價的收費標準去收取,這樣很大程度上保證充電費用不會被提高。

《通知》發佈次月,河南省發改、市場監管部門已就政策落地提出進一步要求。河南省發改委價格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已要求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運營商進行整改,確保在明年元旦起全面實現充電電量單獨計量。在蔣永健看來,充電相關的行業也可借此機會得到規範。

蔣永健:這個政策落實以後,對於後續兩輪樁進小區,收費標準就明確了統一了,這樣的話就不會産生後續的運營商或者廠家亂收費現象。

【責任編輯:蔡彬】
返回頂部